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工商大學考研對英語四六級有要求嗎

更新時間:2022-01-16 22:34:26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
重慶工商大學考研對英語四六級有要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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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工商大學考研對英語四六級有要求嗎:

學校沒有考研四級或六級成績的要求,請根據考研專業的需求報名,考研英語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門科目,請各位考生積極備考,必要的時候可以選擇一些考研英語的課程。以下是學校的研究生報考條件:

一、報考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四)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以下條件,可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1)能提供由大學教務部門出具的與報考專業相近的本科專業全部必修課程學習證明及成績單;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發表過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4)一般不得跨專業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考統考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一般條件
(1)法律碩士(非法學)
a.符合學術型碩士報考的一般條件;
b.之前在高校學習專業為非法學專業。
(2)法律碩士(法學)
a.符合學術型碩士報考的一般條件;
b.之前在高校學習專業為法學專業。
 
三、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人員條件
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碩士,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體育碩士中的競賽組織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學術型研究生招生條件。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具體情況以各地區招生簡章為準!
為了做好學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的相關工作,保證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結合當前疫情防控情況,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根據《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0〕8號)和《高校考試招生管理工作八項基本要求》(教學〔2018〕9號)等文件精神,并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復試錄取的組織管理
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行校、院二級管理,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工作組和督查工作領導小組,各培養單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復試錄取小組。
(一)學校成立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工作組和督查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部署學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的復試、錄取及監督檢查工作。
(二)研究生院負責整體組織,各培養單位負責具體實施復試的命題、印制、考試、保密、評卷等工作,保證復試工作按國家有關考試工作的要求進行,并做好復試材料的歸檔工作;其保密要求與初試相同。
(三)培養單位成立專業復試錄取小組,至少由5人組成,組長應由學術造詣較高、品德高尚的副教授職稱及其以上的老師擔任,成員需由具有指導研究生工作經驗的副教授及其以上職稱的教師擔任,另設秘書一名,實行組長負責制,面試小組要對面試結果負責。復試小組成員遴選產生后,各培養單位要負責對其進行培訓,學校督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督促檢查。凡有親屬報考本校相關專業的教師和干部,不得參與該專業的復試工作。
(四)根據教育部的相關要求,2021年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需進行全程錄音錄像。復試由各培養單位負責,復試結束后需將資料上交研招辦,在紀委監察室人員監督下封存至少一年備查。
二、復試錄取的工作安排
凡參加學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的考生必須符合教育部規定的相應門類(學科)復試的最低分數要求(A類地區),同時符合重慶工商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一)關于招生指標分配
學校依據各學科點、各培養單位導師數量、導師科研情況、報考人數、上線人數、就業情況等因素,綜合測算招生指標。
我校招收“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專門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招生。該指標專項專用,不得挪用。
(二)關于復試資格審查
按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資格審查在復試前進行。資格審查由各學院負責,請參加復試的考生準備以下材料并通過復試系統提交電子版,并在入學報到時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驗。具體的提交時間及提交方式由各培養學院(中心)負責通知。
(1)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準考證或初試成績單;
(2)身份證(軍人證);
(3)往屆生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應屆生學生證;
(4)在“學信網”上按以下要求(①-③)打印的學籍證明(應屆生)或學歷證明(往屆生);
①應屆生需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②往屆生需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③學信網上不能查詢打印的考生需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5)考生大學期間的成績單(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交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的成績單,往屆生須提交加蓋有畢業學校檔案館或檔案所在單位公章的成績單復印件,如無法提供請作書面說明);
(6)反映考生自身能力與水平的相關證明材料;
(7)《考生現實表現材料表》(學校研招辦網頁“資源下載”欄可下載,如無法提供,請作出書面說明,并在擬錄取后,按要求填寫郵寄至各學院;
(8)若是定向、委培或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考生還需提供以下材料:畢業后回原單位的需考生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其畢業后回原單位工作的證明;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在職人員考生需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其畢業后回原單位工作的證明等;
(9)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身份參加復試的還應提交“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10)各學院要求提供的其它資料。
各專業資格審查具體形式、時間等參見所在學院網站相關信息,或以工作人員通知為準。
凡在規定時間內不能提交由權威部門提供的學籍證明(應屆生)或學歷證明(往屆生)材料的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因此不能參加復試,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我校將嚴格按照教育部相關要求,對考生進行身份和資格審查,運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技術,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加強對考生身份的鑒別。凡弄虛作假者一律不予復試;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對提供虛假信息或材料,一經核實將取消其復試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學籍直至取消學歷學位,責任由考生自負。
(三)關于復試方式
受疫情防控影響,為保障考生的安全健康,我校各專業復試均采取網絡遠程復試方式進行,遠程復試運用統一平臺進行,具體方式及組織安排,參見各學院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方案,請考生及時關注研招網、學校研招辦網頁、學院網頁相關信息。
(四)關于復試時間
