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研究生招生
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研究生招生是一個不錯的學院,深受考研人的追捧,本校每年會有數千名研究生招生的名額,研究生報考錄取比在3:1左右,難度中等,部分熱門的研究生專業研究生報考錄取比會更高一點, 法學院是學校里比較好的一個院系,請各位準備報考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研究生招生的同學注意,該院系有以上多個專業在招生研究生,歡迎各位同學報考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研究生招生。
強烈建議各位準備考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研究生招生的同學準備一些基本的歷年考研真題、研究生學姐學長的筆記、考研經驗等等(考研派有考研經驗頻道,也有考研派微信公眾號、考研派APP等產品平臺,里面有不少研究生會免費解答你的考研問題,助你考研一臂之力)

北京交通大學保研:2020年法學院全國優秀大學生夏令營活動方案
據北京交通大學研究生院消息,2020年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全國優秀大學生夏令營活動方案已經公布,由于內容過多,請點擊附件下載: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2020年全國優秀大學生夏令營”活動方案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法學專業研究生培養方案
法學(學科代碼:030100 授予法學碩士學位)
一、學科專業及研究方向
法學是研究法、法的現象以及與法相關問題的專門學問,是關于法律問題的知識和理論體系,是社會科學的一門重要學科。
北京交通大學法學學科依托學校優勢學科群和行業特色,致力于培養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法治政府需要、具有國際視野的應用型、復合型優秀法律人才。
法學為一級學科,下設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刑法學、民商法學、經濟法學、國際法學五個研究方向。
1.憲法學與行政法學方向
本研究方向主要以憲法學和行政法學的理論和實踐的研究為重點,以行政組織法律制度、行政行為法律制度、行政程序法律制度、行政救濟法律制度和保密法律制度為主要研究內容。
2.刑法學方向
本研究方向主要以刑法學的理論和實踐的研究為重點,以刑法總則中規定的犯罪與刑罰制度、刑法分則中規定的具體犯罪罪名為主要研究內容。
3.民商法學方向
本研究方向主要以民法學和商法學的理論和實踐的研究為重點,以物權法律制度、債權法律制度、侵權責任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國有企業法律制度、證券法律制度、保險法律制度等為主要研究內容。
4.經濟法學方向
本研究方向主要以經濟法學的理論和實踐的研究為重點,以產業法律制度(以鐵路運輸法律為主)、市場規制法律制度、宏觀調控法律制度和涉外經濟法律制度為主要研究內容。
5.國際法學方向
本研究方向主要以國際法學的理論和實踐的研究為重點,以國際貿易法律制度、國際投資法律制度、國際金融法律制度、國際稅收法律制度、世界貿易組織法、國際組織法律制度、國際條約法、國際人權法、國際沖突規則與國際民事訴訟程序規則為主要研究內容。
二、培養目標
本學科以培養復合型、應用型的優秀法律人才為總目標,具體目標如下:
1.思想道德層面: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道德水平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信守并勇于實踐公平正義;
2.學術水平層面:掌握堅實的法學基礎理論和相關的學科知識,熟悉所從事研究方向的法律現狀與研究動態,了解相關學科的學術前沿;
3.能力水平層面:具有良好的法律思維能力、溝通表達能力,能綜合運用法律知識,具有獨立從事法律實務和研究工作的能力;熟練掌握至少一門外國語并能運用于專業研究與學術交流;
4.成果水平層面:畢業答辯前至少公開發表一篇高水平的學術論文,至少參加一次調研或實踐,至少參與一個相關領域的研究項目。
本專業畢業生的就業去向主要為國家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律師事務所、金融系統、企事業單位、大專院校和科研部門等。
三、培養方式及學習年限
1.培養方式
碩士研究生的培養方式為導師負責制,導師負責指導碩士研究生制定個人培養計劃、組織開題報告、指導科學研究和撰寫學位論文等,課程學習與科學研究可以交叉進行。課程學習實行學分制,學生應在申請論文答辯之前修滿規定的35學分或37學分或39學分(具體見各個研究方向的最低學分要求)。
2.學習年限
本專業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的基礎學制為2.5年,在此基礎上實行2至3年的學習年限,全日制在職碩士研究生的學習年限一般不超過4年。
四、課程設置與學分
本碩士點課程設置分為公共課、基礎課、專業課、選修課和論文環節。
本碩士點實行學分制,碩士研究生在論文答辯之前最少修完35學分或37學分或39學分。其中公共課不低于5學分,基礎課不低于8學分,專業課不低于6學分(具體見各個研究方向的學分要求),選修課不低于10學分,論文環節不低于6學分。
具體課程設置附表。
五、科學研究與實踐
