為做好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工作,根據教育部《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教學〔2006〕14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12號)、《河南大學2021年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方案》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方案,具體安排如下:
一、擬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專業
二、資格審查
(一)成立推免生資格審查小組
(二)審核推免生提供的材料
1.身份證、學生證復印件。
2.英語等級證書(成績單)復印件,大學學習期間獲得的各種獎勵證書復印件。
3.學校教務管理部門提供的學習成績單復印件。
4.學術科研成果(論文、專著、項目等)和獲獎證書的復印件。
5. 考生無論是申請學術型碩士還是專業型碩士,都須提交個人陳述。
申請人參加復試時,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進行審核,審核結束后原件由申請人本人取走,復印件留存學院以備學校檢查。
三、復試辦法、時間與地點
(一)復試辦法
1.學院成立推免生復試工作考核組,具體負責推免生的復試工作;
2. 推免生復試采取面試考核方式,突出對創新能力和培養潛質的考核。
3.以復試考核組專家給定成績的平均值作為考生的最終專業面試成績。復試成績以百分制計分,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
(二)復試時間與地點
復試在10月12日—22日之間進行,請考生在收到我校復試通知后,及時與學院研究生與科研辦公室聯系,確定具體復試時間及地點。
聯系人:鞠老師, 聯系方式:0371-22119730 或13723283912。
四、復試結果公示
學院按照各學科(專業)成績高低,擇優錄取;學院及時公示復試結果,并將復試結果及擬錄取結果報研究生院;收到我校待錄取通知的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需要在規定時間內盡快同意待錄取,否則視為放棄待錄取資格。
五、復試監督
學院嚴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相關文件要求進行信息公開、公示,并及時在學院網站公布相關復試信息。
學院推免生接收等相關工作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確定,單位紀檢人員全程參與。
學院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復試工作受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的巡視監督,并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違紀違規行為一經核實,按學校相關規章制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