第一志愿報考我校考生復試,于3月22日至4月15日進行;調劑考生于研招網調劑系統開放后進行。具體時間請參看各學院通知。
(五)關于復試比例及復試名單確定辦法
1.復試比例: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學校總體按不低于1:1.2的比例確定復試考生名單(含專業學位);生源充足的部分專業可適當放寬復試比例。
2.復試名單確定辦法
(1)學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入學復試對象是參加該年全國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的考生。復試者的初試成績須符合國家教育部規定的2021年參加復試基本分數要求(A類地區),同時符合重慶工商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各專業可在不低于學校分數線的基礎上,根據生源和計劃情況確定各專業進入復試的最低分數線。復試人數根據各專業考生的具體情況和招生名額統一考慮。
(2)調劑考生原則上按總分從高到低排序原則確定參加復試;個別專業經審批,可綜合考慮報考專業、業務課成績高低等因素確定復試名單,須提前在專業復試方案中公布。
(3)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和考生編號等信息將在教育部規定時間內在學校研究生院或各學院網站公示。
(六)關于復試內容及方式
1.復試內容
復試主要考查考生思政品德、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復試的內容主要包括:專業測試、綜合面試和外國語聽力及口語考試,各專業可依據實際需要增加復試內容。
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或旅游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具體由所在學院確定。對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各學院可自主確定是否加試,相關辦法應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公布。
報考我校會計碩士、審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各培養單位在復試中進行。
2.復試方式
(1)專業測試、綜合面試和外國語聽力及口語考試均為網絡遠程復試,專業測試采用遠程筆試或遠程口試方式進行,綜合面試和外國語聽力及口語考試采用遠程面試方式進行。各部分具體操作方式及分數所占權重,請參看各學院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方案。
(2)復試命題、制卷、閱卷、登分等環節的保密要求與初試相同。
(3)復試過程要全程錄音錄像,強化技術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組織模擬演練,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定。依照《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招生單位認為有必要時,可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
3.體檢
學校擬對考生在新生入學時進行體格檢查,體檢標準參照國家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在特殊情況下,各培養單位可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提出體檢要求。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和方式等另行通知。體檢不合格考生按相關文件要求執行。
4.復試思想政治考核
對復試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由各培養單位負責。
(七)關于初試、復試成績的計算辦法
入學考試總成績實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試總成績占70%、復試總成績占30%的權重計算。
(八)關于復試的結果
復試結果由學校研招辦根據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的意見確定并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和學校研究生院網站(http://grs.ctbu.edu.cn/)上進行公示。
三、碩士研究生的錄取辦法
(一)錄取標準
1.碩士生錄取工作必須貫徹按需招生的方針,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勿濫”的原則,應根據國家教育部當年下達的招生計劃和初試分數線,在考生政治、健康合格的前提下,以專業或研究方向為單位,按照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總成績和復試總成績按一定比例加總)的順序,參照初、復試單科成績,并綜合考慮面試小組意見后,擇優錄取。
2.入學考試總成績相同考生排序,學院未規定的,按初試成績總分、英語、業務課一、業務課二成績高低依次排序;各學院有特殊規定的,按學院規定執行;
3.如擬錄取學生中有自動放棄的,按入學考試總成績順序依次遞補擬錄取。
4.在指標范圍內,第一志愿報考我校考生,經復試合格后予以錄取,余下名額接收調劑生。
5.對符合錄取要求者,須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未經批準的,一律不得錄取。
(二)如有下列情形的,學校不予錄取
1.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 復試成績不合格者(包括單科不合格或復試總成績不合格)不予錄取。
3.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單科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 復試期間發現考生不符合規定報考條件,視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5.入學體檢不合格者,按上級有關文件處理。
6. 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加強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或發現在復試過程中有徇私舞弊行為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三)擬錄取名單的確定
1.擬錄取名單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嚴格按照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確定,并在學校研究生院網站上予以公示。
2.擬錄取名單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簽章后,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若上級主管部門或考生對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提出異議,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將督促各學院(研究機構)復試錄取小組進行復議,并寫出書面報告。
四、復試錄取的監督和復議
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學校研究生的復試錄取采取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面監督的方式進行,對復試錄取過程中的問題進行復議,辦法如下: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負領導責任,各復試錄取小組對復試錄取的結果負直接責任。
2.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學校的紀檢、監察部門對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并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場巡視,對有些考場還可派出監察員進行現場監察。
3. 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學校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工作辦法、復試結果等信息都會及時在研究生院網站上公布。
4. 實行復議制度。在復試錄取期間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受理投訴和申訴。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面試小組進行復議。
投訴和申訴聯系電話:學校紀檢監察室023-62769741;學校研招辦023-62769448。
五、其 他
1. 收費標準:同等學力考生250元/人,其他考生150元/人。考生通過復試系統繳納;
2.涉及少數民族地區考生、“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等考生的復試按教育部有關規定辦理;
3.錄取為定向培養、委托培養、自籌經費培養、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均應根據有關規定辦理手續,簽訂協議書。
為了做好數學與統計學院2021年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的相關工作,在保證疫情防控工作安全及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下,根據教育部精神及重慶工商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方案的相關要求,并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學院工作方案。 