科學研究與實踐環節是研究生培養的重要環節,是培養研究生掌握科學研究方法、提升科學研究能力的重要途徑。研究生在學習期間應積極參加科學研究和實踐活動,提升自身的科研水平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在導師的指導下,完成以下任務。
1.在論文答辯前應公開發表和本學科相關的學術論文1篇及以上;
2.研究生必須認真閱讀導師指定的文獻,及時了解本研究方向的國內外最新研究動態,根據導師的要求撰寫一定數量的讀書報告和文獻綜述;
3.答辯前參加不少于八次的和本學科相關的學術報告;
4.至少參加一個本學科領域的科研項目;
5. 在論文答辯前應連續進行不少于六周的專業實習,完成學院要求的社會實踐和法律服務任務。
六、學位論文
論文的寫作與答辯是研究生學習中最重要的內容,也是對研究生學習成績的綜合檢驗。研究生應按照以下要求完成論文寫作與答辯。
1.論文的選題。在導師指定或指導下確定選題。選題應能充分展現學生的能力和學習成果,具有重要的理論價值或實踐意義。
2.開題報告。選題確定后,學生應進一步收集資料并撰寫開題報告,開題報告的內容主要包括選題的意義、與所選題目有關的文獻綜述、論文的基本內容、研究思路與方法、論文的主要創新點和重點難點、完成論文的工作計劃與時間安排等。開題報告應經導師組審定,一般在研究生入學后第三個學期末進行。
3.定期檢查。導師負責研究生畢業論文的定期檢查工作,開題后每個月導師要檢查研究生論文的進展情況,及時提出修改建議。
4.論文中期檢查。論文開題后半年,學院統一組織進行論文中期檢查。要求研究生在中期檢查時必須完成畢業論文初稿,并參加中期答辯,一般在研究生入學后第四個學期末進行。
5.學位論文要求。論文的寫作應嚴格按照開題報告和任務書規定的程序和時間進行,在導師指導下,擬訂詳細的論文寫作提綱,完成初稿、修改、定稿等工作。論文應觀點明確,論證周密,資料翔實,注釋規范,具有一定獨立觀點和見解;論文的幅度應不少于3萬字。
6.答辯。有關碩士學位論文和答辯的具體要求按照《北京交通大學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和學院的有關規定執行。答辯一般安排在研究生入學后第六個學期進行,對符合條件的學生由學位委員會按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授予法學碩士學位。
七、課程設置附表與其他要求
法學碩士研究生課程設置表
(總學分不低于35學分)
課程性質 | 課程編號 | 課程名稱 | 學時 | 學分 | 開課時間 | 考核方式 | 備注 | |||
秋 | 春 | 秋 | ||||||||
公共課 | 21012001 | 綜合英語 | 32 | 1.0 | √ | 考試 | ≥5.0 | |||
21012002 | 學術英語 | 32 | 1.0 | √ | 考試 | |||||
21009305 |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與實踐研究 | 36 | 2.0 | √ | 考試 | |||||
21009306 | 馬克思主義與社會科學方法論 | 18 | 1.0 | √ | 考試 | |||||
基礎課 | 22009330 | 法理學 | 32 | 2.0 | √ | 考試 |
≥8.0 |
|||
22013003 | 民法概論 | 32 | 2.0 | √ | 考試 | |||||
22013002 | 公法總論 | 32 | 2.0 | √ | 考試 | |||||
22009379 | 法律英語 | 32 | 2.0 | √ | 考試 | |||||
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專業課 | 24009344 | 行政法 | 32 | 2.0 | √ | 考試 | ≥6.0 | |||
22009380 | 比較行政法 | 32 | 2.0 | √ | 考試 | |||||
22009381 | 行政訴訟法 | 32 | 2.0 | √ | 考試 | |||||
刑法學專業課 | 22013004 | 中國刑法 | 32 | 2.0 | √ | 考試 | ≥6.0 | |||
22013005 | 外國刑法 | 32 | 2.0 | √ | 考試 | |||||
22013006 | 刑事訴訟法 | 32 | 2.0 | √ | 考試 | |||||
民商法學專業課 |
22009382 | 民法總論與物權 | 32 | 2.0 | √ | 考試 | ≥10.0 | |||
22009383 | 債權與侵權 | 32 | 2.0 | √ | 考試 | |||||
22013007 | 民事訴訟法 | 32 | 2.0 | √ | 考試 | |||||
22009384 | 公司法 | 32 | 2.0 | √ | 考試 | |||||
24009348 | 證券法 | 32 | 2.0 | √ | 考試 | |||||
經濟法學專業課 | 22013001 | 經濟法總論 | 32 | 2.0 | √ | 考試 | ≥6.0 | |||
22009338 | 宏觀調控法 | 32 | 2.0 | √ | 考試 | |||||
22009337 | 市場規制法 | 32 | 2.0 | √ | 考試 | |||||
國際法學專業課 | 22009386 | 國際經濟法 | 32 | 2.0 | √ | 考試 | ≥8.0 | |||
22009387 | 國際公法 | 32 | 2.0 | √ | 考試 | |||||
22009388 | 國際私法 | 32 | 2.0 | √ | 考試 | |||||
22009389 | 國際爭端解決 | 32 | 2.0 | √ | 考試 | |||||
論文 環節 |
23009300 | 文獻綜述與開題報告 | 1.0 | 考查 | ≥6.0 | |||||
23009301 | 前沿講座 | 8次 | 2.0 | 考查 | ||||||
505 | 法律實踐 | 3.0 | 考查 | |||||||
選修課 |
