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哈爾濱理工大學2021年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章程: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0〕8號)、《關于做好2021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函〔2020〕38號)等文件要求,結合學校研究生招生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 第三條 我校通過推薦免試方式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和博士學位研究生,包括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及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直博生)。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四條 我校計劃接收推免生237人,其中計劃接收直博生18人、“研究生支教團”專項推免計劃8人、“興邊富民”專項推免計劃6人。 2021年專業目錄中各專業方向所列招生人數僅供參考,具體招生人數將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確定。如實際接收推免生人數小于推免生接收計劃,剩余名額將用于普通招考。
第三章 接收推免生條件 第五條 申請推薦免試攻讀我校研究生的學生,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推薦免試碩士生 1.取得所在高校推薦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生,以“推免服務系統”公示名單為準; 2.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遵紀守法,誠實守信,身心健康; 3.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秀,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好的專業素養,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有較高的培養潛質; 4.無任何因考試作弊、剽竊他人學術成果以及其他違法違紀等受處分記錄。 (二)推薦免試直博生 除須滿足本條(一)中各項條件外,還須滿足以下條件: 1.對科學研究具有濃厚興趣,并具有較強的科研能力和創新潛質; 2.國家英語四級考試成績達到425分(含425分)以上或其他語種通過國家外語相應等級考試; 3.經報考博士生導師同意,并填寫《哈爾濱理工大學推薦免試生直攻博申請表》。
第四章 接收程序 第六條 報考哈爾濱理工大學的考生,均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yz.chsi.com.cn)“推免服務系統”進行網上報名。 第七條 我校通過對申請人信息進行審查、評議,確定復試名單,并直接在“推免服務系統”內向申請人發送復試時間、地點等有關通知。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接受復試”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復試資格。 第八條 通過復試后,由我校在“推免服務系統”發出“待錄取”通知,考生進行確認后即完成錄取;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待錄取”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待錄取,不再進行補錄。
第五章 學制與培養方式 第九條 我校接收推免碩士研究生中,翻譯碩士學制為2年,其余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制為2.5年;推薦免試直博生的學制為4年。碩士研究生在校最長學習年限為4年,博士研究生在校最長學習年限為6年。 第十條 推薦免試碩士生獲得碩士研究生入學資格后,相應培養目標、培養方式和學位授予等要求按照學校相關文件要求執行。 第十一條 推薦免試直博生獲得博士研究生入學資格后,相應培養方式和管理等要求按照按照學校相關文件要求執行。
第六章 學費標準與獎助辦法 第十二條 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為每年8000元;專業型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為每年9000元;博士研究生學費標準為每年10000元。 第十三條 推薦免試碩士生,入學獎學金10000元,國家助學金每年6000元;每年可申請國家獎學金2萬元,學業綜合獎學金10000元、9000元、8000元不等。 第十四條 推薦免試直博生,入學獎學金40000元,國家助學金每年13000元;每年可申請國家獎學金30000元,學業綜合獎學金10000元。 第十五條 其他獎助學金項目及發放標準參照《哈爾濱理工大學研究生收費標準及獎助學金體系實施辦法》(校發〔2017〕91號)執行。
第七章 取消錄取資格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學校將取消其推免生待錄取資格(對已錄取的考生,取消其錄取資格和學籍): (一)在申請推免生過程中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二)在研究生入學前違反校規校紀,受到學校紀律處分,或被追究法律責任的; (三)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全國統一入學考試的; (四)在研究生入學前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或學士學位證的。
第八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如遇國家政策調整,以最新文件為準,由研究生部負責解釋。 通信地址:哈爾濱市南崗區學府路52號 哈爾濱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教學主樓E1320室) 聯系電話:0451-86390155 電子郵箱:sszsb@hrbust.edu.cn 郵政編碼:150080 哈理工2021年考研咨詢QQ群號:79530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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