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醫科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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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醫科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5:
中國醫科大學 2021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 復試錄取方案復試工作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 用于 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 是碩士研究 生錄取的必要環節, 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本著德、智、體、 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精神和 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 開展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的復試 及錄取工作。為強化復試在碩士研究生錄取過程中的地位和 作用, 有效的考核考生的綜合素質和實際能力與發展潛力, 完善拔尖創新人才的培養選拔機制, 保證錄取質量與復試工 作的順利進行, 根據教育部及遼寧省有關文件要求, 特制定 《中國醫科大學 2021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方案》。
一、工作原則
1. 堅持科學選拔。 遵循并探索高層次專業人才的成長 規律和選拔規律, 堅持學術標準, 確保生源質量, 擇優錄取, 寧缺毋濫。
2.堅持公正公開。 政策規范透明, 程序公正公開, 結果 主動公示, 監督機制健全, 以人為本, 切實維護考生合法利 益。
3.堅持全面考察。 在對考生德智體美勞等方面綜合考 察的基礎上, 還要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及創新精神等 方面的考核。
二、組織管理
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繼續實行三級管理。
學校成立招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 對學校的復試工作進 行全面領導和統籌管理, 制定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 辦法, 部署和監督檢查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研究 生院在校招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 負責部署和安排 各項規則和具體工作; 組織和指導二、三級管理部門科學有 序地開展復試工作。
各二級院系成立院系復試工作領導小組, 制定本院系碩 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報研究生院審核備案并在 研究生院網站公示, 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本院系各三級管理 部門的復試考核工作。具體負責組織召開所有復試教師工作 會議, 進行復試工作培訓, 使復試教師了解復試辦法、明確 復試要求和工作責任、掌握復試方法和流程, 保證質量; 負 責對所有復試工作人員進行保密工作教育, 復試工作人員須 對試題、答案及評分標準、復試小組名單、考生分組情況、 考生成績、考生個人信息等保密; 負責組織本學院復試試題 的命制; 負責審核各專業復試小組的復試記錄和復試結果,
復試記錄和復試結果須由學院統一妥存備查; 負責對參加復 試而未錄取考生的必要解釋和遺留問題的處理。
三級管理部門須成立科室復試工作領導小組, 由科室主 任總負責, 按照需要設立一個或多個復試小組, 并指定復試 小組組長, 負責具體實施復試操作并確定復試成績和復試結 果。復試小組的組成應由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并備案。 復試小組應事先制定復試試題的評分標準, 并報院系備案。 鼓勵有條件的科室, 最大限度地使本科室具備碩士招生資格 的導師均有機會參加復試評審, 為后續的選報導師工作做好 必要的準備。復試小組成員由復試小組組長選定, 成員人數 至少 5 人, 其中至少需有 2 名熟練掌握應試考生相應語種的 教師參加外國語的復試工作(視需要可適當增加人數, 也可 約請相應外語教研室的教師參加) ,并需另指定一名秘書負 責在復試前對考生的復試材料及報考資格進行審查, 報考資 格詳見《中國醫科大學 2021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對不 符合規定者, 不予復試, 同時做好復試記錄。并按照教育部 要求,復試要做好全程錄音錄像工作。
三、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一) 一志愿復試及調劑基本分數線
1.學術學位
學科(專業) 名稱
總分 單科 (滿分=100 分) 單科 (滿分>100
分)
臨床醫學( 1002) 305 50 160
口腔醫學( 1003)
基礎醫學( 1001)
305
50
123
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 1004)
藥學( 1007)
護理學( 1011)
中西醫結合臨床( 1006) 305 50 120
生物學(0710) 280 50 56
生物醫學工程(0831) 263 50 56
圖書情報與檔案管理( 1205) 341 50 72
社會醫學與衛生事業管理( 1204)
應用心理(040203) 337 50 141
倫理學(010105) 299 50 62
2.專業學位
學科(專業) 名稱
總分 單科 (滿分=100
分) 單科 (滿分>100
分)
臨床醫學( 1051) 310 50 170
口腔醫學( 1052)
公共衛生( 1053)
299
41
123
護理( 1054)
藥學( 1055)
電子信息(0854) 263 37 56
(二)“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分數線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生招生計劃考生進入 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為達到報考專業的國家初試成績 基本要求(一區) 。
四、復試名單的確定
(一)第一志愿生源差額復試
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 碩士生招生實行差額復試, 我校 2021 年碩士研究生第一志愿差額復試比例為 150%。第一志 愿生源差額復試須在原報考院系、專業及學位類型進行, 不 能變更。根據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一志愿生源在復試單元內 依據初試成績總分進行排序(初試總分相同者, 依次按外國 語、業務課 1、政治理論成績進行排序) 。
考生所報科室若含“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復試生 源, 且士兵計劃考生按差額復試比例排名可正常進復試, 則 該科室全部生源正常按指標進復試, 其中士兵計劃考生若復 試合格則可不參與總成績排名直接錄取; 若未進入所規定的 差額復試比例排名時, 普通考生仍按原發布計劃復試比例進 復試, 士兵計劃不占用復試名額進復試, 但若士兵計劃考生 復試合格則可直接錄取。士兵計劃指標單列, 其中僅臨床和 口腔醫學專業學位士兵計劃考生占用所報科室招生計劃。調 劑同此規則。
2020 年“優秀大學生暑期夏令營”優秀營員第一志愿報 考我校碩士研究生的(報考志愿與夏令營志愿一致) ,考試 成績達到復試基本分數線(含總分、單科分數) 標準, 同等 條件下優先進復試; 通過復試后, 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注:同等條件下是指總分及單科分數均相同)
(二)調劑復試
學校將生源不足的學科專業信息(包括復試后仍生源不 足的學科專業信息) 向社會公開發布, 接收符合條件的考生 進行調劑復試。
1.調劑基本條件:
(1) 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 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及擬調劑專業的我校調劑復試基本分 數線。
(3) 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應在同 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 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 其中初 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 調劑排序: 調劑報考臨床醫學專業學位考生將依據 初試成績總分排序進入復試(初試總分相同者, 依次按外國 語、業務課 1、政治理論成績進行排序) ;調劑報考臨床醫 學學術學位及其他專業(不區分學位類型) 的考生, 依據初
試外國語成績排序進入復試(外國語成績相同者, 依次按總 分、業務課 1、政治理論成績排序)。
(6) 臨床醫學和口腔醫學一級學科下各專業調劑, 要求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
(7)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 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 報考其他專業(含醫學學術學位) 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
(8)我校僅電子信息專業(專業代碼為 “0854”)可 接收初試科目外國語為英語二, 業務課 1 為數學二的考生調 劑。
(9) 公共衛生學院衛生事業管理專業( 1004Z1) 和公共 衛生專業社會醫學教研室(105300) 調劑時可接收本科畢業 專業為管理學考生。
2.調劑復試比例
我校 2021 年第一輪、第二輪調劑復試比例為 200%,第 三輪及以后輪次調劑復試比例為 300%。
(三)“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復試
報名“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且達到進入復試成績 要求的考生,則按以下規則進入復試:
1.如上線人數超過學校當年總“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 計劃數且所報志愿不同, 則依外國語成績排序(外國語成績 相同者,依次按總分、政治理論成績排序) ,按我校總“退
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復試人選, 考生需參 加所報招生科室的復試, 復試合格者可不參加普通計劃考生 的初復試總成績排名直接錄取;
2.如上線人數未超過學校當年總“退役大學生士兵”專 項計劃數, 則直接進入所報科室復試, 復試合格者可不參加 普通計劃考生的初復試總成績排名直接錄取;
3.如上線人數超過學校當年總“退役大學生士兵”專 項計劃數但所報志愿相同, 則按專項計劃數進復試(進復試 排序規則同普通考生一志愿復試/調劑階段規則) ,復試合格 者可不參加普通計劃考生的初復試總成績排名直接錄取。
4.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指標單列, 其中僅臨床 和口腔醫學專業學位考生錄取占用所報科室招生計劃。
五、復試時程及形式
(一)復試時程:
第一志愿復試: 3 月下旬
調劑復試: 4 月底前
(二)復試形式: 網絡遠程面試 六、復試內容
(一)初復試總成績
考生初復試總成績=初試總分/5×0.5+復試總分/3× 0.5, 總成績低于 60 分為不及格, 不予錄取。
(二)復試的組成和要求
1.復試的組成
復試由心理健康測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 總成績為 300 分(心理健康測試結果不計入總成績) 。由各院系研究生管 理部門統一組織安排, 各科室具體實施落實。復試各環節必 須符合《中國醫科大學研究生招生保密工作實施細則》及碩 士研究生復試錄取方案的規定。
(1) 心理健康測試
心理健康測試由考生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完成, 測試結 果不計入總成績, 考生完成心理健康測試后再參加復試其他 環節的考核。
(2) 面試
復試面試時間每名考生一般不少于 20 分鐘, 每名專家 一般應向考生提出至少一個問題。具體面試時間及面試提問 環節, 考核科室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調整, 以考查出學生真 實水平為準。總分 300 分, 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業務 知識及綜合素質 3 部分, 其中, 業務知識考核 250 分, 包括 專業知識 100 分, 外國語 50 分(含聽力與口語) ,科研思維 能力及實踐能力 100 分;綜合素質考核 50 分。