一、復試錄取的組織管理 

(一)學院成立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領導小組 

學院成立由院長、分管院長、黨總支書記、分管紀檢副書記等組成的2021年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領導小組。 

(二)學院分數學學科、統計學科成立若干面試小組,每個面試小組成員5人,配備秘書1人。由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遴選5名學術造詣較高、品德高尚具有指導研究生工作經驗的副教授及其以上職稱的教師。面試小組實行組長負責制,對面試結果負責。凡有親屬報考本校相關專業的教師和干部,均不參與招生復試錄取工作。 

(三)由領導小組遴選具有命題經驗、責任心強的副教授及其以上職稱的教師承擔命題工作。專業測試采取口試的方式,命題工作嚴格按照學校的要求進行,命題、印制、考試、保密、評卷等環節的保密要求與初試相同。凡有親屬報考本校相關專業的教師和干部,均不參與招生復試錄取工作。 

(四)復試錄取監督 

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過程全程接受學院黨總支紀律監察人員的監督,所有環節工作安排和開展同時接受學校研究生院及學校紀委的指導和監督。 

(五)根據教育部的相關要求,學院將與研究生院共同對2021年研究生招生復試進行全程錄音錄像。復試結束后,音頻視頻資料將上交研招辦,在紀委人員監督下封存至少一年備查。 

二、復試錄取的工作安排 

凡參加我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的學碩及專碩考生必須分別達到2021年本門類(學科)復試的最低分數要求(A類地區分數線),同時符合重慶工商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一)復試錄取專業 

本院復試錄取專業包括: 