24009344 | 行政法 | 32 | 2.0 | √ | 考試 | ≥10.0 | |||
22009380 | 比較行政法 | 32 | 2.0 | √ | 考試 | |||||
22009381 | 行政訴訟法 | 32 | 2.0 | √ | 考試 | |||||
22013004 | 中國刑法 | 考試 | ||||||||
22013005 | 外國刑法 | 考試 | ||||||||
22013006 | 刑事訴訟法 | 考試 | ||||||||
22009382 | 民法總論與物權 | 32 | 2.0 | √ | 考試 | |||||
22009383 | 債權與侵權 | 32 | 2.0 | √ | 考試 | |||||
22013007 | 民事訴訟法 | 32 | 2.0 | √ | 考試 | |||||
22009384 | 公司法 | 32 | 2.0 | √ | 考試 | |||||
24009348 | 證券法 | 32 | 2.0 | √ | 考試 | |||||
22013001 | 經濟法總論 | 32 | 2.0 | √ | 考試 | |||||
22009338 | 宏觀調控法 | 32 | 2.0 | √ | 考試 | |||||
22009337 | 市場規制法 | 32 | 2.0 | √ | 考試 | |||||
22009386 | 國際經濟法 | 32 | 2.0 | √ | 考試 | |||||
22009387 | 國際公法 | 32 | 2.0 | √ | 考試 | |||||
22009388 | 國際私法 | 32 | 2.0 | √ | 考試 | |||||
22009389 | 國際爭端解決 | 32 | 2.0 | √ | 考試 | |||||
24009405 | 交通運輸法專題 | 32 | 2.0 | √ | 考試 | |||||
24013001 | 研究生職業生涯規劃 | 16 | 1 | 考查 | ||||||
補修課程 | 附注一 | |||||||||
西方法律思想史 |
備注:對學術講座選聽的要求:至少參加8次與本學科相關的學術報告
對文獻綜述的要求:中外文閱讀,由導師考核,并在此基礎上寫出開題報告
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簡介
北京交通大學研究生學院介紹:法學院
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是中國法學教育體系中一支年輕的力量,其前身為成立于1995年的北京交通大學法律系,為理工科院校中最早招收法學專業本科生的高校之一。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歷史積淀深厚。“南洋公學”作為北京交通大學的前身,早在20世紀初就開辦了政治特班,教授憲法、國際公法等專業法學課程,1921年成立的交通大學北京學校經濟部鐵路管理科課程體系中專門增加了國際法等法學專業課程,按歐美培養通才的方向,拓寬學生的知識面。在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代表中國指控日本戰犯罪行的檢察官向哲浚教授就曾在我校教授國際法學課程。2011年,北京交通大學決定以原法律系為基礎成立法學院。
法學院以“規模適中、結構合理、特色鮮明”為導向,已形成以本科生教育為主體,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堅實發展的完整的人才培養體系和辦學格局。法學院從1995年開始面向全國招收法學專業本科生,2004年開始培養碩士研究生,同時擁有法學一級學科(學術型)碩士學位及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授予權,招收憲法與行政法學、刑法學、經濟法學、國際法學、民商法學等五個專業的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同時招收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此外,法學院與學校經濟管理學院、交通運輸學院合作分別招收經濟法、信息安全與保密法、運輸與物流法方向博士研究生。法學院強化人才培養質量,在本科層面,專業主干課程全部實行研究性教學,并開設專門的“法學實驗班”,部分課程開展全英文和雙語教學;研究生層面,優化課程體系設置,創新研究生培養模式,并設置以實踐為導向并具有一定特色的專業課程體系。結合法律專業特點,為培養應用型、復合型的法律職業人才,法學院在北京市設有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北京市消費者協會、京都律師事務所、西城區司法局、豐臺區法律援助中心、海淀區律師協會、中建二局、中鐵建國際集團公司為代表的近20個專業實習基地,強化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法學院自1995年建系以來畢業學生已達兩千余人,另有各類培訓生、進修生、函授生等數百人。法學院許多畢業生已經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優秀人才。
法學院師資力量雄厚,擁有一支結構合理,品質一流的教師隊伍,既有一批在國內外享有較高聲譽的法學名家,也有一些在全國法律界和相關學科嶄露頭角的中青年學者。法學院現有專職教師33人,其中教授6名,副教授15名,講師12名,教學輔助和行政管理人員7名。其中獲得博士學位的有28名。此外,在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培養中,我們還擁有一支具有豐富法律實踐經驗的兼職導師隊伍。
目前法學院設有公法學系、民商經濟法學系、國際法學系三個系,并建有信息安全與保密法研究所、交通運輸法研究所、科技法研究所、經濟與勞動法研究中心、司法裁判研究中心等5個研究單位。這些研究單位在各自領域均取得了大量學術成果,并且通過開展學術活動,為法學院營造深厚的學術氛圍。