①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 工作環節, 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 內容應包括考 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
等方面。復試單位可通過組織思想政治工作部門、復試小組 與考生面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 還可采取“函調” 或“派人外調”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考核結果不作量化計分, 僅判定為合格或不合格, 不合格者 不予錄取。
② 業務知識
A.專業知識: 著重考察考生對所申請專業知識的掌握情 況。專業知識面試試題須事先命制若干套。考生以抽簽方式 確定專業知識面試題目。
B.外國語: 方案詳見《中國醫科大學碩士研究生外國語 測試方案》, 著重考察考生的外語口語表達能力及聽力接收 能力。
C.科研思維能力及實踐能力: 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及其 他專業的學術學位考生主要考核科研思維能力, 由復試小組 根據學科、專業的特點進行考核, 主要視其臨床思維或科研 思維能力評定成績。
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及其他專業的專業學位考生須進行 實踐能力考核, 考核內容、標準、流程的制定與實施等方案 由學院或復試小組結合學科特點及網絡遠程復試形式具體 設計, 完成實踐能力考核, 并視其實踐能力和臨床思維能力 評定成績。
業務知識各單項成績均達到及格標準(分值的 60%), 方可錄取。
③ 綜合素質: 目的是更全面了解考生情況, 考察其綜 合分析表達能力, 了解其對專業課以外其他知識的掌握情況, 考察其科研能力和水平, 了解其已發表的文章、論文等科研 成果; 還需結合考生舉止、表達、本科社會實踐經歷等了解 考生特長、興趣愛好、道德品質、人文素養、創新意識等其 他情況。綜合素質及格(分值的 60%) 方可錄取。
2.網絡遠程復試規范性要求
(1) 考生要求
①復試相關材料可以電子版形式提前提交至科室進行 審核, 紙質版材料擬錄取后補交, 若發現弄虛作假或資格不 符合相關要求, 則取消錄取。②提前準備設備、連接網絡, 并在復試開始前與科室聯系進行測試; ③必須由考生本人進 行面試, 如發現替考等違規行為, 則取消成績及錄取; ④考 生所在環境應保持安靜, 與面試無關人員應回避; ⑤復試過 程中, 所有環節應由考生獨立完成, 不允許違規作弊行為出 現, 一經發現立即取消成績及錄取。⑥面試結束后, 考生應 向復試小組確認是否結束, 以避免由網絡原因導致復試終止。
(2) 復試小組成員要求
①提前準備設備、連接網絡, 并在復試開始前進行測試;
②復試小組成員應堅持原則, 公平、公正, 認真負責地做好
網絡復試工作; ③面試正式開始前, 復試小組應事先商定評 分標準, 確認考生身份, 避免替考等違規行為; ④復試過程 中, 復試小組成員應避免出現不規范行為; ⑤復試小組商議 與復試工作相關事宜時, 應回避考生; ⑥考生人數較多的科 室應充分準備, 加強復試小組人員投入, 避免教師疲勞工作; ⑦復試小組成員應根據每名考生的面試問答情況, 認真完整 填寫復試評分表。面試期間, 復試評分表上的面試成績不得 改動。如出現錯誤需改正, 須由面試組長和該面試組成員對 改動成績予以確認, 并由該成員在改動的成績旁簽名。面試 結束后, 復試記錄及復試評分表不得更改; ⑧復試過程中或 結束后, 不得給考生任何許諾和暗示; ⑨復試結束后, 復試 小組須將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的復試成績在規定時間內如 實錄入管理信息系統,杜絕漏登分、錯登分;
網絡通訊等形式開展復試要做好復試記錄(錄音和錄像) 留存備查, 影像資料要求涵蓋考生及所有復試小組成員, 復 試相關材料可以電子版形式提交, 紙質版材料擬錄取后補交;
所有復試材料(電子和紙質版) 須由學院及研究生院統 一妥善保管, 其中錄取考生的材料須保存三年直至該生畢業 離校;未錄取考生的材料須保存一年。
七、資格審查
復試小組負責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 須對考生的報考資 格(當年招生章程中規定的報考條件) 、復試資格(當年復
試錄取方案中規定的進入復試條件) 以及其他復試材料等進 行審查, 不符合我校招生錄取條件者(包括報考條件和復試 資格條件等) 不允許參加復試, 參加復試的考生須聯系科室 通過復試系統或郵箱等方式提交本人以下材料電子版進行 資格審查(紙質版材料擬錄取后補交)。具體如下:
應屆畢業生: 準考證、身份證、學生證、教育部學籍電 子信息報告、個人自述、政治資格審查表(可由二級學院黨 組織出具意見) 、本科成績單(加蓋教務處公章或檔案館公 章) 、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以及其他能證明本人學術水平或 綜合能力的材料。此外, 考生須在收到研招網發送的擬錄取 短信通知后按照報考單位要求提供二級甲等以上醫院出具 的體檢報告單(檢查時間在一個月以內) 。
往屆畢業生: 準考證、身份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電 子信息備案表、畢業證、個人自述、政治資格審查表(須單 位蓋章, 無工作單位的往屆生可由家庭所在地的街道蓋章) 、 本科成績單(加蓋教務處公章或檔案館公章) 、考生誠信復 試承諾書以及其他能證明本人學術水平或綜合能力的材料。 此外, 考生須在收到研招網發送的擬錄取短信通知后按照報 考單位要求提供二級甲等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單(檢查 時間在一個月以內)。
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的考生必須符合執業醫師報 考條件。如因報考執業醫師等客觀因素無法提供畢業證及學
位證原件的考生, 必須打印教育部學籍/學歷在線驗證報告, 且驗證碼在有效期內,以便審核。
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醫學生: 除提供上述材料外, 根 據《關于做好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醫學生就業安置和履約 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衛科教發[2019]56 號) 文件精神,“農 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醫學生如違約將記錄誠信檔案, 并將違 約記錄歸入其個人人事檔案中”。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醫 學生復試時須向復試科室提供相關情況說明, 若不如實提供 說明, 則錄取后因違約或誠信檔案等問題所導致的不能正常 錄取、入學、培養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八、招生計劃
在校外調劑復試結束后, 院系科室招生計劃沒有完成的, 剩余指標由學校收回統籌處理,以便完成 2021 年碩士研究 生招生任務。
不區分學位類型, 不區分專業, 原則上每名導師最多接 收 3 名碩士研究生, 其中實踐基地合格導師數若已達上限可 適當放寬接收的專業學位研究生數額。導師的具體招生計劃 由科室根據學校的總體指標分配辦法及院系招生指標分配 細則制定本科室指標分配方案, 由科室導師組集體決策的方 式決定, 不允許由科室的個人自主決定指標分配方案。學校 鼓勵學術學位指標向有重大課題的導師傾斜。違規操作的科 室, 學校將酌情給予違規個人削減下一年招生指標的處罰。
九、擬錄取
各學院對擬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必須進行復試, 復試合格 方可錄取。對復試不合格、決定不予錄取的考生, 各學院應 在第一時間及時向考生本人發出不予錄取通知, 并積極推薦、 協助調劑到其他院校。
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各省級教育招生 考試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 根據本單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 辦法以及考生初復試總成績排名、思想政治表現、身體健康 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 由我校統一公示, 公示時間 10 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 我校按要求通過“全國 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將擬錄取名單報省級教育招 生考試管理機構進行政策審核, 并向教育部備案。最終錄取 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平臺備案信息為準。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 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 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 法錄取, 我校不承擔責任。
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 對報 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取消錄取。新生應按時報到, 不能按時 報到者, 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 并向我校提交請假申請。 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 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考 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及報考錄取要求
的其他事項者, 取消錄取資格。新生報到后, 我校對其進行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 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十、責任認定與追究
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各院系復試工作領導小 組對招生過程的公平、公正和錄取結果負責, 不得有任何泄 露試題和故意提高或壓低考分等行為。對違反有關規定、徇 私舞弊或者給招生工作造成損失的, 給予削減下一年度招生 計劃的等處罰。
根據教育部及遼寧省有關文件規定, 對在高校招生、考 試中的違紀違規行為, 將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和 “誰主管, 誰負責”的原則, 追究有關責任人的相應責任:
1. 屬于集體決策的,追究主要領導的責任;
2. 屬于分管領導或部門負責人決策的, 追究有關領導 或負責人的責任;
3. 屬于招生考試工作人員個人行為的, 追究有關當事 者的責任。
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教育部令第 33 號) 有關規定, 考試工作人員應當認真履行工 作職責, 在考試管理、組織及評分等工作過程中, 有下列行 為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相應的處分:
1.應回避考試工作卻隱瞞不報的;
2.提示或暗示考生答題的;
3.擅自將試題、答卷或者有關內容傳遞給他人的;
4. 在評分、統分中嚴重失職, 造成明顯的錯評、漏評或 者積分差錯的;
5.在評分中擅自更改評分細則或者不按評分細則進行 評分的;
由校招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指派專人組成碩士研究生 招生復試工作檢查小組, 負責全校各院系在碩士研究生招生 復試中各個環節的監督和檢查, 保證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 作的公平、公正、公開。 2021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 作結束后, 研究生院將對各院系的復試材料進行抽查, 抽查 比例為 10%, 對復試組織不規范, 材料留存不完整的院系、 科室給予削減下一年度招生計劃的處罰, 削減比例為不合格 材料占抽查材料的比例。
十一、咨詢與申訴方式
聯系人: 陳老師、王老師
咨詢與申訴電話: 024-31939465
咨詢與申訴電子郵件: gszb@cmu.edu.cn
咨詢與申訴地址: 沈陽市沈北新區蒲河路 77 號中國醫 科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A105 房間)
郵政編碼: 110122