1.統計學專業(0714)。 

2.數學專業(070101、070102、070104、070105)。 

3.應用統計專業碩士(0252)。 

(二)關于復試資格審查 

按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資格審查在復試前進行。疫情期間,請參加復試的考生準備以下材料并通過教育部官方指定復試系統提交電子版(照片或PDF掃描件),并在入學報到時提供以下材料的紙質原件以供查驗。具體方式見學院網站,聯系電話023-62769420。 

(1)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準考證或初試成績單; 

(2)身份證(軍人證); 

(3)往屆生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應屆生學生證; 

(4)在“學信網”上按以下要求(①-③)打印的學籍證明(應屆生)或學歷證明(往屆生); 

①應屆生需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②往屆生需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③學信網上不能查詢打印的考生需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5)考生大學期間的成績單(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交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的成績單,往屆生須提交加蓋有畢業學校檔案館或檔案所在單位公章的成績單復印件,如無法提供請作書面說明); 

(6)反映考生自身能力與水平的相關證明材料; 

(7)《考生現實表現材料表》(學校研招辦網頁“資源下載”欄可下載,如無法提供,請作出書面說明,并在擬錄取后,按要求填寫郵寄至學院); 

(8)若是定向、委培或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考生還需提供以下材料:畢業后回原單位的需考生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其畢業后回原單位工作的證明;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在職人員考生需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其畢業后回原單位工作的證明等; 

(9)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身份參加復試的還應提交“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材料提交時間:第一志愿考生2021年3月26日上午8點截止。請復試考生隨時關注學院網站相關信息,或工作人員信息通知。 

凡在規定時間內不能提交由權威部門提供的學籍證明(應屆生)或學歷證明(往屆生)材料的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因此不能參加復試,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我校將嚴格按照教育部相關要求,對考生進行身份和資格審查,運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技術,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加強對考生身份的鑒別。凡弄虛作假者一律不予復試;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對提供虛假信息或材料,一經核實將取消其復試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學籍直至取消學歷學位,責任由考生自負。 

(三)復試時間、地點、方式 

復試時間: 

第一志愿考生:2021年3月28日8:30-17:30。如有變動,以學院網站信息公告或工作人員通知為準。 

調劑志愿考生:2021年3月29日以后,具體時間以學院通知為準,請考生關注學院網頁相關信息。 

受疫情防控影響,為保障考生的安全健康,學院各專業復試均采取網絡遠程復試方式進行。 

(四)復試比例及復試名單確定辦法 

1.復試比例:復試采取差額形式。 

2.復試名單確定辦法 

(1)參加2021年全國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的考生,初試成績符合國家教育部規定的2021年參加復試基本分數要求(A類地區)且符合學校及專業復試條件要求。復試名單原則上將從高分到低分并參考單科成績擇優確定(總分相同時,依次按照業務課1、業務課2、外國語、政治科目成績高低進行排序)。復試人數根據考生的具體情況和招生名額統一考慮。 

(2)申請“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須達到學校自主確定并公布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參加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具體要求由學校另文通知)。 

(3)本院數學類(0701)專業接受調劑,調劑考生按總分從高到低排序、兼顧統考科目考分(總分相同時,依次按照業務課1、業務課2、外國語、政治科目成績高低進行排序)的原則確定調劑復試名單。申請調劑的考生應符合以下條件: 

申請調劑我院數學類專業(0701)的考生,其第一志愿報考專業代碼前兩位應為07(理學類),統考科目為政治及英語一,業務課科目相同或相近,總分及單科成績應達到A區理學類國家線。 

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和考生編號將在教育部規定時間內在學院網站公示。 

(五)復試內容及方式 

1.復試內容及成績構成 

復試主要考查考生思政品德、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復試的內容分為三部分,即專業測試、綜合面試、外國語聽力及口語考試。專業測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占整個復試權重的10%);綜合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占整個復試權重的70%);外國語聽力考試、口語考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占整個復試權重的20%)。 