法學院注重加強學術交流。通過客座教授、學生交換、教師學術訪問和國際學術研討會等多種方式與美國、澳大利亞等國家以及我國香港、臺灣地區的多所大學建立了密切的學術交流關系,為師生提供開闊學術視野和增進國際交流的機會。
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研究生公開招考指標
法學院2018年研究生公開招考指標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實際接收推免生人數
|
剩余碩士研究生公開招考計劃數 |
030100 |
法學 |
15 |
7 |
035101 |
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全日制) |
2 |
19 |
035102 |
法律(法學)(專業學位)(非全日制) |
0 |
50 |
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
2017年10月30日
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2015年碩士研究生擬錄取名單
據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2015年碩士研究生擬錄取名單3月31日公示,2015年法學院碩士研究生入學擬錄取名單公示如下。請各位擬錄取考生關注學院網站通知,注意師生互選時間,考研網將第一時間更新相關資訊。
注:此名單為學院擬錄取名單,具體還要報學校研招辦及北京市審核,全體考生不需要再登錄學校研招網進行信息確認。
報名號 |
考生編號 |
姓名 |
錄取專業 |
初試成績 |
復試成績 |
總分 |
備注 |
201522706 |
100045100040706 |
武* |
法學 |
0 |
279 |
279 |
推免生 |
201522686 |
100045100860686 |
杜* |
法學 |
0 |
278 |
278 |
推免生 |
201522692 |
100045100220692 |
童** |
法學 |
0 |
277 |
277 |
推免生 |
201522707 |
100045100040707 |
李** |
法學 |
0 |
276 |
276 |
推免生 |
201522708 |
100045100040708 |
毛** |
法學 |
0 |
270 |
270 |
推免生 |
201522720 |
100045100040720 |
趙* |
法學 |
0 |
269 |
269 |
推免生 |
201522721 |
100045100800721 |
吳** |
法律(法學) |
0 |
263 |
263 |
推免生 |
201522703 |
100045100040703 |
陳* |
法律(法學) |
0 |
241 |
241 |
推免生 |
201522705 |
100045100040705 |
黃* |
法律(法學) |
0 |
231 |
231 |
推免生 |
201522704 |
100045100040704 |
王** |
法律(法學) |
0 |
228 |
228 |
推免生 |
201522693 |
100045100860693 |
孫* |
法律(非法學) |
0 |
295 |
295 |
推免生 |
220296621 |
100045122025283 |
王** |
法學 |
391 |
285 |
676 |
|
110499849 |
100045111041117 |
徐* |
法學 |
382 |
288 |
670 |
|
130697920 |
100045113063235 |
李** |
法學 |
392 |
259 |
651 |
|
110499539 |
100045111041125 |
張** |
法學 |
373 |
270 |
643 |
|
110498108 |
100045111041121 |
劉** |
法學 |
365 |
275 |
640 |
|
613397745 |
100045161339174 |
張** |
法學 |
377 |
254 |
631 |
|
210996883 |
100045121095094 |
王** |
法學 |
366 |
262 |
628 |
定向 |
131598729 |
100045113154113 |
齊* |
法學 |
372 |
255 |
627 |
|
412293120 |
100045141228243 |
林** |
法學 |
372 |
253 |
625 |
|
110498185 |
100045111041120 |
劉** |
法學 |
370 |
250 |
620 |
|
431595096 |
100045143158674 |
文* |
法學 |
379 |
239 |
618 |
|
110498481 |
100045111041123 |
何* |
法學 |
362 |
249 |
611 |
|
110497829 |
100045111041130 |
沈* |
法學 |
367 |
234 |
601 |
|
110497923 |
100045111041119 |
梁** |
法學 |
370 |
229 |
599 |
|
110497922 |
100045311041368 |
李** |
法學 |
420 |
243 |
663 |
單考生 |
370190901 |
100045637016645 |
張* |
法律(法學) |
303 |
245 |
548 |
|
131092426 |
100045613103693 |
張** |
法律(法學) |
320 |
227 |
547 |
|