本復試錄取方案由校招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如與上級部門有關文件有沖突時, 以上級文件為準。
附件:1.中國醫科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外國語測試方案 2.中國醫科大學研究生復試體檢標準
3.中國醫科大學 2021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期間 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及 應急工作預案
附件 1
中國醫科大學 2021 年碩士研究生復試 外國語測試方案
一、測試的目的
主要測試考生運用外語知識與技能進行聽取理解以及口頭交 際的能力。
二、測試方法與基本內容
試題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 編制若 干篇難度相當的公共外語及專業外語試題。考生抽簽決定自己的 測試題目。
測試參考內容如下:
第一項: 考生個人情況介紹, 2~3 分鐘。
第二項: 根據試題回答問題, 3~5 分鐘。
教師根據試題向考生提出若干問題, 由考生根據教師提問進 行回答, 教師可根據考生要求重復提出的問題。
第三項: 自由會話發揮性問答, 3 分鐘。
第四項: 專業外語, 由復試小組結合本專業有關專業知識命 題, 考生以抽簽方式決定應考內容, 時間為 3 分鐘。
注: 具體內容以復試小組實際考核為準。
三、測試評分標準
1.語言的準確性和范圍: 從語法與用詞的準確性、語法結構 的復雜性和詞匯的豐富程度, 以及發音的準確性等諸多因素來測 評考生的能力。
2.語音語調的長短和連貫性: 從討論有關話題或對話時連貫 表達思想的語言長短, 內容的連貫性以及尋找合適詞語而造成的 停頓頻率及長短來測評考生。
3.語言的靈活性和適合性: 測試考生語言表達是否靈活, 能 否自然、積極的參與討論或對話; 話語是否得體, 語言的使用總 體上能否與語境、功能和目的相適應。
測試要有記錄, 考試結束后, 由小組成員當場給出成績, 由 小組負責人綜合得出考生最后成績, 并在復試登記表相應位置填 寫外語成績及評語。
本測試方案由校招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 2
中國醫科大學研究生復試體檢標準
根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 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為深入貫徹依法行政、依 法治招的原則, 體現對所有考生權益的保護, 對殘疾考生的 關愛和以人為本的理念, 結合我校招生專業的特點, 特制定 中國醫科大學研究生復試體檢標準:
一、 體檢項目
內科、外科、眼科、五官科、血常規、丙氨酸氨基轉移 酶、 DR 胸片、總膽紅素、尿常規、尿素氮。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不予錄取
1、嚴重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 或房室間隔 缺損分流量少, 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 經二級以上醫院 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壓病。
2、重癥支氣管擴張、哮喘, 惡性腫瘤、慢性腎炎、尿毒 癥。
3、嚴重的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風濕性疾病。
4、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 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
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外可以不予錄取。
(1) 原發型肺結核、浸潤性肺結核已硬結穩定; 結核 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遺有胸膜肥厚者;
(2) 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等)、 血行性播散型肺結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復發, 經二級以上醫 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
(3) 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愈無癥狀者。
三、患有下列疾病者,有關專業不予錄取
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及色覺異常 II 度(俗稱色盲) 不能錄取的專業: 生物科學類各專業(包括生理學、神經生 物學、遺傳學、發育生物學、細胞生物學、生物化學與分子 生物學, 下同); 醫學類各專業(包括臨床醫學、基礎醫學、 口腔醫學、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藥學, 下同); 生物醫學工 程、應用心理學。
四、患有下列疾病不宜就讀的專業(此部分內容供考生在報 考專業志愿時參考)
1、主要臟器: 肺、肝、腎、脾、胃腸等動過較大手術, 功能恢復良好; 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腸潰瘍、慢性 支氣管炎、風濕性關節炎等病史; 甲狀腺機能亢進已治愈一 年的; 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 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 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 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
需手術者; 肢體殘疾者(不繼續惡化); 不宜就讀法醫學專業。
2、屈光不正(近視眼或遠視眼, 下同) 任何一眼矯正到 4.8 鏡片度數大于 400 度的,不宜就讀生物醫學工程專業。
3、任何一眼矯正到 4.8 鏡片度數大于 800 度的,不宜 就讀醫學類各專業、應用心理學。
4、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到 4.8 鏡片度數大于 400 度的, 不宜就讀醫學類各專業、生物科學類各專業、應用心理學等 專業。
5、兩耳聽力均在 3 米以內, 或一耳聽力在 5 米另一耳 全聾的, 不宜就讀醫學類各專業。
6、嗅覺遲鈍、口吃、步態異常、駝背, 面部疤痕、血管 瘤、黑色素痣、白癜風的, 不宜就讀應用心理學、法醫學。
7、斜視、嗅覺遲鈍、口吃不宜就讀醫學類各專業。
體檢結果不符合標準者, 不予錄取。如有異議, 視具體 情況由導師、考生、研究生院協商解決。
附件 3
中國醫科大學 2021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
期間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工作方案及應急工作預案
一、 工作目標
做好中國醫科大學 2021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期 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預案,堅持做到“早發現、早報告、 早隔離、早治療”,強化環節銜接, 形成流程鏈條, 快速反應、 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突發新冠肺炎疫情,切實做到群防群控, 聯防聯控, 將疫情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確保參加招生復試 錄取工作相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有效維護各二級 招生單位安全穩定。
二、 工作原則
(一) 以人為本, 安全第一。始終把保護參加招生復試 錄取工作相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 嚴格 落實防控工作要求, 力爭實現復試期間參與人員“零感染”。 對出現新冠肺炎癥狀或疑似癥狀者, 要全力迅速組織救治和 集中管理。
(二) 屬地管理,快速反應。各二級招生單位突發新冠 肺炎疫情時, 應遵循屬地管理原則, 在學校疫情聯防聯控領
導小組統一部署領導下, 及時采取應急響應措施, 并第一時 間上報省教育廳和省衛生健康委以及屬地疾控部門。
(三) 聯防聯控, 科學應對。 突發新冠肺炎疫情時,各 二級招生單位主要領導要立即深入一線, 掌握情況, 靠前指 揮, 控制局面, 并迅速與學校、 教育主管部門和屬地疫情防 控指揮部門聯系, 啟動聯防聯控機制, 形成快速有效的處置 工作流程。
(四) 即時監測, 強化預防。 建立即時監測制度,做好 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落實落細各項防控措施, 做到 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 力爭避免突發聚集性新冠肺炎疫 情。
三、 疫情防控應急工作組織機構
(一) 學校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統籌負 責 2021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期間疫情防控應急工作;
(二) 各二級招生單位負責組織實施、監督管理網絡遠 程復試期間疫情防控應急工作, 二級招生單位的主要負責同 志是第一責任人, 對本單位研究生復試工作的疫情防護要親 自把關、親自協調、親自督查。要提高政治站位, 加強組織 領導,統籌做好疫情防控與研考復試工作;
(三) 各單位內復試小組負責落實網絡遠程復試有關疫 情防控應急工作安排,組長為負責人。
四、網絡遠程復試期間防控防疫工作要求
復試期間, 各二級招生單位組織應按分區分級、精準防 控、錯時錯峰、防止聚集的要求進行疫情防控, 并負責統籌 協調本單位復試工作總體安排, 在學校規定的總體方案時間 內,綜合研判、自主確定設備、人員及時間安排, 在確保組 織及參加復試工作相關人員的防疫安全健康同時, 保證復試 工作順暢有序進行。各二級單位復試時, 工作人員要現場督 導復試小組成員及相關人員佩戴口罩, 并要求復試人員座位 要保持至少一米距離, 做好相關人員排查、場地安排、衛生 消毒等工作。合理設置安排復試期間的用餐方式和時間, 實行 配餐分餐制, 采用預約、分時段、錯峰領餐形式, 避免人員密 集。
五、復試錄取期間發現疑似癥狀人員的處置
各二級招生單位在招生現場附近要設置臨時隔離點, 隔 離點四周一定范圍內為臨時隔離區, 位于隔離區人員應保持 1 米距離。招生單位要配備醫務人員著標準防護服就位于臨 時隔離點, 隨時處理突發情況。如有發熱(體溫≥37.3℃)、 干咳等呼吸道癥狀或腹瀉等消化道癥狀人員, 立即轉入臨時 隔離點,醫務人員對其復測腋下體溫, 并詢問其流行病史, 做好記錄。現場醫務人員協調當地急救中心急救車將有癥狀 人員就近送定點醫院進一步排查, 并對臨時隔離點及周圍區 域實施專業消毒。若經定點醫院確認排除新冠肺炎, 必須攜 帶定點醫院發熱門診開具的有效證明, 經醫務人員查看確認
后, 居家觀察 14 天, 待發熱及呼吸道(消化道) 癥狀消失或 身體康復后,再各自返回工作崗位。
六、復試錄取期間發現疑似新冠肺炎病例的處置
(一) 對于各二級單位屬地定點醫院認定的疑似感染新 冠肺炎病例, 各二級招生單位首先要向屬地疾控部門報告, 配合屬地疾控部門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并及時上報學校 疫情防控領導小組, 學校也將在第一時間向省教育廳報告,
(二) 各二級招生單位要第一時間按照流行病學調查要 求, 掌握疑似病例近 14 天內行程與活動軌跡, 并按照屬地疾 控中心的要求, 安排密切接觸者到二級招生單位指定隔離觀 察場所進行隔離觀察, 并對其所在復試現場及到過的其他場 所進行全面終末消毒。
七、發現新冠肺炎病例的處置
(一)招生復試錄取相關人員一旦被確診為新冠肺炎, 學校在接到消息后 2 小時內要逐級省教育廳及屬地疾控部門 報告。
(二) 各二級招生單位要配合屬地疾控部門進行流行病 學調查, 對確診病例密切接觸者按照屬地疾控部門相關規定 和要求進行醫學隔離觀察。
(三) 根據屬地疾控部門要求, 各二級招生單位要對其 經常出入的場所實施封閉管理, 在疾控部門的指導下對與其 有接觸的人員進行隔離觀察。
(四) 各二級招生單位按照操作規范, 對確診病例和與 確診病例接觸的復試現場進行全面終末消毒。
八、工作保障
(一)要堅持底線思維,落實工作職責, 明確工作任務, 嚴格履行防控責任。建立黨政一把手負總責與分管校領導具 體抓的責任制,將責任分解到部門、落實到人。
(二)建立暢通的信息報送渠道,嚴格信息發布機制。 學校設立 24 小時值班聯系電話(024-31933333), 各二級招 生單位要在發現疫情的第一時間(30 分鐘內) 向學校疫情聯 防聯控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緊急或特殊情況隨時上報, 把 握好信息報送迅速準確的原則, 各二級招生單位和個人都不 得隱瞞、遲報、謊報、漏報有關疫情, 也不允許授意他人隱 瞞、遲報、謊報、漏報有關疫情。
(三) 做好口罩、隔離服、消毒液、洗手液等各類應急 防護物質儲備, 建立防疫物質保障工作機制, 做好防疫物質 的統籌協調。各基地亞要完善 “隔離醫學觀察點”運行實施 方案, 做好“隔離醫學觀察點”隨時應急啟用的各項準備工 作。
