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海洋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5

更新時間:2024-08-02 10:55:58 編輯:考研派小莉
中國海洋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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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海洋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5: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 會精神,切實做好學校 2021 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 《教育部關于印發〈2021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 的通知》(教學函〔2020〕8 號) 、《關于做好 2021 年全國碩 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 號)、《山 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關于做好山東省 2021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 試錄取工作的通知》(魯招考〔2021〕35 號)和《中國海洋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試行)》(海大研字〔2019〕 34 號)相關文件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制定 2021 年碩士研究生 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一、組織管理
(一)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組織 學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學院(中心)新冠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組負責本單位疫情防控工作,研究制定本單位 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做好復試錄取工作期間防疫物資的儲 備、人員管理、各類場所的防疫管控和應急處置等工作。
(二)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領導和管理學 校復試錄取工作。研究生院負責組織實施學校復試錄取工作,并 監督檢查學院(中心)復試錄取工作執行情況。
(三)學院(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本單 位復試錄取工作,指導、監督檢查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 復試小組開展考核工作。
(四)學院(中心)按學科(類別)、專業(領域)成立復 試小組(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 5 人)。各復試小組在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指導下具體實施面試和實踐(實驗)能力等考核 工作,負責確定考生面試和實踐(實驗)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 評分標準及程序等。
二、工作要求
(一)安全性。要把廣大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 位,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二)公平性。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規范管理和監督檢查。 嚴格審查考生資格,嚴格復試過程規范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確 保復試公平公正。
(三)科學性。要針對學科專業特點,精心設計復試內容, 確保考核科學有效。
三、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
學校按照《2021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 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結合生源情況、招生計劃、學科專業特點和復試考核工作需要等 情況,確定《2021 年中國海洋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 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附件,以下簡稱“學校初試成績要求”)。 復試一般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 130%。
四、復試方式和內容
(一)復試方式。
采取網絡遠程復試。
(二)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詳見《中國海洋大學 2021 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 招生專業目錄》(以下簡稱“招生專業目錄”)。其中原筆試測試 內容(含管理類聯考思想政治理論考試)通過面試環節進行考核。 實踐(實驗)能力等其他考核方式由相關學科專業確定遠程考核 形式,并在學院(中心)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中予以公布。每
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 20 分鐘。
學科專業要精心設計復試內容,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 的能力型試題,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公正。加強對考生 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 全面考查。
五、復試組織實施
(一)復試時間。
3 月 29日開始。
(二)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的制定及公布。
學院(中心)根據學校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結合本單位實際, 制定本單位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應包 括復試、調劑、錄取及疫情防控等各環節具體規定。復試錄取工 作實施細則須經本單位黨政聯席會議集體研究,報學校審核備案 后公布實施。
(三)遴選培訓工作人員。
學院(中心)應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 員參與考試招生工作,并對所有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 面的培訓,強化保密意識、責任意識和法治意識,提高運用新技 術、新方法科學規范選拔人才的能力。
(四)試題命制。
學院(中心)要嚴格落實安全保密工作責任制,把責任落實 到崗、落實到人、落實到位,所有命題人員均須進行登記備案, 并簽訂安全保密責任書。
(五)考生資格審查。
考生通過網絡提交復試資格審查材料。學院(中心)在復試 前對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審查內容 包括:
1.準考證電子版。
2.有效居民身份證掃描件(正反面)。
3.個人簡歷電子版。
4.本科成績單掃描件。
5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單或其他外國語水平成績 證明掃描件。
6.考生如獲校級以上獎勵或有公開發表論文可提供相關材 料的掃描件。
7.學歷(學籍)證明:
(1)往屆考生提交本科畢業證書(以報名網上信息確認截 止日期前所獲得的文憑為準)掃描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 冊備案表》電子版(須在有效期內)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 報告》掃描件。
(2) 國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須提交《國外學歷學位認 證書》掃描件。
(3)應屆本科畢業考生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電子版,特殊學制考生須提交本科所在學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掃描 件。
8.在 2021 年 9 月 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 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準考證、成 績單等)掃描件。
9.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須提交《入伍批準書》掃 描件或復印件(加蓋提供原件部門公章)掃描件、《退出現役證》 掃描件,入伍前學歷證明(畢業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 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錄取通知書等)。
10.報考時就業方式選擇有誤的考生,須提交自愿修改就業 方式申請。
11.初試時提示“學籍學歷審核”有問題的考生,須提交相應 的證明材料掃描件。
12.加分項目考生須提交相應證明材料掃描件。
13.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掃描件。
14.學院(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掃描件。
推免生和“創新人才培養專項計劃”合格考生不再參加復試。
(六)復試過程管理。
1.建立健全“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復試專 家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工作機制。
2.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通過“人證識別”等技術, 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等 措施,嚴防面試“替考”。