110497793 |
100045611041347 |
尤** |
法律(法學) |
301 |
239 |
540 |
|
370991702 |
100045637097403 |
寧* |
法律(法學) |
306 |
210 |
516 |
|
113699353 |
100365113601357 |
周** |
法律(法學) |
351 |
252 |
603 |
|
110395972 |
100035066001186 |
王** |
法律(法學) |
327 |
248 |
575 |
|
110298069 |
100025112002866 |
張** |
法律(法學) |
336 |
241 |
577 |
|
130686668 |
100045113063234 |
王** |
法律(法學) |
345 |
238 |
583 |
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總分加10分 |
412599785 |
100535002010380 |
趙** |
法律(法學) |
328 |
235 |
563 |
|
141091199 |
100045114104572 |
孟* |
法律(法學) |
309 |
227 |
536 |
|
112799506 |
100275219050069 |
肖* |
法律(法學) |
343 |
220 |
563 |
|
120799238 |
100045112072512 |
張* |
法律(法學) |
322 |
220 |
542 |
|
340599875 |
100045134056028 |
李** |
法律(法學) |
316 |
220 |
536 |
|
130292686 |
100045113022680 |
王** |
法律(法學) |
370 |
218 |
588 |
|
110299814 |
100025112002877 |
郭* |
法律(法學) |
346 |
217 |
563 |
|
370496166 |
100045637047047 |
許* |
法律(非法學) |
339 |
293 |
632 |
定向 |
370299175 |
100045637026907 |
郭** |
法律(非法學) |
304 |
274 |
578 |
|
340297516 |
100045634025959 |
強** |
法律(非法學) |
310 |
254 |
564 |
|
410592140 |
100045641057779 |
宋** |
法律(非法學) |
326 |
228 |
554 |
|
220399341 |
100045622035290 |
張* |
法律(非法學) |
302 |
234 |
536 |
|
370989550 |
100045637097404 |
許** |
法律(非法學) |
324 |
212 |
536 |
|
214299599 |
100015015291362 |
龐* |
法律(非法學) |
327 |
314 |
641 |
|
131099048 |
100015015291268 |
李** |
法律(非法學) |
333 |
305 |
638 |
|
141796944 |
100035066106725 |
吳* |
法律(非法學) |
334 |
292 |
626 |
|
431299822 |
100275999050637 |
鄒** |
法律(非法學) |
319 |
306 |
625 |
|
360198696 |
102465260012744 |
汪** |
法律(非法學) |
325 |
296 |
621 |
|
311399055 |
100025612109445 |
劉** |
法律(非法學) |
318 |
297 |
615 |
|
370286214 |
100025612111650 |
朱** |
法律(非法學) |
329 |
279 |
608 |
|
110199066 |
100015015290693 |
王* |
法律(非法學) |
323 |
284 |
607 |
|
110199576 |
100015015290768 |
余* |
法律(非法學) |
319 |
282 |
601 |
|
130694262 |
100275999050275 |
李** |
法律(非法學) |
333 |
253 |
5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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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考研復試工作
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2016年研究生復試工作預通知
各位考生:
國家線雖然已公布,但由于還要參考北京市及學校關于2016年復試工作的相關政策,因此我院2016年復試工作方案尚未最終確定。我院從今年開始,法律(法學)(專業學位)停止招生。從目前情況來看,法學(一級學科)一志愿上線情況較好,不接收調劑;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一志愿上線情況也不錯,是否接受少量調劑要等學校相關政策,如接收調劑,會在3月18日之后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公布,請考生關注。復試方案等信息也爭取在3月20日以后在法學院網站上公布。復試名單確定后,會在法學院網站上發布,并電話通知考生本人。復試時間初步定在下周后半段,具體以通知為準,請各位考生耐心等待。
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
2016年3月15日