關于中國醫科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參加復試工作的通知
我校已啟動2024年碩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復試工作,一志愿考生進入復試名單見附件1,具體要求如下:
一、復試時間:
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2日(具體時間以報考科室通知為準)。
二、復試要求:
1.考生需完成心理健康測試后再參加復試其他環節的考核,心理健康測試操作說明見附件2。
2.具體招生復試相關事宜和需提供的復試材料等信息請見《中國醫科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方案》(附件3)、中國醫科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須知(附件4)、中國醫科大學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附件5)、個人自述(附件6)、中國醫科大學2024年研究生復試政治資格審查表(附件7)。
具體復試時間由科室安排并通知考生本人,請務必保持研招網報名時預留的手機聯系方式通暢!!
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咨詢電話:024-31939465。
- 附件【附件1.中國醫科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復試考生名單.pdf】
- 附件【附件2.中國醫科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心理健康測試操作說明.pdf】
- 附件【附件3.《中國醫科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方案》.pdf】
- 附件【附件4.中國醫科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須知.pdf】
- 附件【附件5.中國醫科大學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pdf】
- 附件【附件6.個人自述.doc】
- 附件【附件7.中國醫科大學2024年研究生復試政治資格審查表.doc】
2023年中國醫科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辦法
中國醫科大學 2023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方案
復試工作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本著德、智、體、美、勞全面衡 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精神和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開展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的復試及錄取工作。為強化復試在碩士研究生錄取過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有效的考核考生的綜合素質和實際能力與發展潛力,完善拔尖創新人才的培養選拔機制,保證錄取質量與復試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教育部及遼寧省有關文件要求,特制定《中國醫科大學 2023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方案》(以下簡稱“碩士復試錄取方案”)。
一、工作原則
1. 堅持科學選拔。遵循并探索高層次專業人才的成長規律和選拔規律,堅持學術標準,確保生源質量,擇優錄取,寧缺毋 濫。
2. 堅持公正公開。政策規范透明,程序公正公開,結果主動公示,監督機制健全,以人為本,切實維護考生合法利益。
3. 堅持全面考察。在對考生德智體美勞等方面綜合考察的基礎上,還要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 核。
二、組織管理
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繼續實行三級管理。
學校成立招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對學校的復試工作進行全面領導和統籌管理,制定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部署和監督檢查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研究生院在校招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負責部署和安排各項規則和具體工作;組織和指導二、三級管理部門科學有序地開展復試工作。
各二級院系成立院系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本院系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報研究生院審核備案并在研究生院網站公示,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本院系各三級管理部門的復試考核工作。具體負責組織召開所有復試教師工作會議,進行復試工作培訓,使復試教師了解復試辦法、明確復試要求和工作責任、掌握復試方法和流程,保證質量;負責對所有復試工作人員進行保密工作教育,復試工作人員須對試題、答案及評分標準、復試小組名單、考生分組情況、考生成績、考生個人信息等保密;負責組織本學院復試試題的命制;負責審核各專業復試小組的復試
記錄和復試結果,復試記錄和復試結果須由學院統一妥存備查; 負責對參加復試而未錄取考生的必要解釋和遺留問題的處理。
三級管理部門須成立科室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由科室主任總負責,按照需要設立一個或多個復試小組,并指定復試小組組長, 負責具體實施復試操作并確定復試成績和復試結果。復試小組的組成應由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并備案。復試小組應事先制定復試試題的評分標準,并報院系備案。鼓勵有條件的科室,最大限度地使本科室具備碩士招生資格的導師均有機會參加復試 評審,為后續的選報導師工作做好必要的準備。復試小組成員由復試小組組長選定,成員人數至少 5 人,其中至少需有 2 名熟練掌握應試考生相應語種的教師參加外國語的復試工作(視需要可適當增加人數,也可約請相應外語教研室的教師參加),并需另指定一名秘書負責在復試前對考生的復試材料及報考資格進行 審查,報考資格詳見《中國醫科大學 2023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同時做好復試記錄。并按照教育部要求,復試要做好全程錄音錄像工作。
三、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一)一志愿復試及調劑基本分數線
1. 學術學位類
學科(專業)名稱 |
單科 (滿分=100 分) |
單科 (滿分>100 分) |
總分 |
臨床醫學(1002) |
50 |
160 |
305 |
口腔醫學(1003) | |||
基礎醫學(1001) |
50 |
117 |
305 |
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1004) | |||
中西醫結合臨床(1006) | |||
藥學(1007) | |||
醫學技術(1010) | |||
護理學(1011) | |||
生物學(0710) | 50 | 57 | 279 |
生物醫學工程(0831) | 50 | 57 | 273 |
圖書情報與檔案管理考研派整理(1205) |
50 |
71 |
340 |
社會醫學與衛生事業管理 (1204) |
|||
應用心理(040203) | 51 | 153 | 350 |
倫理學(010105) | 50 | 68 | 323 |
2. 專業學位類
學科(專業)名稱 |
單科 (滿分=100 分) |
單科 (滿分>100 分) |
總分 |
臨床醫學(1051) |
50 |
170 |
310 |
口腔醫學(1052) | |||
公共衛生(1053) |
39 |
117 |
296 |
藥學(1055) | |||
護理(1054) | 50 | 133 | 310 |
電子信息(0854) | 38 | 57 | 273 |
圖書情報(1255) | 52 | 104 | 198 |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生招生計劃考生進入復試 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為達到所報考專業的對應學科門類或對應專業的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一區)。
四、復試名單的確定
(一)第一志愿生源差額復試
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碩士生招生實行差額復試,我校 2023 年碩士研究生第一志愿差額復試比例為 150%。第一志愿生源差額復試須在原報考院系、專業及學位類型進行,不能變更。根據分專業招生計劃,第一志愿生源在復試單元內依據初試成績總分
進行排序(初試總分相同者,依次按外國語、業務課 1、政治理論成績進行排序)。
考生所報科室若含“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復試生源, 且士兵計劃考生按差額復試比例排名可正常進復試,則該科室全部生源正常按指標進復試,其中士兵計劃考生若復試合格則可不參與總成績排名直接錄取;若未進入所規定的差額復試比例排名時,普通考生仍按原發布計劃復試比例進復試,士兵計劃不占用復試名額進復試,但若士兵計劃考生復試合格則可直接錄取。士兵計劃指標單列,其中僅臨床和口腔醫學專業學位士兵計劃考生占用所報科室招生計劃。調劑同此規則。
2022 年“優秀大學生暑期夏令營”優秀營員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碩士研究生的(報考志愿與夏令營志愿一致),考試成績達 到復試基本分數線(含總分、單科分數)標準,同等條件下優先 進復試;通過復試后,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注:同等條件下是指總分及單科分數均相同)
(二)調劑復試
學校將生源不足的學科專業信息(包括復試后仍生源不足的 學科專業信息)向社會公開發布,接收符合條件的考生進行調劑復試。
1. 調劑基本條件:
(1) 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 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及擬調劑專業的我校調劑復試基本分數線。
(3) 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 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 調劑排序:調劑報考的考生將在研究方向下依據初試成績總分排序進入復試(初試總分相同者,依次按外國語、業務 課 1、政治理論成績進行排序)。
(6) 臨床醫學和口腔醫學一級學科下各專業調劑,要求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
(7) 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含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
(8) 我校僅電子信息專業(專業代碼為 “0854”)可接收初試科目外國語為英語二,業務課 1 為數學二的考生調劑。
(9) 圖書情報專業學位碩士調劑僅接收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 專業學位碩士考生,其他專業考生不得調入。
2. 調劑復試比例
我校 2023 年第一輪、第二輪調劑復試比例為 200%,第三輪及以后輪次調劑復試比例為 300%。
(三)“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復試
報名“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且達到進入復試成績要求 的考生,則按以下規則進入復試:
1. 如上線人數超過學校當年總“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數且所報志愿不同,則依外國語成績排序(外國語成績相同者, 依次按總分、政治理論成績排序),按我校總“退役大學生士兵” 專項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復試人選,考生需參加所報招生科室的復試,復試合格者可不參加普通計劃考生的初復試總成績排名直接錄取;
2. 如上線人數未超過學校當年總“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 劃數,則直接進入所報科室復試,復試合格者可不參加普通計劃考生的初復試總成績排名直接錄取;
