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青島理工大學土木工程,環境科學與工程,土木水利,材料與化工考研調劑信息
更新時間:2023-04-06T13:57:08 編輯:考研派調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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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省份:山東
學校名稱:青島理工大學
學院名稱:環境與市政工程學院
專業名稱:土木工程,環境科學與工程,土木水利,材料與化工
專業類型:學碩/專碩
學習方式:全日制
招收人數:0
發布渠道:官網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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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劑要求信息:
2023青島理工大學土木工程,環境科學與工程,土木水利,材料與化工考研調劑信息: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嚴格規范執行招生政策,進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招生選拔質量,根據教育部和省教育廳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關規定,以及學校復試錄取工作相關文件,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組織領導
(一)學院成立由學院院長、黨委(總支)書記任組長,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長任副組長,院學術委員會主任、學科專業帶頭人和研究生指導教師代表等組成的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小組(以下簡稱工作小組),負責本學院復試工作的組織、管理及監督。
(三)在工作小組指導下,成立相應學科(專業類別)復試小組,各復試小組由不少于5名本專業的優秀教師組成(研究生導師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實行組長負責制,根據學科特點和專業要求,結合復試方式,配齊配強工作人員。
(四)工作小組負責組織本學院考生的資格審查、專業課測試、英語聽說測試、綜合面試、同等學力加試、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以及其他相關工作。
(五)復試錄取工作實行回避制度。
二、工作原則
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和擇優錄取的招生錄取工作原則。嚴格審查考生資格,嚴格復試組織規范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確保復試公平公正,切實提高復試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三、復試
(一)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條件
1.復試成績要求
滿足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中A類考生初試成績的基本要求。我院嚴格按照調劑系統分數從高到低的原則進行排序。
2.復試差額比例
(二)考生復試資格審核
復試考生在青島理工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統(https://yjsxt.qut.edu.cn/Open/Master/Signin.aspx)提交資格審查材料掃描件,提供材料包括:誠信復試承諾書(附件1)、思想政治、心理鑒定表(附件2)、有效身份證(正反面)、準考證、學歷證(應屆考生提供完整注冊后的學生證、自考生提供相應自考證明材料)、學歷學籍核驗結果(《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等。應屆生還需提供大學本科蓋章成績單或自考成績單;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考生還需提供本人入伍前的學歷(學籍)材料、《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學院將根據復試名單安排專人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對考生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身份、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得參加復試。考生必須保證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入學后對錄取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再次審核,對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入學資格,后果由考生自負;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其中加分及審核政策根據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附件3)執行。
(三)復試形式與內容
我院2023年所有學科(專業類別)的調劑志愿均采用網絡遠程復試方式(考場規則詳見附件4),復試內容包括筆試考試、專業綜合面試、英語聽說測試、思想政治素質和心理素質考核等。學院根據學科(專業類別)特點,采用綜合性、開放性試題,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
1.筆試考試:
(1)專業課(面向所有考生):筆試時間為120分鐘,滿分100分。重點考察考生對本學科(專業類別)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的綜合掌握情況,內容涵蓋所在學科(專業類別)對應的本科主干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考試科目以學院公布的復試科目大綱為準,計入復試成績,筆試成績低于60分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2)思想政治理論(僅面向工程管理碩士):筆試時間為60分鐘,滿分100分。成績計入復試成績,成績低于60分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3)網絡遠程復試筆試的考生需按要求下載《青島理工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筆試科目答題模板(A4紙張)》(附件5)并打印,筆試答卷提交按《青島理工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網絡遠程復試指南》(附件6)執行。