2019年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推免碩士研究生實施辦
根據《北京交通大學2019年招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博士)研究生辦法》的相關要求,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歡迎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攻讀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碩士研究生。
一、申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祖國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 獲得推薦學校推薦免試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
3. 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
4.申請法學一級學科專業,本科所學專業須為法學;申請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本科專業為非法學類專業。
5. 身心健康,符合規定的體檢要求。
二、申請材料
1.有效期內的學生證(每學期均注冊)、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本科成績單原件1份,要求加蓋學生所在學校教務處公章;
3.《北京交通大學2019年招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博士)研究生申請表》(附件1)(如在我校“推免預報名系統”報名,可直接生成);
4.如果有學術科研成果(公開發表的論文、出版的專著等)、國家英語四(六)級成績單、獲獎證書者,請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5.我校校醫院或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醫院出具的體檢表(近一個月內的),體檢表上的體檢內容不得少于體檢樣表(附件2)所列項目,并且注意須隨體檢表附各種檢查的化驗單;
申請人參加復試時需要攜帶所有申請材料。申請人必須保證全部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如果申請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實或不準確,我校將取消申請人推免錄取資格,并通報申請人所在學校,責任由申請人自負。
三、接收推免生專業
法學一級學科:(包含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刑法學、民商法學、經濟法學、國際法學五個方向)
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
四、參加推免復試名單
在學校推免預報名系統中通知
五、申請程序
1.申請人瀏覽北京交通大學研究生院招生專題(),查閱2019年推薦免試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選定報名專業;
2. 9月18日前,申請人按照《北京交通大學2019年招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博士)研究生預報名通知》的要求進行申請。
3.推免復試時間為9月20日全天(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和9月25日全天(法學專業)
4.9月28日后,已參加我校暑期夏令營和推免預報名的申請人,以及未在我校“推免預報名”系統中報名的申請人,登錄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網址:)進行網上報名并繳納報名費。
5. 學院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網上審核并發出是否同意復試以及復試安排的通知,收到復試通知者請在12小時之內在網上接收復試通知并按復試時間到我院參加復試。考生參加復試時需要攜帶所有申請材料。
6.參加復試者在參加復試前需通過我校“碩士推免繳費”系統交納復試費(100元/人),繳費網址: 。
7. 學院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網上對復試通過的考生發出“待錄取”通知,考生須在短信通知的時間內在網上完成“待錄取”確認。
六、資格審查
(一)資格審查時間
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資格審查時間為:2018年9月20日上午8:30,地點在北京交通大學主校區思西712會議室。
法學一級學科資格審查時間為:2018年9月25日上午8:30,地點在北京交通大學主校區思西712會議室。
(二)資格審查內容
資格審查材料為申請材料中要求的1-5項相關材料。
七、復試內容
參見《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2019年學術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復試考核方式:
復試成績滿分為350分,其中專業課筆試部分滿分為150分,外語聽力50分,綜合面試滿分150分,其中口語面試部分30分,綜合能力部分滿分120分。筆試部分滿分為150分,考試時間不少于120分鐘,將主要測試學生用所學基本理論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面試將主要測試學生的學科專業水平、實踐能力、創新能力及思想品德表現等四部分。外語聽力統一安排在一個多媒體教室進行。口語測試由各復試小組組織,內容主要為自我介紹以及專家提問。
八、復試時間:
(一)法律碩士專業(非法學)
2018年9月20日上午8:30,思西712 資格審查
2018年9月20日上午9:00,思西712 筆試
2018年9月20日上午11:00,思西712 英語聽力
2018年9月20日下午14:00,思西712 綜合能力面試
2018年9月20日下午14:00, 思西711 英語口語
等待面試地點為思西701
(二)法學一級學科(含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刑法學、民商法學、經濟法學、國際法學方向):
2018年9月25日上午8:30,思西712 資格審查
2018年9月25日上午9:00,思西712 筆試
2018年9月25日上午11:00,思西712 英語聽力
2018年9月25日下午14:00,思西712 綜合能力面試
2018年9月25日下午14:00, 思西711 英語口語
等待面試地點為思西701
九、獎勵政策
1.新生獎學金
凡被我校錄取為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者第一學年除獲得助學金以外,還將獲得一等學業獎學金(12000元/年)。
此外,法律(非法學)專業的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還將獲得龍圖英才獎學金,每人3000元。
2.高年級獎學金
二年級及以上碩士研究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及學業獎學金,國家獎學金20000元/生年,一等獎學金12000元/生年(國家獎學金和一等獎學金占比40%)。
3. 知行獎學金
知行獎學金設知行獎和提名獎,知行獎20000元/人次,提名獎10000元/人次。優秀博士、碩士研究生均可申請。
4.助學金
我校全日制非定向碩士研究生(包含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資助范圍內每人每年享受國家助學金6000元。
5.社會捐助獎助學金
法學院設立“天平獎學金”、“龍圖獎助學金”、“法學校友獎學金”,“東方毅獎學金”,研究生攻讀學位期間均可申請,金額為1000元-6000元。
6.助管、助教、助研
我校設立研究生助管和助教崗位,聘用的碩士研究生按崗位及工作時間發放津貼。
注:參加我院2018年暑期夏令營、成績為優秀或者合格,且被我院接收的推免生同學需要將最新的本科成績單原件、《北京交通大學2019年招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博士)研究生申請表》以及北京或當地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醫院的體檢證明(近一個月內的,體檢表上的體檢內容不得少于體檢樣表(附件2)所列項目,并且注意須隨體檢表附各種檢查的化驗單。在9月30日之前寄送到學院,地址為北京交通大學思西709C法學院陳博老師收,郵編是100044,且9月28日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完成推免生報名程序,登陸我校“碩士推免繳費”系統交納復試費(100元/人),繳費網址:。
十、考生接待電話
考生接待電話為51688708,郵箱:bchen@bjtu.edu.cn,陳老師。
法學院研究生科
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
考研派快訊,據北京交通大學研究生院消息,2017年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全日制考研專業目錄及考試科目已發布,詳情如下:
013 法學院
擬招生總數:43人 ,擬招推免生人數:20人(招生總數及推免生數以最后確認錄取人數為準)
聯系電話:010-51688708 聯系人:陳老師
專業、研究方向 |
擬招生總數(擬招推免生數) |
初試科目 |
復試科目 |
同等學力加試科目 |
備注 |
030100 法學 |
22(15) |
① 101 思想政治理論 |
13101 法學綜合 |
不招收同等學力 |
復試內容: |
035101 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 |
21(5) |
① 101 思想政治理論 |
13101 法學綜合 |
不招收同等學力 |
復試內容: |
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考研專業目錄及參考書
據北京交通大學研究生院消息,2019年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已經公布,詳情如下:
擬招生總數:全日制31人(不含推免生),非全日制60人(不含推免生)
聯系電話:51688708
聯系人:陳老師
?法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專業、研究方向 |
學習方式 |
全日制擬招生人數 |
|
非全日制擬招生人數 |
初試科目 |
復試科目 |
同等學力加試科目 |
備注 |
030100 法學 |
全日制 |
9(不含推免生) |
|
0 |
① 101 思想政治理論 |
13101 法學綜合(法學) |
不招收同等學力 |
復試內容: |
035101 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 |