3.強化技術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組織模擬演練,確保復 試過程安全、順暢、穩定。
4.明確工作紀律,強化保密意識。復試專家須遵守學校復 試工作規范。所有參與復試工作的人員必須簽訂相應的保密責任 書和承諾書。
5.明確工作程序和要求。采用復試專家集中的方式進行復 試。 同一學科(類別)、專業(領域)各復試小組的復試方式、 復試時長、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學院(中心) 指派專人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復試須全程錄音錄像。 復試各類材料按照學校要求進行保管。
6.加強復試過程監管,嚴防復試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學
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指定專人監督檢查本單位復試工作實施 情況。
7.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復試過程中有違規違紀行為 的考生,一經查實,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
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 其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七)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 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 誠實守信等方面。學院(中心)應組織專人與考生談話,直接了 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同時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檔案審查意見和 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 考生現實表現材料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 部門加蓋印章。
(八)體檢。
考生須按學校要求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錄取資格無效。
六、調劑
(一)考生調劑基本要求。
1.符合學校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方向)的報考條 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 求(A 類考生)和擬調入專業(方向)的學校初試成績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 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 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指體育學及體育碩士,中醫學、 中西醫結合及中醫碩士,工學照顧專業,下同)的考生若調劑出 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一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 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 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一區對應的非照顧
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體育學與體育 碩士,工學照顧專業之間調劑按照顧專業內部調劑政策執行。
6.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 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 業(方向)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 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相關專業。第一志愿報考 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 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7.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 該計劃以外錄取。
8.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 申請調劑到普 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普通計劃考生擬調入專業(方向) 的學校初試成績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 兵初試加分政策。
9.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 計劃不接受調劑。
10.學院(中心)規定的其他要求。
(二)調劑工作程序。
1.學校發布調劑通知,公布接收調劑的專業(方向)。
2.考生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登陸“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 劑服務系統”填寫調劑志愿和有關信息。
3.學校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向可參加復 試的考生發送復試通知。收到復試通知的考生須在系統中規定的 時間內在系統中回復復試通知。
4.考生按學院(中心)要求參加復試。
5.學校初步確定擬錄取名單后,分批次在“全國碩士研究生 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向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收到待錄取通知的考生須在系統中規定的時間內在系統中回復待錄取通知。
6.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校規定操作或隨意解除志愿
的,視為自動放棄復試或擬錄取資格。
七、錄取
(一)錄取總成績的計算。
按照學院(中心)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公布的錄取總成績 計算方法得出考生(含調劑考生)錄取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
(二)錄取原則。
各專業(方向)根據招生計劃,按照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原 則進行排名并依次錄取。
1.按照一級學科劃定復試分數線的專業,若一志愿考生復 試合格但未被報考專業錄取,可按照錄取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 依次申請調整至該一級學科其他生源不足的專業。
2.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照錄取總成績分別排名, 根據相應招生計劃分別錄取;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按照錄取總 成績分別排名,根據相應招生計劃分別錄取。
3.復試成績不及格(60 分以下)者,不予錄取。
4.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考核結 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不符合報考規定條件、復試違規違紀者不予錄取。
(三)招生計劃的使用。
1.擬錄取人數不得超過學校下達的計劃分配數,分專業招 生計劃不得隨意調整。
2.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 計劃考生的錄取不占用學校下達的計劃。
3.可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確定部分建議錄取考生作為候補 錄取人選。
(四)擬錄取名單的公示。
學校根據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 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在學校 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示不少于 10 個工作日。
八、咨詢服務
暢通考生咨詢通道,及時為考生答疑解惑。加強對考生參加 遠程復試工作的指導,使其知悉軟件平臺使用辦法、復試流程和 相關要求等。對不具備遠程復試條件的考生,根據考生申請,積 極協調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 和幫助。
九、相關工作制度
(一)責任追究制度。
學院(中心)為本單位復試錄取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 人是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是直接責任人。復試錄取工作的所 有環節必須建立臺帳記錄制度、多人相互監督和責任共擔機制, 做到有據可查和責任可究。因違規違紀行為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 影響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國家教育考 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 33 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 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 36 號)等有關法律法規, 追究當事人和領導者責任。
(二)信息公開制度。
學院(中心)要嚴格按照規定按時、準確、規范地公開有關 招生信息,并按照“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 做好公開信息的審核和解釋工作。
(三)回避制度。
凡有直系親屬或利害關系人參加當年復試的人員,不得參與 當年復試錄取各個環節的工作。
(四)復議制度。
考生如對復試結果有異議,可在學院(中心)復試錄取工作 實施細則規定的時間內向學校申訴。對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 學校將責成相關學院(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進行復議。
(五)監督制度。
監察處負責對學校復試錄取工作進行監督。學院(中心)研 究生招生工作小組指定專門人員監督檢查本單位復試錄取工作 實施情況。