2.專業綜合面試(滿分100分)
主要考查考生的專業基礎知識、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創新潛質、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心理素質等綜合素養。成績計入復試成績,60分以上(含60分)為合格。專業綜合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復試小組成員現場獨立評分,復試情況留有記錄,當場給出成績和評語,面試現場記錄不得更改。為保證復試成績的公平、公正,按“復試小組成績去掉1個最高分和1個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式,計算考生專業面試成績;計算后的成績,由面試小組所有成員簽名確認。
復試全程錄音錄像,音像材料由復試工作小組組長、研究生招生部門負責人簽字密封存放于保密室,并妥善保存備查至入學后半年。研究生處組織有關部門聯合開展復試現場全面巡查。
3.英語聽說測試(滿分100分)
英語聽說能力測試與專業綜合面試同時進行,由各學科組成專門的英語能力測試小組單獨測試。主要測試考生實際應用英語進行交流的能力,考生英語能力面試時間原則上不少于5分鐘,考前由命題小組準備若干套試題,考生隨機抽取測試試題并以英語對話的形式考察學生的英語聽說能力。應試題目使用后即時更換。英語聽說測試低于60分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4.思想政治素質和心理素質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心理素質考核由學院黨委(總支)書記負責組織具有學生工作和心理咨詢工作經驗的教師完成。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工作學習態度、職業道德、心理健康情況等方面。各學院考核時應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心理素質考核結果以合格、不合格計,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對于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各學院要逐一形成書面材料備案。
(四)復試時間安排
1. 調劑考生網絡測試及模擬演練時間:
2023年4月6日19:00-21:00,請考生保持通訊聯系,提前預備好復試地點。
2. 調劑復試時間:
筆試時間:2023年4月7日9:30-11:30,請各位考生提前30分鐘進入線上考場候考。
思想政治理論筆試時間(僅對工程管理方向):4月7日12:00-13:00
面試時間:2023年4月7日13:00-20:00。
調劑考生復試時間根據研招網調劑系統開通時間及具體情況有所變動時,將根據情況提前通知。
(五)體檢
在新生入學后,由學校醫院組織體檢,具體安排詳見入學指南,體檢標準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或不參加體檢者,取消錄取資格。
四、調劑要求與程序
(一)基本要求
我院只接收英語語種調劑,調劑考生和一志愿上線考生,執行相同的復試程序。且需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我院招生學科(專業類別)的報考條件和學院規定的調劑相關要求(附件7)。
2.初試成績達到教育部統一規定的A類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包括:單科、總分)。
3.原報考專業與我院招生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原初試科目與我院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我校招生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考生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涵蓋調入專業所有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的,視為相同。
5.統一命題科目數學一、二、三之間和英語一、二之間可由高向低調劑,不可由低向高調劑。如數學一可調至數學二,英語一可調至英語二,不得逆調。
(二)調劑程序
1.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完成調劑志愿的提交,未通過該系統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
2.學院對考生資格進行初審,確定考生的調劑資格,經工作小組審核后由學院發送復試通知,接到復試通知的調劑生務必在復試通知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網上回復確認,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3.學校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對申請我院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4.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為24小時。考生如在鎖定時間結束后仍未收到復試通知,鎖定解除,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
五、錄取
(一)成績計算
1.復試成績
復試成績由復試筆試成績(30%)、綜合面試成績(60%)、外語聽說能力成績(10%)按權重相加之和組成。
其中:工程管理專業方向復試筆試成績由專業課筆試成績(60%)和思想政治理論筆試成績(40%)按權重相加之和組成。
復試成績=復試筆試成績(滿分100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30%+專業綜合面試成績(滿分100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60%+外語聽說能力成績(滿分100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10%。
復試成績低于60分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2.錄取總成績
錄取總成績由初試成績(60%)、復試成績(40%)按權重相加之和組成:
錄取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折合初試成績(滿分100分)×60%+復試成績(滿分100分)×40%
其中:折合初試成績=(初試總分/初試總分滿分)×100分
(二)錄取總成績的排序及使用
同一學科(專業類別)根據錄取總成績分別排序,依次錄取。
在規定的復試差額比例范圍內,學校根據各專業分配名額,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按錄取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規則如下:
1.同一專業同一復試批次的考生,按照錄取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起排序。其中土木工程和土木水利按招生簡章規定分市政和暖通方向分別排序。
2.復試合格但因差額未能錄取的所有考生,可按要求再次申請調劑到我校其他有缺額且筆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學科(專業類別)。
(三)擬錄取名單確定
1.錄取時,若錄取總成績相同者,則按照復試成績再次排序,若再次相同者,按照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總成績排名排序,排序在前者錄取資格在前。
2.各專業考生錄取總成績排名順序由高到低,將候補錄取考生按遞補先后排序,并在備注中注明“候補1”、“候補2”、“候補3”…等字樣,以便在擬錄取的考生放棄擬錄取資格或計劃調整的情況下能按序補錄。
3. 非全日制擬錄取考生應在學校規定時間內,向擬錄取學院提交《青島理工大學碩士學位研究生定向就業合同(樣本)》(附件8),否則取消擬錄取資格。
4.學校將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向所有擬錄取的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考生須在待錄取通知規定的時間內網上回復確認,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待錄取資格;放棄的錄取資格名額,由學校從參加同一批次復試的候補錄取考生按遞補先后順序擬錄取。
五、復試費用
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收費標準執行《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明確研究生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0〕616號)的規定,考生通過繳費平臺繳費,繳費成功后才能正式進入復試程序。繳費后因各種原因未參加復試者,已支付的復試費用不予退還。具體繳費辦法詳見《青島理工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繳費操作說明》(附件9)。
六、相關工作制度
(一)責任追究制度
認真落實研究生招生考試管理規定,嚴肅研究生復試招生工作紀律,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度,切實維護廣大考生合法權益。對責任不落實和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招生管理規定行為的工作人員,一律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監督制度
學院建立健全監督檢查制度,加強復試錄取全過程管理。在復試過程中,學校派出督查工作組對學院復試組織情況、復試各個環節進行督導檢查。校紀檢監察部門和研究生院負責對相關舉報的受理工作,學院工作小組對本學院考生的復試負責,并負責對考生提出的有關疑問做出必要的解釋。舉報受理電話及郵箱:
紀檢監察部門:0532-85071099,jiwei@qut.edu.cn。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0532-85071303,yzb@qut.edu.cn。
(三)信息公開制度
學院制定并在學院網站上公布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復試專業名稱、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
(四)回避制度
所有專職工作人員,如有近親屬參加當次研考復試或存在其他利害關系可能影響當次復試錄取公平公正的,應當回避接觸當次考試的試題(包括副題)、評分參考、答卷等涉密材料;所有兼職工作人員如有近親屬參加當次復試錄取或存在其他利害關系可能影響當次考試公平公正的,不得參加當次復試工作。
(五)復議制度
考生認為學院招生錄取行為有違反規定的,可向學院或學校提出申訴或舉報。對投訴和舉報反映的問題,學校和學院將認真進行調查、處理,并及時答復。
本方案由環境與市政工程學院負責解釋。
青島理工大學環境與市政工程學院
2023年4月5日

一、組織領導
(一)學院成立由學院院長、黨委(總支)書記任組長,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長任副組長,院學術委員會主任、學科專業帶頭人和研究生指導教師代表等組成的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小組(以下簡稱工作小組),負責本學院復試工作的組織、管理及監督。
(三)在工作小組指導下,成立相應學科(專業類別)復試小組,各復試小組由不少于5名本專業的優秀教師組成(研究生導師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實行組長負責制,根據學科特點和專業要求,結合復試方式,配齊配強工作人員。
(四)工作小組負責組織本學院考生的資格審查、專業課測試、英語聽說測試、綜合面試、同等學力加試、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以及其他相關工作。
(五)復試錄取工作實行回避制度。
二、工作原則
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和擇優錄取的招生錄取工作原則。嚴格審查考生資格,嚴格復試組織規范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確保復試公平公正,切實提高復試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三、復試
(一)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條件
1.復試成績要求
滿足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中A類考生初試成績的基本要求。我院嚴格按照調劑系統分數從高到低的原則進行排序。
2.復試差額比例
學科、專業名稱(代碼) | 擬調劑人數 | 復試差額比例 |
土木工程(市政)(081400) | 4 | 1:2 |
土木工程(暖通)(081400) | 12 | 1:1.5 |
環境科學與工程(083000) | 17 | 1:1.5 |
土木水利(暖通)(085900) | 3 | 1:2 |
材料與化工(085600) | 5 | 1:2 |
工程管理(非全日制)(125601) | 12 | 1:1.5 |
(二)考生復試資格審核