3. 如上線人數超過學校當年總“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數但所報志愿相同,則按專項計劃數進復試(進復試排序規則 同普通考生一志愿復試/調劑階段規則),復試合格者可不參加普通計劃考生的初復試總成績排名直接錄取。
4.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指標單列,其中僅臨床和口腔醫學專業學位考生錄取占用所報科室招生計劃。
五、復試時程
第一志愿復試:以研究生院官網通知為準。調劑復試:以研究生院官網通知為準。
六、復試內容
(一)初復試總成績
圖書情報專業學位碩士:
考生初復試總成績=初試總分/3×0.5+復試總分/4×0.5,總成績低于 60 分為不及格,不予錄取。
其他專業:
考生初復試總成績=初試總分/5×0.5+復試總分/3×0.5,總成績低于 60 分為不及格,不予錄取。
(二)復試的組成和要求1.復試的組成
圖書情報專業學位碩士復試由心理健康測試、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和面試三部分組成,總成績為 400 分;其他專業復試由心
理健康測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總成績為 300 分,心理健康測試結果不計入總成績。
復試由各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門統一組織安排,各科室具體實施落實。復試各環節必須符合《中國醫科大學研究生招生保密工作實施細則》及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方案的規定。
(1) 心理健康測試
心理健康測試由考生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測試結果不計入總成績,考生完成心理健康測試后再參加復試其他環節的考核。
(2) 面試
復試面試時間每名考生一般不少于 20 分鐘,每名專家一般應向考生提出至少一個問題。具體面試時間及面試提問環節,考核科室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調整,以考查出學生真實水平為準。總分 300 分,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業務知識及綜合素質 3
部分,其中,業務知識考核 250 分,包括專業知識 100 分,外國語 50 分(含聽力與口語),科研思維能力及實踐能力 100 分; 綜合素質考核 50 分。
報考我校圖書情報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科室在復試中進行,總分 100 分,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①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
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復試 單位可通過組織思想政治工作部門、復試小組與考生面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還可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 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考核結果不作量化計分(圖書情報專業學位碩士除外),僅判定為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② 業務知識
A. 專業知識:著重考察考生對所申請專業知識的掌握情況。 專業知識面試試題須事先命制若干套。考生以抽簽方式確定專業知識面試題目。
B. 外國語:方案詳見《中國醫科大學碩士研究生外國語測試 方案》,著重考察考生的外語口語表達能力及聽力接收能力。
C. 科研思維能力及實踐能力: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及其他專 業的學術學位考生主要考核科研思維能力,由復試小組根據學科、 專業的特點進行考核,主要視其臨床思維或科研思維能力評定成 績。
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及其他專業的專業學位考生須進行實踐能力考核,考核內容、標準、流程的制定與實施等方案由學院或復試小組結合學科特點具體設計,完成實踐能力考核,并視其實踐能力和臨床思維能力評定成績。
業務知識各單項成績均達到及格標準(分值的 60%),方可錄取。
③ 綜合素質:目的是更全面了解考生情況,考察其綜合分析表達能力,了解其對專業課以外其他知識的掌握情況,考察其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其已發表的文章、論文等科研成果;還需結合考生舉止、表達、本科社會實踐經歷等了解考生特長、興趣愛好、道德品質、人文素養、創新意識等其他情況。綜合素質及 格(分值的 60%)方可錄取。
2.復試規范性要求
復試形式由科室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1) 考生要求
①復試相關材料可以電子版形式提前提交至科室進行審核, 紙質版材料擬錄取后補交,若發現弄虛作假或資格不符合相關要求,則取消錄取。②必須由考生本人進行面試,如發現替考等違規行為,則取消成績及錄取;③復試過程中,所有環節應由考生獨立完成,不允許違規作弊行為出現,一經發現立即取消成績及錄取。④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招生單位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
(2) 復試小組成員要求
①提前準備復試教室并通知考生時間與地點;②復試小組成員應堅持原則,公平、公正,認真負責地做好復試工作;③面試正式開始前,復試小組應事先商定評分標準,確認考生身份,避免替考等違規行為;④復試小組應采用命制多套試題、安排考生隨機抽取試題等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管理。⑤復試過程中,復試小組成員應避免出現不規范行為;⑥復試小組商議與復試工作相關事宜時,應回避考生;⑦考生人數較多的科室應充分準備,加強復試小組人員投入,避免教師疲勞工作;⑧復試小組成員應根據每名考生的面試問答情況,認真完整填寫復試評分表。面試期間, 復試評分表上的面試成績不得改動。如出現錯誤需改正,須由面試組長和該面試組成員對改動成績予以確認,并由該成員在改動的成績旁簽名。面試結束后,復試記錄及復試評分表不得更改;
⑨復試過程中或結束后,不得給考生任何許諾和暗示;⑩復試結束后,復試小組須將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的復試成績在規定時間內如實錄入管理信息系統,杜絕漏登分、錯登分;
復試小組要做好復試記錄(錄音和錄像)留存備查,影像資 料要求涵蓋考生及所有復試小組成員,復試相關材料可以電子版形式提交,紙質版材料擬錄取后補交;
所有復試材料(電子和紙質版)須由學院統一妥善保管,其中錄取考生的材料須保存三年直至該生畢業離校;未錄取考生的材料須保存一年。
七、資格審查
復試小組負責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須對考生的報考資格
(當年招生章程中規定的報考條件)、復試資格(當年復試錄取方案中規定的進入復試條件)以及其他復試材料等進行審查,不符合我校招生錄取條件者(包括報考條件和復試資格條件等)不允許參加復試,參加復試的考生須聯系科室通過復試系統或郵箱等方式提交本人以下材料電子版進行資格審查(紙質版材料擬錄取后補交)。具體如下:
應屆畢業生:準考證、身份證、學生證、教育部學籍電子信 息報告、個人自述、政治資格審查表(須單位蓋章,無工作單位 的往屆生可由家庭所在地的街道蓋章)、本科成績單(加蓋教務 處公章或檔案館公章)、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以及其他能證明本 人學術水平或綜合能力的材料。此外,考生須在收到研招網發送 的擬錄取短信通知后按照報考單位要求提供二級甲等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單(檢查時間在一個月以內)。
往屆畢業生:準考證、身份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電子信息備案表、畢業證、個人自述、政治資格審查表(須單位蓋章,
無工作單位的往屆生可由家庭所在地的街道蓋章)、本科成績單
(加蓋教務處公章或檔案館公章)、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以及其他能證明本人學術水平或綜合能力的材料。此外,考生須在收到研招網發送的擬錄取短信通知后按照報考單位要求提供二級甲等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單(檢查時間在一個月以內)。
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的考生必須符合執業醫師報考條件。如因報考執業醫師等客觀因素無法提供畢業證及學位證原件的考生,必須打印教育部學籍/學歷在線驗證報告,且驗證碼在有效期內,以便審核。
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醫學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根據《關于做好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醫學生就業安置和履約管理工作 的通知》(國衛科教發[2019]56 號)文件精神,“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醫學生如違約將記錄誠信檔案,并將違約記錄歸入其個人人事檔案中”。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醫學生復試時須向復試科室提供相關情況說明,若不如實提供說明,則錄取后因違約或誠信檔案等問題所導致的不能正常錄取、入學、培養等后果, 由考生自行承擔。
參加我校本年度復試且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再報名相同學位類型相同研究方向下的復試調劑。
八、招生計劃
不區分學位類型,不區分專業,原則上每名導師最多接收 3 名碩士研究生,其中實踐基地合格導師數若已達上限可適當放寬接收的專業學位研究生數額。導師的具體招生計劃由科室根據學校的總體指標分配辦法及院系招生指標分配細則制定本科室指標分配方案,由科室導師組集體決策的方式決定,不允許由科室的個人自主決定指標分配方案。學校鼓勵學術學位指標向有重大課題的導師傾斜。違規操作的科室,學校將酌情給予違規個人削減下一年招生指標的處罰。
九、擬錄取
各學院對擬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必須進行復試,復試合格方可錄取。對復試不合格、決定不予錄取的考生,各學院應在第一時間及時向考生本人發出不予錄取通知,并積極推薦、協助調劑到其他院校。
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根據本單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 考生初復試總成績排名、思想政治表現、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由我校統一公示,公示時間 10 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我校按要求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 息公開平臺”將擬錄取名單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進行政
策審核,并向教育部備案。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平臺備案信息為準。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取消錄取。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 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我校提交請假申請。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及報考錄取要求的其他事項者,取消錄取資格。新生報到后,我校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十、責任認定與追究
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各院系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對招生過程的公平、公正和錄取結果負責,不得有任何泄露試題和故意提高或壓低考分等行為。對違反有關規定、徇私舞弊或者給招生工作造成損失的,給予削減下一年度招生計劃的等處罰。
根據教育部及遼寧省有關文件規定,對在高校招生、考試中的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和“誰主管, 誰負責”的原則,追究有關責任人的相應責任:
1. 屬于集體決策的,追究主要領導的責任;
2. 屬于分管領導或部門負責人決策的,追究有關領導或負責人的責任;
3. 屬于招生考試工作人員個人行為的,追究有關當事者的責任。
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 33 號)有關規定,考試工作人員應當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在考試管理、組織及評分等工作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相應的處分:
1. 應回避考試工作卻隱瞞不報的;
2. 提示或暗示考生答題的;
3. 擅自將試題、答卷或者有關內容傳遞給他人的;
4. 在評分、統分中嚴重失職,造成明顯的錯評、漏評或者積分差錯的;
5. 在評分中擅自更改評分細則或者不按評分細則進行評分
的;
由校招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指派專人組成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檢查小組,負責全校各院系在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中各個環節的監督和檢查,保證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2023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結束后,研究生院將對各院系的復試材料進行抽查,抽查比例為 10%,對復試組織不規范,材料留存不完整的院系、科室給予削減下一年度招生計劃的處罰,削減比例為不合格材料占抽查材料的比例。
十一、咨詢與申訴方式 聯系人:單老師、李老師
咨詢與申訴電話:024-31939465
咨詢與申訴電子郵件:gszb@cmu.edu.cn
咨詢與申訴地址:沈陽市沈北新區蒲河路 77 號中國醫科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A105 房間)
郵政編碼:110122
本復試錄取方案由校招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如與上級部門有關文件有沖突時,以上級文件為準。
附件 1.中國醫科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外國語測試方案
附件 2:中國醫科大學研究生復試體檢標準
附件 1:
中國醫科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外國語測試方案
一、測試的目的
主要測試考生運用外語知識與技能進行聽取理解以及口頭交際 的能力。二、測試方法與基本內容
試題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編制若干篇 難度相當的公共外語及專業外語試題。考生抽簽決定自己的測試題目。測試參考內容如下:
第一項:考生個人情況介紹,2~3 分鐘。第二項:根據試題回答問題,3~5 分鐘。
教師根據試題向考生提出若干問題,由考生根據教師提問進行 回答,教師可根據考生要求重復提出的問題。
第三項:自由會話發揮性問答,3 分鐘。
第四項:專業外語,由復試小組結合本專業有關專業知識命題, 考生以抽簽方式決定應考內容,時間為3 分鐘。
注:具體內容以復試小組實際考核為準。三、測試評分標準
1. 語言的準確性和范圍:從語法與用詞的準確性、語法結構的 復雜性和詞匯的豐富程度,以及發音的準確性等諸多因素來測評考生
的能力。
2. 語音語調的長短和連貫性:從討論有關話題或對話時連貫表 達思想的語言長短,內容的連貫性以及尋找合適詞語而造成的停頓頻 率及長短來測評考生。
3. 語言的靈活性和適合性:測試考生語言表達是否靈活,能否 自然、積極的參與討論或對話;話語是否得體,語言的使用總體上能 否與語境、功能和目的相適應。
測試要有記錄,考試結束后,由小組成員當場給出成績,由小 組負責人綜合得出考生最后成績,并在復試登記表相應位置填寫外語 成績及評語。
本測試方案由校招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 2:
中國醫科大學研究生復試體檢標準
根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 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為深入貫徹依法行政、依法治招 的原則,體現對所有考生權益的保護,對殘疾考生的關愛和以人 為本的理念,結合我校招生專業的特點,特制定中國醫科大學研究生復試體檢標準:
一、 體檢項目
內科、外科、眼科、五官科、血常規、丙氨酸氨基轉移酶、DR 胸片、總膽紅素、尿常規、尿素氮。二、患有下列疾病者,不予錄取
1、嚴重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壓病。2、重癥支氣管擴張、哮喘,惡性腫瘤、慢性腎炎、尿毒癥。
3、嚴重的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風濕性疾病。
4、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外可以不予錄取。
(1) 原發型肺結核、浸潤性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遺有胸膜肥厚者;
(2) 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結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
(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
(3) 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愈無癥狀者。三、患有下列疾病者,有關專業不予錄取
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及色覺異常 II 度(俗稱色盲) 不能錄取的專業:生物科學類各專業(包括生理學、神經生物學、遺傳學、發育生物學、細胞生物學、生物化學與分子生物學,下同);醫學類各專業(包括臨床醫學、基礎醫學、口腔醫學、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藥學、中西醫結合臨床、護理學,下同); 生物醫學工程、應用心理學。
四、患有下列疾病不宜就讀的專業(此部分內容供考生在報考專 業志愿時參考)
1、主要臟器:肺、肝、腎、脾、胃腸等動過較大手術,功能恢復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腸潰瘍、慢性支氣管 炎、風濕性關節炎等病史;甲狀腺機能亢進已治愈一年的;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肢體殘疾者(不繼續惡化);不宜就讀法醫學專業。
2、屈光不正(近視眼或遠視眼,下同)任何一眼矯正到 4.8
鏡片度數大于 400 度的,不宜就讀生物醫學工程專業。
3、任何一眼矯正到 4.8 鏡片度數大于 800 度的,不宜就讀醫學類各專業、應用心理學。
4、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到 4.8 鏡片度數大于 400 度的,不宜就讀醫學類各專業、生物科學類各專業、應用心理學等專業。
5、兩耳聽力均在 3 米以內,或一耳聽力在 5 米另一耳全聾的,不宜就讀醫學類各專業。
6、嗅覺遲鈍、口吃、步態異常、駝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風的,不宜就讀應用心理學、法醫學。
7、斜視、嗅覺遲鈍、口吃不宜就讀醫學類各專業。
體檢結果不符合標準者,不予錄取。如有異議,視具體情況 由導師、考生、研究生院協商解決。
中國醫科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批調劑復試名單的通知
經報考資格審核,并根據我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方案中“調劑報考臨床醫學專業學位考生將依據初試成績總分排序進入復試(初試總分相同者,依次按外國語、業務課1、政治理論成績進行排序);調劑報考臨床醫學學術學位及其他專業(不區分學位類型)的考生,依據初試外國語成績排序進入復試(外國語成績相同者,依次按總分、業務課1、政治理論成績排序)”的原則,現發布我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第一批調劑復試名單并予以公示(見附件1-2)。一、復試要求
復試相關要求參照《中國醫科大學2022年統招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附件3)和《中國醫科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方案》(附件4)。
二、心理健康測試
我校要求考生需完成心理健康測試后再參加復試其他環節的考核,心理健康測試操作說明見附件5。
三、相關說明
1.復試時間
2022年4月8日-9日(具體時間請聯系報考專業科室)。
2.復試準備
具體招生復試相關事宜、需提供的復試材料、提前準備的網絡面試設備及網絡面試場所等信息詳見:中國醫科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須知(附件6)、中國醫科大學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附件7)、招生遠程面試系統操作手冊---考生端(附件8)等,同時須填寫《中國醫科大學2022年研究生復試政治資格審查表》(附件9)以及個人自述(附件10)。
3.注意事項
具體復試時間由復試科室與考生確定,復試名單中的考生若未接到科室工作人員電話,應主動與學院及科室取得聯系。調劑期間請務必保持研招網報名時填寫的手機聯系方式通暢,及時查看研招網的微信、短信通知,同時注意查看我校研究生院官網后續通知。
聯系電話:024-31939465,聯系人:單老師、李老師
聯系郵箱:gszb@cmu.edu.cn
中國醫科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初復試分數計算方法
初復試總成績考生初復試總成績=初試總分/5×0.5+復試總分/3×0.5,總成績低于 60 分為不及格,不予錄取。
中國醫科大學 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內容和要求
復試內容
(一)初復試總成績
考生初復試總成績=初試總分/5×0.5+復試總分/3×0.5,總成績低于 60 分為不及格,不予錄取。
(二)復試的組成和要求
1.復試的組成
復試由心理健康測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總成績為 300 分
(心理健康測試結果不計入總成績)。由各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門統一組織安排,各科室具體實施落實。復試各環節必須符合《中國醫科大學研究生招生保密工作實施細則》及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方案的規定。
(1) 心理健康測試
心理健康測試由考生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測試結果不計入總成績,考生完成心理健康測試后再參加復試其他環節的考核。
(2) 面試
復試面試時間每名考生一般不少于 20 分鐘,每名專家一般應向考生提出至少一個問題。具體面試時間及面試提問環節,考核科室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調整,以考查出學生真實水平為準。總分 300 分,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業務知識及綜合素質 3
部分,其中,業務知識考核 250 分,包括專業知識 100 分,外國語 50 分(含聽力與口語),科研思維能力及實踐能力 100 分;綜合素質考核 50 分。
①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復試 單位可通過組織思想政治工作部門、復試小組與考生面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還可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 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考核結果不作量化計分,僅判定為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② 業務知識
A. 專業知識:著重考察考生對所申請專業知識的掌握情況。 專業知識面試試題須事先命制若干套。考生以抽簽方式確定專業知識面試題目。
B. 外國語:方案詳見《中國醫科大學碩士研究生外國語測試方案》,著重考察考生的外語口語表達能力及聽力接收能力。
C. 科研思維能力及實踐能力: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及其他專業的學術學位考生主要考核科研思維能力,由復試小組根據學科、專業的特點進行考核,主要視其臨床思維或科研思維能力評定成績。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及其他專業的專業學位考生須進行實踐能力考核,考核內容、標準、流程的制定與實施等方案由學院或復試小組結合學科特點及網絡遠程復試形式具體設計,完成實踐能力考核,并視其實踐能力和臨床思維能力評定成績。業務知識各單項成績均達到及格標準(分值的 60%),方可錄取。