 
一、復試總體安排
1.  考生于 3  月 27  日 15:00  前完成中國海洋大學研究生招生
信息網通知規定的基本環節,包括確認、繳費、提交材料。
2.  復試采用線下面試,復試地點為中國海洋大學嶗山校區外
國語學院院樓。
3.  每場次考生在候考室等候面試,手機及其他與考試相關的 物品資料根據工作人員安排交至指定地點。每位考生面試結束后, 請立即離開學院。請勿返回候考室,禁止與其他考生交流考試內容,禁止通過任何形式泄露考試題目。
二、復試時間安排
(一)報到與信息核驗
時間: 2024.03.30    13:30  開始
地點: 外國語學院院樓 一樓大廳
要求: 考生攜帶資格審查材料紙質版原件,并按考生資格審查中考生應提供的復試材料順序排序備查。具體審查材料詳見:中國
海洋大學 2024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安排
()  思想政治素質與品德考核
時間: 2024.03.30    14:00  開始
地點:外國語學院院樓 N102 、N107
要求: 考試攜帶身份證、準考證、簽字筆

()專業綜合面試
 
 
專業
面試
時間 面試
考場
候考室
外國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 3 月 31 日(星期日)上午 08:30 開始 下午 13:30 開始 外院
N202
外院
N230
英語語言文學 3 月 31 日(星期日)上午 08:30 開始 下午 13:30 開始 外院
N208
外院
N230
MTI 1 組 英語筆譯 3 月 31 日(星期日)上午 08:30 開始 下午 13:30 開始 外院
N216
外院
N237
MTI 2 組 英語口筆譯 3 月 31 日(星期日)上午 08:30 開始 下午 13:30 開始 外院
N217
外院
N237
日語語言文學+日語口譯 3 月 31 日(星期日)上午 08:30 開始 下午 13:30 開始 外院
N307
外院
N311
日語筆譯 3 月 31 日(星期日)上午 08:30 開始 下午 13:30 開始 外院
N308
外院
N311
亞非語言文學+朝鮮語筆譯 3 月 31 日(星期日)上午 08:30 開始 下午 13:30 開始 外院
N315
外院
N311
德語筆譯 3 月 31 日(星期日)上午 09:00 開始 外院
N303
外院
N311
三、考生注意事項
1.  考生應穿戴得體,保持良好的形象和精神面貌。
2.  復試準備期間, 考生請務必保證手機通訊暢通。
3.  考生憑《復試通知書》經校門工作人員核驗后入校參加復試。
 
 
 
附件: 碩士一志愿復試名單
 
 
 