復試考生在青島理工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統(https://yjsxt.qut.edu.cn/Open/Master/Signin.aspx)提交資格審查材料掃描件,提供材料包括:誠信復試承諾書(附件1)、思想政治、心理鑒定表(附件2)、有效身份證(正反面)、準考證、學歷證(應屆考生提供完整注冊后的學生證、自考生提供相應自考證明材料)、學歷學籍核驗結果(《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等。應屆生還需提供大學本科蓋章成績單或自考成績單;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考生還需提供本人入伍前的學歷(學籍)材料、《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學院將根據復試名單安排專人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對考生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身份、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得參加復試。考生必須保證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入學后對錄取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再次審核,對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入學資格,后果由考生自負;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其中加分及審核政策根據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附件3)執行。
(三)復試形式與內容
我院2023年所有學科(專業類別)的調劑志愿均采用網絡遠程復試方式(考場規則詳見附件4),復試內容包括筆試考試、專業綜合面試、英語聽說測試、思想政治素質和心理素質考核等。學院根據學科(專業類別)特點,采用綜合性、開放性試題,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
1.筆試考試:
(1)專業課(面向所有考生):筆試時間為120分鐘,滿分100分。重點考察考生對本學科(專業類別)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的綜合掌握情況,內容涵蓋所在學科(專業類別)對應的本科主干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考試科目以學院公布的復試科目大綱為準,計入復試成績,筆試成績低于60分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2)思想政治理論(僅面向工程管理碩士):筆試時間為60分鐘,滿分100分。成績計入復試成績,成績低于60分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3)網絡遠程復試筆試的考生需按要求下載《青島理工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筆試科目答題模板(A4紙張)》(附件5)并打印,筆試答卷提交按《青島理工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網絡遠程復試指南》(附件6)執行。
2.專業綜合面試(滿分100分)
主要考查考生的專業基礎知識、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創新潛質、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心理素質等綜合素養。成績計入復試成績,60分以上(含60分)為合格。專業綜合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復試小組成員現場獨立評分,復試情況留有記錄,當場給出成績和評語,面試現場記錄不得更改。為保證復試成績的公平、公正,按“復試小組成績去掉1個最高分和1個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式,計算考生專業面試成績;計算后的成績,由面試小組所有成員簽名確認。
復試全程錄音錄像,音像材料由復試工作小組組長、研究生招生部門負責人簽字密封存放于保密室,并妥善保存備查至入學后半年。研究生處組織有關部門聯合開展復試現場全面巡查。
3.英語聽說測試(滿分100分)
英語聽說能力測試與專業綜合面試同時進行,由各學科組成專門的英語能力測試小組單獨測試。主要測試考生實際應用英語進行交流的能力,考生英語能力面試時間原則上不少于5分鐘,考前由命題小組準備若干套試題,考生隨機抽取測試試題并以英語對話的形式考察學生的英語聽說能力。應試題目使用后即時更換。英語聽說測試低于60分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4.思想政治素質和心理素質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心理素質考核由學院黨委(總支)書記負責組織具有學生工作和心理咨詢工作經驗的教師完成。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工作學習態度、職業道德、心理健康情況等方面。各學院考核時應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心理素質考核結果以合格、不合格計,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對于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各學院要逐一形成書面材料備案。
(四)復試時間安排
1. 調劑考生網絡測試及模擬演練時間:
2023年4月6日19:00-21:00,請考生保持通訊聯系,提前預備好復試地點。
2. 調劑復試時間:
筆試時間:2023年4月7日9:30-11:30,請各位考生提前30分鐘進入線上考場候考。
思想政治理論筆試時間(僅對工程管理方向):4月7日12:00-13:00
面試時間:2023年4月7日13:00-20:00。
調劑考生復試時間根據研招網調劑系統開通時間及具體情況有所變動時,將根據情況提前通知。
(五)體檢
在新生入學后,由學校醫院組織體檢,具體安排詳見入學指南,體檢標準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或不參加體檢者,取消錄取資格。
四、調劑要求與程序
(一)基本要求
我院只接收英語語種調劑,調劑考生和一志愿上線考生,執行相同的復試程序。且需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我院招生學科(專業類別)的報考條件和學院規定的調劑相關要求(附件7)。
2.初試成績達到教育部統一規定的A類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包括:單科、總分)。
3.原報考專業與我院招生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原初試科目與我院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我校招生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考生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涵蓋調入專業所有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的,視為相同。
5.統一命題科目數學一、二、三之間和英語一、二之間可由高向低調劑,不可由低向高調劑。如數學一可調至數學二,英語一可調至英語二,不得逆調。
(二)調劑程序