③ 綜合素質:目的是更全面了解考生情況,考察其綜合分析表達能力,了解其對專業課以外其他知識的掌握情況,考察其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其已發表的文章、論文等科研成果;還需結合考生舉止、表達、本科社會實踐經歷等了解考生特長、興趣愛好、道德品質、人文素養、創新意識等其他情況。綜合素質及 格(分值的 60%)方可錄取。
中國醫科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一、工作原則
1. 堅持科學選拔。遵循并探索高層次專業人才的成長規律和選拔規律,堅持學術標準,確保生源質量,擇優錄取,寧缺 毋濫。
2. 堅持公正公開。政策規范透明,程序公正公開,結果主 動公示,監督機制健全,以人為本,切實維護考生合法利益。
3. 堅持全面考察。在對考生德智體美勞等方面綜合考察 的基礎上,還要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 考核。
二、組織管理
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繼續實行三級管理。
學校成立招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對學校的復試工作進行全面領導和統籌管理,制定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部署和監督檢查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研究生院在校招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負責部署和安排各項規則和具體工作;組織和指導二、三級管理部門科學有序地開展復試工作。
各二級院系成立院系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本院系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報研究生院審核備案并在研究生院網站公示,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本院系各三級管理部門的復試考核工作。具體負責組織召開所有復試教師工作會議,進行復試工作培訓,使復試教師了解復試辦法、明確復試要求和工作責任、掌握復試方法和流程,保證質量;負責對所有復試工作人員進行保密工作教育,復試工作人員須對試題、答案及評分標準、復試小組名單、考生分組情況、考生成績、考生個人信息等保密;負責組織本學院復試試題的命制;負責審核各專業復試小組的復試記錄和復試結果,復試記錄和復試結果須由學院統一妥存備查; 負責對參加復試而未錄取考生的必要解釋和遺留問題的處理。
三級管理部門須成立科室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由科室主任總負責,按照需要設立一個或多個復試小組,并指定復試小組組長, 負責具體實施復試操作并確定復試成績和復試結果。復試小組的組成應由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并備案。復試小組應事先制定復試試題的評分標準,并報院系備案。鼓勵有條件的科室,最大限度地使本科室具備碩士招生資格的導師均有機會參加復試 評審,為后續的選報導師工作做好必要的準備。復試小組成員由復試小組組長選定,成員人數至少 5 人,其中至少需有 2 名熟練掌握應試考生相應語種的教師參加外國語的復試工作(視需要可適當增加人數,也可約請相應外語教研室的教師參加),并需另指定一名秘書負責在復試前對考生的復試材料及報考資格進行 審查,報考資格詳見《中國醫科大學 2022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同時做好復試記錄。并按照教育部要求,復試要做好全程錄音錄像工作。
三、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一)一志愿復試及調劑基本分數線
1、學術學位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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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科(滿分=100 分) |
單科(滿分>100 分) |
臨床醫學(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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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醫學(1003) |
|||
基礎醫學(1001) |
|
|
|
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1004) |
|||
藥學(1007) |
|||
護理學(1011) |
|||
中西醫結合臨床(1006) |
309 |
50 |
123 |
生物學(0710) |
290 |
50 |
59 |
生物醫學工程(0831) |
273 |
50 |
57 |
圖書情報與檔案管理(1205) |
|
|
|
社會醫學與衛生事業管理(1204) |
|||
應用心理(040203) |
351 |
51 |
153 |
倫理學(010105) |
314 |
50 |
68 |
2、專業學位類
|
|
單科(滿分=100 分) |
單科(滿分>100 分) |
臨床醫學(10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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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腔醫學(1052) |
|||
公共衛生(1053) |
|
|
|
藥學(1055) |
|||
護理(1054) |
310 |
50 |
133 |
電子信息(0854) |
273 |
38 |
57 |
(二)“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分數線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生招生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為達到所報考專業的對應學科門類或對應專業的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一區)。
四、復試名單的確定
(一)第一志愿生源差額復試
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碩士生招生實行差額復試,我校 2022 年碩士研究生第一志愿差額復試比例為 150%。第一志愿生源差額復試須在原報考院系、專業及學位類型進行,不能變更。根據分專業招生計劃,第一志愿生源在復試單元內依據初試成績總分進行排序(初試總分相同者,依次按外國語、業務課 1、政治理論成績進行排序)。
考生所報科室若含“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復試生源, 且士兵計劃考生按差額復試比例排名可正常進復試,則該科室全部生源正常按指標進復試,其中士兵計劃考生若復試合格則可不參與總成績排名直接錄取;若未進入所規定的差額復試比例排名時,普通考生仍按原發布計劃復試比例進復試,士兵計劃不占用復試名額進復試,但若士兵計劃考生復試合格則可直接錄取。士兵計劃指標單列,其中僅臨床和口腔醫學專業學位士兵計劃考生占用所報科室招生計劃。調劑同此規則。
2021 年“優秀大學生暑期夏令營”優秀營員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碩士研究生的(報考志愿與夏令營志愿一致),考試成績達 到復試基本分數線(含總分、單科分數)標準,同等條件下優先 進復試;通過復試后,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注:同等條件下是指總分及單科分數均相同)
(二)調劑復試
學校將生源不足的學科專業信息(包括復試后仍生源不足的 學科專業信息)向社會公開發布,接收符合條件的考生進行調劑復試。
1. 調劑基本條件:
(1) 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 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及擬調劑專業的我校調劑復試基本分數線。
(3) 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 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 調劑排序:調劑報考臨床醫學專業學位考生將依據初試成績總分排序進入復試(初試總分相同者,依次按外國語、業 務課 1、政治理論成績進行排序);調劑報考臨床醫學學術學位及其他專業(不區分學位類型)的考生,依據初試外國語成績排 序進入復試(外國語成績相同者,依次按總分、業務課 1、政治理論成績排序)。
(6) 臨床醫學和口腔醫學一級學科下各專業調劑,要求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
(7) 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含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
(8) 我校僅電子信息專業(專業代碼為 “0854”)可接收初試科目外國語為英語二,業務課 1 為數學二的考生調劑。
(9) 公共衛生學院衛生事業管理專業(1004Z1)和公共衛生專業社會醫學教研室(105300)調劑時可接收本科畢業專業為管理學考生。
2. 調劑復試比例
我校 2022 年第一輪、第二輪調劑復試比例為 200%,第三輪及以后輪次調劑復試比例為 300%。
(三)“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復試
報名“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且達到進入復試成績要求 的考生,則按以下規則進入復試
1. 如上線人數超過學校當年總“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數且所報志愿不同,則依外國語成績排序(外國語成績相同者, 依次按總分、政治理論成績排序),按我校總“退役大學生士兵” 專項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復試人選,考生需參加所報招生科室的復試,復試合格者可不參加普通計劃考生的初復試總成績排名直接錄取;
2. 如上線人數未超過學校當年總“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數,則直接進入所報科室復試,復試合格者可不參加普通計劃考生的初復試總成績排名直接錄取;
3. 如上線人數超過學校當年總“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數但所報志愿相同,則按專項計劃數進復試(進復試排序規則 同普通考生一志愿復試/調劑階段規則),復試合格者可不參加普通計劃考生的初復試總成績排名直接錄取。
4.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指標單列,其中僅臨床和口腔醫學專業學位考生錄取占用所報科室招生計劃。
五、復試時程
第一志愿復試:3 月底前完成。調劑復試:4 月底前完成。
六、復試內容
(一)初復試總成績
考生初復試總成績=初試總分/5×0.5+復試總分/3×0.5,總成績低于 60 分為不及格,不予錄取。
(二)復試的組成和要求
1.復試的組成
復試由心理健康測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總成績為 300 分
(心理健康測試結果不計入總成績)。由各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門統一組織安排,各科室具體實施落實。復試各環節必須符合《中國醫科大學研究生招生保密工作實施細則》及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方案的規定。
(1) 心理健康測試
心理健康測試由考生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測試結果不計入總成績,考生完成心理健康測試后再參加復試其他環節的考核。
(2) 面試
復試面試時間每名考生一般不少于 20 分鐘,每名專家一般應向考生提出至少一個問題。具體面試時間及面試提問環節,考核科室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調整,以考查出學生真實水平為準。總分 300 分,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業務知識及綜合素質 3
部分,其中,業務知識考核 250 分,包括專業知識 100 分,外國語 50 分(含聽力與口語),科研思維能力及實踐能力 100 分;綜合素質考核 50 分。