 
外國語學院 2024 年 3 月 26  日

一、 復試總體安排
1.考生于 3 月 29 日 12 點前完成中國海洋大學研招網通知規定的基本環節,包括確認、繳費、提交材料。
2.復試采用線下面試,地點為中國海洋大學基礎教學中心,具體面試序號將于 3 月 30 日在學院一樓公示欄張貼。
3.每半天為一個場次,考生面試當天在候考室等候面試,手 機及其他與考試相關的物品資料根據工作人員要求交至指定地 點。每位考生面試結束,請立即離開中心大樓,勿返回候考室,禁止與其他考生交流考試內容,禁止通過任何形式泄露考試題目。
 
 
 
二、復試時間安排
1.報到與身份核驗
時間:2024 年 3 月 30 日(周六)  13:30-16:00
地點:基礎教學中心 317 辦公室
要求攜帶:
(1)準考證;
(2)有效居民身份證;
(3)本科成績單;
(4)英語四級、六級考試成績單或其他外國語水平成績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往屆考生的本科畢業證書原件(以報名現場確認截止  日期前所獲得的文憑為準)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或《中國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無原件考生一律不準參  加復試。在國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應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  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定證書,無此證明者不準參加復  試;應屆本科畢業考生則須提交本人學生證(注冊信息完整,特  殊學制的考生需提供本科所在學校的相關證明)和《教育部學籍  在線驗證報告》。對以上原件有疑問的,須及時與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系;
(6)“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還須提供《入伍批準書》、《退出現役證》。
(7)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
2.專業綜合面試和英語聽力與口語測試
時間:2024 年 3 月 31 日(周日)8:30-12:30,13:30-18:30
2024 年 4 月 1 日(周一)8:30-12:30,13:30-18:30
地點:基礎教學中心,面試序號將在 3 月 30 日在中心一樓公示欄張貼。

專業與具體時間安排見下表:
 
復試專業名 稱 復試 人數 復試時間 復試 教室 候考教室
教育管理全 日制 11 2024.03.31  08:30-12:30 113  
 
 
 
基礎教學中
心 318 教室
(上午場次 8:
10 簽到,下午
場次 13:10 簽
到。 )
教育管理非 全日制 8 2024.03.31  13:30-18:30 113
學前教育 26 2024.04.01 08:30-12:30(12 人)
13:30-18:30(14 人)
113
現代教育技 術  
26
2024.03.31 08:30-12:30(12 人)
13:30-18:30(14 人)
 
107
科學與技術 教育 12 2024.04.01  08:30-12:30 107
學科教學
(語文)
12 2024.04.01  13:30-18:30 107
 
運動訓練
 
12
 
2024.03.31  08:00-12:30
 
115
基礎教學中 心 112 教室 (上午場次 7:
30 簽到,下午
場次 13:10 簽
到)
 
體育教學
 
14
 
2024.03.31  13:30-18:30
 
115
3.思想政治素質與品德考核
時間:2024 年 3 月 30 日下午 13:30-18:00
地點:基礎教學中心 322 室(按照報到順序進行考核)。
三、考生注意事項
1.考生要穿戴得體,保持良好的形象和精神面貌。
2.復試前務必手機通訊暢通。
3.憑《復試通知書》經校門工作人員核驗后入校參加復試。
一、組織領導
(一)管理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本學院復試錄取工作,指導、監督檢查MBA專業復試小組開展考核工作。
(二)MBA教育中心成立復試小組,在管理學院招生工作小組指導下具體實施面試等考核工作,負責確定考生面試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及程序等。


二、招生計劃
專業代碼 專業名稱(方向) 考生類別 一志愿招生計劃
125100 工商管理
(01工商管理方向)
普通考生 204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 1
 


三、復試準備
1.復試資格查詢:登錄“中國海洋大學研究生招生管理平臺”——“碩士考生查詢系統”(點此進入)查看復試資格。首次登錄時須進行注冊,注冊時請務必準確填寫姓名、證件號碼、考生編號或報名號。
2.復試資格確認:登錄后點擊“復試信息查詢”,點擊“確認參加復試”,閱讀《中國海洋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并同意,確認復試。下載《復試通知書》用于入校。
3.上傳相關材料,詳見“考生資格審查”。
4.繳納復試費。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應在3月25日(周一)18:00前繳納復試費(180元/生)。復試費繳納后一律不辦理退費,未繳費者不得參加復試。