1.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完成調劑志愿的提交,未通過該系統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
2.學院對考生資格進行初審,確定考生的調劑資格,經工作小組審核后由學院發送復試通知,接到復試通知的調劑生務必在復試通知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網上回復確認,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3.學校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對申請我院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4.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為24小時。考生如在鎖定時間結束后仍未收到復試通知,鎖定解除,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
五、錄取
(一)成績計算
1.復試成績
復試成績由復試筆試成績(30%)、綜合面試成績(60%)、外語聽說能力成績(10%)按權重相加之和組成。
其中:工程管理專業方向復試筆試成績由專業課筆試成績(60%)和思想政治理論筆試成績(40%)按權重相加之和組成。
復試成績=復試筆試成績(滿分100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30%+專業綜合面試成績(滿分100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60%+外語聽說能力成績(滿分100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10%。
復試成績低于60分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2.錄取總成績
錄取總成績由初試成績(60%)、復試成績(40%)按權重相加之和組成:
錄取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折合初試成績(滿分100分)×60%+復試成績(滿分100分)×40%
其中:折合初試成績=(初試總分/初試總分滿分)×100分
(二)錄取總成績的排序及使用
同一學科(專業類別)根據錄取總成績分別排序,依次錄取。
在規定的復試差額比例范圍內,學校根據各專業分配名額,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按錄取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規則如下:
1.同一專業同一復試批次的考生,按照錄取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起排序。其中土木工程和土木水利按招生簡章規定分市政和暖通方向分別排序。
2.復試合格但因差額未能錄取的所有考生,可按要求再次申請調劑到我校其他有缺額且筆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學科(專業類別)。
(三)擬錄取名單確定
1.錄取時,若錄取總成績相同者,則按照復試成績再次排序,若再次相同者,按照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總成績排名排序,排序在前者錄取資格在前。
2.各專業考生錄取總成績排名順序由高到低,將候補錄取考生按遞補先后排序,并在備注中注明“候補1”、“候補2”、“候補3”…等字樣,以便在擬錄取的考生放棄擬錄取資格或計劃調整的情況下能按序補錄。
3. 非全日制擬錄取考生應在學校規定時間內,向擬錄取學院提交《青島理工大學碩士學位研究生定向就業合同(樣本)》(附件8),否則取消擬錄取資格。
4.學校將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向所有擬錄取的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考生須在待錄取通知規定的時間內網上回復確認,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待錄取資格;放棄的錄取資格名額,由學校從參加同一批次復試的候補錄取考生按遞補先后順序擬錄取。
五、復試費用
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收費標準執行《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明確研究生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0〕616號)的規定,考生通過繳費平臺繳費,繳費成功后才能正式進入復試程序。繳費后因各種原因未參加復試者,已支付的復試費用不予退還。具體繳費辦法詳見《青島理工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繳費操作說明》(附件9)。
六、相關工作制度
(一)責任追究制度
認真落實研究生招生考試管理規定,嚴肅研究生復試招生工作紀律,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度,切實維護廣大考生合法權益。對責任不落實和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招生管理規定行為的工作人員,一律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監督制度
學院建立健全監督檢查制度,加強復試錄取全過程管理。在復試過程中,學校派出督查工作組對學院復試組織情況、復試各個環節進行督導檢查。校紀檢監察部門和研究生院負責對相關舉報的受理工作,學院工作小組對本學院考生的復試負責,并負責對考生提出的有關疑問做出必要的解釋。舉報受理電話及郵箱:
紀檢監察部門:0532-85071099,jiwei@qut.edu.cn。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0532-85071303,yzb@qut.edu.cn。
(三)信息公開制度
學院制定并在學院網站上公布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復試專業名稱、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
(四)回避制度
所有專職工作人員,如有近親屬參加當次研考復試或存在其他利害關系可能影響當次復試錄取公平公正的,應當回避接觸當次考試的試題(包括副題)、評分參考、答卷等涉密材料;所有兼職工作人員如有近親屬參加當次復試錄取或存在其他利害關系可能影響當次考試公平公正的,不得參加當次復試工作。
(五)復議制度
考生認為學院招生錄取行為有違反規定的,可向學院或學校提出申訴或舉報。對投訴和舉報反映的問題,學校和學院將認真進行調查、處理,并及時答復。
本方案由環境與市政工程學院負責解釋。
青島理工大學環境與市政工程學院
2023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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