①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復試 單位可通過組織思想政治工作部門、復試小組與考生面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還可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 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考核結果不作量化計分,僅判定為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② 業務知識
A. 專業知識:著重考察考生對所申請專業知識的掌握情況。 專業知識面試試題須事先命制若干套。考生以抽簽方式確定專業知識面試題目。
B. 外國語:方案詳見《中國醫科大學碩士研究生外國語測試方案》,著重考察考生的外語口語表達能力及聽力接收能力。
C. 科研思維能力及實踐能力: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及其他專業的學術學位考生主要考核科研思維能力,由復試小組根據學科、專業的特點進行考核,主要視其臨床思維或科研思維能力評定成績。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及其他專業的專業學位考生須進行實踐能力考核,考核內容、標準、流程的制定與實施等方案由學院或復試小組結合學科特點及網絡遠程復試形式具體設計,完成實踐能力考核,并視其實踐能力和臨床思維能力評定成績。業務知識各單項成績均達到及格標準(分值的 60%),方可錄取。
③ 綜合素質:目的是更全面了解考生情況,考察其綜合分析表達能力,了解其對專業課以外其他知識的掌握情況,考察其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其已發表的文章、論文等科研成果;還需結合考生舉止、表達、本科社會實踐經歷等了解考生特長、興趣愛好、道德品質、人文素養、創新意識等其他情況。綜合素質及 格(分值的 60%)方可錄取。
2.網絡遠程復試規范性要求
(1) 考生要求
①復試相關材料可以電子版形式提前提交至科室進行審核, 紙質版材料擬錄取后補交,若發現弄虛作假或資格不符合相關要求,則取消錄取。②提前準備設備、連接網絡,并在復試開始前與科室聯系進行測試;③必須由考生本人進行面試,如發現替考等違規行為,則取消成績及錄取;④考生所在環境應保持安靜, 與面試無關人員應回避;⑤復試過程中,所有環節應由考生獨立完成,不允許違規作弊行為出現,一經發現立即取消成績及錄取。⑥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招生單位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招生單位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⑦面試結束后,考生應向復試小組確認是否結束,以避免由網絡原因導致復試終止。
(2) 復試小組成員要求
①提前準備設備、連接網絡,并在復試開始前進行測試;
②復試小組成員應堅持原則,公平、公正,認真負責地做好網絡 復試工作;③面試正式開始前,復試小組應事先商定評分標準, 確認考生身份,避免替考等違規行為;④復試小組應采用命制多 套試題、安排考生隨機抽取試題等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管理。⑤ 復試過程中,復試小組成員應避免出現不規范行為;⑥復試小組商 議與復試工作相關事宜時,應回避考生;⑦考生人數較多的科室 應充分準備,加強復試小組人員投入,避免教師疲勞工作;⑧復 試小組成員應根據每名考生的面試問答情況,認真完整填寫復試 評分表。面試期間,復試評分表上的面試成績不得改動。如出現 錯誤需改正,須由面試組長和該面試組成員對改動成績予以確認, 并由該成員在改動的成績旁簽名。面試結束后,復試記錄及復試 評分表不得更改;⑨復試過程中或結束后,不得給考生任何許諾 和暗示;⑩復試結束后,復試小組須將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的復試成績在規定時間內如實錄入管理信息系統,杜絕漏登分、錯登 分;網絡通訊等形式開展復試要做好復試記錄(錄音和錄像) 留存備查,影像資料要求涵蓋考生及所有復試小組成員,復試相關材料可以電子版形式提交,紙質版材料擬錄取后補交;
所有復試材料(電子和紙質版)須由學院統一妥善保管,其中錄取考生的材料須保存三年直至該生畢業離校;未錄取考生的材料須保存一年。
七、資格審查
復試小組負責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須對考生的報考資格
(當年招生章程中規定的報考條件)、復試資格(當年復試錄取方案中規定的進入復試條件)以及其他復試材料等進行審查,不符合我校招生錄取條件者(包括報考條件和復試資格條件等)不允許參加復試,參加復試的考生須聯系科室通過復試系統或郵箱等方式提交本人以下材料電子版進行資格審查(紙質版材料擬錄取后補交)。具體如下:
應屆畢業生:準考證、身份證、學生證、教育部學籍電子信 息報告、個人自述、政治資格審查表(須單位蓋章,無工作單位 的往屆生可由家庭所在地的街道蓋章)、本科成績單(加蓋教務 處公章或檔案館公章)、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以及其他能證明本人學術水平或綜合能力的材料。此外,考生須在收到研招網發送 的擬錄取短信通知后按照報考單位要求提供二級甲等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單(檢查時間在一個月以內)。
往屆畢業生:準考證、身份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電子信息備案表、畢業證、個人自述、政治資格審查表(須單位蓋章, 無工作單位的往屆生可由家庭所在地的街道蓋章)、本科成績單(加蓋教務處公章或檔案館公章)、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以及其他能證明本人學術水平或綜合能力的材料。此外,考生須在收到研招網發送的擬錄取短信通知后按照報考單位要求提供二級甲等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單(檢查時間在一個月以內)。
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的考生必須符合執業醫師報考條件。如因報考執業醫師等客觀因素無法提供畢業證及學位證原件的考生,必須打印教育部學籍/學歷在線驗證報告,且驗證碼在有效期內,以便審核。
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醫學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根據《關 于做好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醫學生就業安置和履約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衛科教發[2019]56 號)文件精神,“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醫學生如違約將記錄誠信檔案,并將違約記錄歸入其個人人事檔案中”。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醫學生復試時須向復試科室提供相關情況說明,若不如實提供說明,則錄取后因違約或誠信檔案等問題所導致的不能正常錄取、入學、培養等后果, 由考生自行承擔。
八、招生計劃
在校外調劑復試結束后,院系科室招生計劃沒有完成的,剩余指標由學校收回統籌處理,以便完成 2022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任務。
不區分學位類型,不區分專業,原則上每名導師最多接收 3 名碩士研究生,其中實踐基地合格導師數若已達上限可適當放寬接收的專業學位研究生數額。導師的具體招生計劃由科室根據學校的總體指標分配辦法及院系招生指標分配細則制定本科室指標分配方案,由科室導師組集體決策的方式決定,不允許由科室的個人自主決定指標分配方案。學校鼓勵學術學位指標向有重大課題的導師傾斜。違規操作的科室,學校將酌情給予違規個人削減下一年招生指標的處罰。
九、擬錄取
各學院對擬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必須進行復試,復試合格方可錄取。對復試不合格、決定不予錄取的考生,各學院應在第一時間及時向考生本人發出不予錄取通知,并積極推薦、協助調劑到其他院校。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根據本單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 考生初復試總成績排名、思想政治表現、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由我校統一公示,公示時間 10 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我校按要求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 息公開平臺”將擬錄取名單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進行政策審核,并向教育部備案。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平臺備案信息為準。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取消錄取。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 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我校提交請假申請。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及報考錄取要求的其他事項者,取消錄取資格。新生報到后,我校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十、責任認定與追究
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各院系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對招生過程的公平、公正和錄取結果負責,不得有任何泄露試題和故意提高或壓低考分等行為。對違反有關規定、徇私舞弊或者給招生工作造成損失的,給予削減下一年度招生計劃等處罰。
根據教育部及遼寧省有關文件規定,對在高校招生、考試中的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和“誰主管, 誰負責”的原則,追究有關責任人的相應責任:
1. 屬于集體決策的,追究主要領導的責任;
2. 屬于分管領導或部門負責人決策的,追究有關領導或負責人的責任;
3. 屬于招生考試工作人員個人行為的,追究有關當事者的責任。
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 33 號)有關規定,考試工作人員應當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在考試管理、組織及評分等工作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相應的處分:
1. 應回避考試工作卻隱瞞不報的;
2. 提示或暗示考生答題的;
3. 擅自將試題、答卷或者有關內容傳遞給他人的;
4. 在評分、統分中嚴重失職,造成明顯的錯評、漏評或者積分差錯的;
5. 在評分中擅自更改評分細則或者不按評分細則進行評分的;
由校招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指派專人組成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檢查小組,負責全校各院系在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中各個環節的監督和檢查,保證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2022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結束后,研究生院將對各院系的復試材料進行抽查,抽查比例為 10%,對復試組織不規范,材料留存不完整的院系、科室給予削減下一年度招生計劃的處罰,削減比例為不合格材料占抽查材料的比例。
十一、咨詢與申訴方式 聯系人:單老師、李老師
咨詢與申訴電話: 024-31939465
咨詢與申訴電子郵件:gszb@cmu.edu.cn
咨詢與申訴地址:沈陽市沈北新區蒲河路 77 號中國醫科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A105 房間)
郵政編碼:110122
本復試錄取方案由校招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如與上級部門有關文件有沖突時,以上級文件為準。
2021年中國醫科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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