四、考生資格審核
考生須按照學校要求于3月25日(周一)18:00之前將資格審查材料上傳至中國海洋大學研究生招生管理平臺,由MBA教育中心予以審查。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應按要求進行資格審查,審查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如需補充材料,MBA中心工作人員會與考生聯系,請按要求及時補充。
    考生應提供的復試材料包括:
1.準考證電子版。
2.有效居民身份證掃描件(正反面)。
3.學歷(學籍)證明:
(1)提交本科畢業證書(以報名網上信息確認截止日期前所獲得的文憑為準)掃描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電子版(須在有效期內)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掃描件。
(2)國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須提交《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掃描件。
4.“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須提交《入伍批準書》(注意不是《入伍通知書》)掃描件或復印件(加蓋提供原件部門公章)掃描件、《退出現役證》掃描件、入伍前學歷證明(畢業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錄取通知書、保留入學資格證明等)。
5.報名確認時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還須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6.報考時就業方式選擇有誤的考生,須提交就業方式修改申請(附件1)。
7.加分項目考生須提交相應證明材料掃描件。
8.簽署《中國海洋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附件2,下載打印簽字后上傳)
以上材料請逐一以“序號+姓名+材料名稱”的方式命名,所有文件打包(壓縮文件zip格式,大小不超過20M)上傳至學校招生管理平臺。參加復試時須提供以上材料紙質版。


五、復試方式與內容
1.復試方式:采取現場面試,不設筆試,考試大綱中的筆試內容在面試中予以考察。
2.每生復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3.復試內容
(1)思想政治理論面試:時事政策、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概論等。
(2)綜合面試(包括綜合素質測試和專業知識測試)。
    綜合素質測試:著重考核考生的表達能力、溝通能力、組織歸納能力、綜合分析與邏輯判斷能力;考察學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察學生人文素養、社會實踐(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團結協作精神等;考察考生求學動機、相關工作經驗及背景、對學校(學院)及MBA的了解,考察是否關注國家政治、經濟方面的熱點問題,且有獨到的見解,并能提出自己的看法。
    專業知識測試:考察管理類基礎知識,包括管理學原理。    
(3)外國語聽力與口語測試:考察考生英語聽說能力,采取問答形式,與綜合面試同時進行。


六、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察考生的現實表現,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所有考生必須參加。


七、成績的計算與使用
復試成績=思想政治理論面試成績×5%+綜合面試成績×85%+外國語聽力與口語測試成績×10%。
復試成績、思想政治理論面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和外國語聽力與口語測試成績均采取滿分百分制。
錄取總成績=(初試成績÷3)×50%+復試成績×50%。
錄取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


八、錄取原則
1. 普通考生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分別按照錄取總成績由高至低順序錄取。
2. 復試成績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錄取。
3.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 不符合報考規定條件、復試違規違紀者不予錄取。


九、成績公布
    復試結束后,MBA教育中心將對考生成績進行多次核算,并及時在中國海洋大學MBA教育中心官方網站(http://ibs.ouc.edu.cn/mba)公布考生成績,公布時間不少于3天。    
考生對公布的成績有異議,可在公布期間內向MBA教育中心申訴(聯系人:左老師,郵箱:mba@ouc.edu.cn,電話:0532-85902869),管理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負責申訴復議工作,并給予考生答復。考生對復議結果不認可的,可向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申請復查。


十、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1.MBA01方向招收錄取的MBA考生全部為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獎、助學金(MBA新生獎學金、MBA學生干部獎學金和MBA大賽獎學金等除外),不統一安排住宿,其戶口、人事檔案及組織關系等不轉入我校。
2.實際招生人數可根據復試情況適當調整,以最后公布為準。
3.學費總計135000元。
4. 本細則僅適用于MBA01方向考生。


十一、本方案由管理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負責解釋。


    未盡事宜,詳見中國海洋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相關通知。
咨詢郵箱:mba@ouc.edu.cn,電話:0532-85902869,聯系人:左老師


MBA教育中心
2024年3月23日
附件1.就業方式修改申請.doc附件2.承諾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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