全日制 |
22(不含推免生) |
|
0 |
① 101 思想政治理論 |
13102 法學綜合(法碩非法學) |
不招收同等學力 |
復試內容: |
035102 法律(法學)(專業學位) |
非全日制 |
0 |
|
60 |
① 101 思想政治理論 |
13103 法學綜合(法碩法學) |
不招收同等學力 |
復試內容: |
?法學院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自命題科目考試范圍
一、620法學A卷(法理、民法、刑法)
參考書目:1.《法理學》,高等教育出版社,張文顯主編,最新版;2.《民法》,北京大學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魏振瀛主編,最新版;3.《刑法學》,北京大學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高銘暄、馬克昌主編,(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國家級規劃教材),最新版。
法理:
第一章 法
第二章 法的內容與形式
第三章 法的淵源和分類
第四章 法的效力
第五章 法律規范
第六章 法律體系
第七章 法律行為
第八章 法律關系
第九章 法律責任
第十章 立法
第十一章 法的實施
第十二章 法律推理
第十三章 法的實現
第十四章 法的產生與演進
第十五章 法與其他社會現象
第十六章 法的價值
第十七章 法制與法治
民法:
第一章 民法概述
第二章民法的基本原則
第三章民事法律關系
第四章自然人
第五章法人
第六章非法人組織
第七章民事法律關系客體的種類
第八章民事行為
第九章代理
第十章訴訟時效、除斥期間與期限
第十一章物權總論
第十二章所有權
第十三章共有
第十四章用益物權
第十五章擔保物權
第十六章占有
第十七章債的概述
第十八章債的類型
第十九章債的履行
第二十章債的保全與擔保
第二十一章債的轉移與消滅
第二十二章合同概述
第二十三章合同的訂立
第二十四章雙務合同履行中的抗辯權
第二十五章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第二十六章締約過失責任與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章各種合同
第二十八章無因管理之債
第二十九章不當得利之債
第三十章繼承權概述
第三十一章法定繼承
第三十二章遺囑繼承、遺贈與遺贈撫養協議
第三十三章遺產的處理
第三十四章人身權概述
第三十五章人格權
第三十六章身份權
第三十七章侵權責任概述
第三十八章侵權行為的歸責原則
第三十九章一般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
第四十章侵害財產權與人身權的行為
第四十一章侵權責任方式與侵權責任的承擔
第四十二章數人侵權行為與責任
第四十三章各類侵權責任
刑法:
第一章 刑法概說
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則
第三章 刑法的效力范圍
第四章 犯罪概念與犯罪構成
第五章 犯罪客體
第六章 犯罪客觀方面
第七章 犯罪主體
第八章 犯罪主觀方面
第九章 正當行為
第十章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態
第十一章 共同犯罪
第十二章 罪數形態
第十三章 刑事責任
第十四章 刑罰概說
第十五章 刑罰的體系和種類
第十六章 刑罰的裁量
第十七章 刑罰裁量制度
第十八章 刑罰執行制度
第十九章 刑罰的消滅
第二十章 刑法各論概述
第二十一章 危害國家安全罪
第二十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二十三章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第二十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第二十五章 侵犯財產罪
第二十六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第二十七章 貪污賄賂罪
第二十八章 瀆職罪
二、833 法學B卷(經濟法、國際經濟法)
參考書目: 1.《經濟法學》,北大出版社,張守文主編,2018年5月出版; 2.《國際經濟法學》, (國際經濟法學)編寫組,高等教育出版社,ISBN:978-7-04-045926-5
經濟法:
第一章 經濟法基礎理論
第二章 宏觀調控法(包括財政法、稅收法?、產業政策法、產業部門法、金融法、價格法等)
第三章 市場規制法(包括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食品安全法等)
國際經濟法:
第一章國際經濟法基本理論
第二章國際貨物貿易法
第三章國際服務貿易法
第四章國際知識產權法
第五章國際投資法
第六章國際金融法
第七章國際稅法
第八章第八章 國際經濟糾紛解決
三、13101法學綜合(法學)復試內容:
1.筆試:《法學綜合》(法學專業),具體內容為憲法、行政法、民法、商法、刑法、經濟法、國際經濟法、國際公法。
2.面試內容同筆試。
3.英語聽力和口語測試。
四、13102 法學綜合(法碩非法學)復試內容
1.筆試:《法學綜合》(法碩非法學),復試內容為刑法、民法、憲法、法理。
2.面試內容同筆試。
3.英語聽力和口語測試。
五、13103 法學綜合(法碩法學)復試內容
1.筆試:《法學綜合》(法碩法學),復試內容為刑法、民法、憲法、法理。
2.面試內容同筆試。
3.英語聽力和口語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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