復試總成績=專業測試成績*0.1+綜合面試成績*0.7+外國語測試成績*0.2 

同等學力考生除參加正常的復試以外,須加試2門科目(見招生簡章)。具體方式及時間在復試時要求。加試科目每門滿分為100分,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復試方式 

  

(1)專業測試 

統計學專業、應用統計專碩的專業測試科目為統計學綜合,相關信息見《重慶工商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考試形式為遠程視頻口試。 

數學專業的專業測試科目為常微分方程,相關信息見《重慶工商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考試形式為遠程視頻口試。 

(2)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成績由復試面試小組根據面試考核情況綜合評定,以百分制計分。面試小組成員現場獨立對每名考生進行打分,以平均分為綜合面試成績。 

(3)外國語能力測試 

由面試小組測試教師在綜合面試之后對考生進行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 

3.體檢 

復試時不進行體檢,學校擬對錄取考生在新生入學時進行體格檢查,體檢標準參照國家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和方式等另行通知。體檢不合格考生按相關文件要求執行。 

4.思想政治考核 

對復試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由我院根據相關規定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初試、復試成績的計算辦法 

入學考試總成績實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試總成績占70%、復試總成績占30%的權重計算。 

其計算公式為: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總成績*1/5)*70%+(加權后的復試總成績)*30% 

(七)復試結果公示 

復試結果由學校研招辦根據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的意見確定并在學校研究生院網站(http://grs.ctbu.edu.cn/)或學院網站上進行公示。 

三、碩士研究生的錄取辦法 

(一)錄取標準 

1.貫徹按需招生的方針,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勿濫”的原則,根據上級下達的招生計劃和初試分數線,在考生政治、健康合格的前提下,按照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總成績和復試總成績按一定比例加總)的順序,參照初、復試單科成績(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照初試業務課1、初試業務課2、復試面試、復試外語測試成績高低進行排序),并綜合考慮面試小組意見后,擇優錄取。 

2. 在指標范圍內,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學校的本專業考生,余下的名額接收調劑生。 

3.如擬錄取學生中有自動放棄的,按入學考試總成績順序依次遞補擬錄取。 

4. 對符合錄取要求者,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通過后方可取得錄取資格。 

(二)如有下列情形的考生,不予錄取 

1.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 復試成績不合格者(包括單科不合格或復試總成績不合格)不予錄取。 

3.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單科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 復試期間發現考生不符合規定報考條件,視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5.入學體檢不合格者,按上級有關文件處理。 

6. 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加強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或發現在復試過程中有徇私舞弊行為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三)擬錄取名單的確定 

1.擬錄取名單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嚴格按照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確定,并在學校研究生院網站上予以公示。 

2.擬錄取名單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簽章后,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若上級主管部門或考生對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提出異議,學院復試錄取小組將進行復議,并寫出書面報告,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通知考生是否錄取。 

四、復試錄取的監督和復議 

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學校研究生的復試錄取采取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面監督的方式進行,對復試錄取過程中的問題采取復議制度。辦法如下: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負領導責任,各復試錄取小組對復試錄取的結果負直接責任。 

2.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學校的紀檢、監察部門對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并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場巡視,對有些考場還可派出監察員進行現場監察。 

3. 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學校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工作辦法、復試結果等信息都會及時在研究生院網站上或學院網站公布。 

4. 實行復議制度。在復試錄取期間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受理投訴和申訴。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面試小組進行復議。 

投訴和申訴聯系電話:學校監察處023-62769741;學校研招辦023-62769491。 

五、其  他 

1. 收費標準:同等學力考生250元/人,其他考生150元/人。考生通過復試系統繳納; 

2.涉及少數民族地區考生、“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等考生的復試按教育部有關規定辦理; 

3.錄取為定向培養、委托培養、自籌經費培養、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均應根據有關規定辦理手續,簽訂協議書。 

4.本復試錄取辦法在本學院網站上公布。 

特別申明:本工作方案若有任何與上級文件精神不一致的地方,以上級文件精神為準。 

                     重慶工商大學數學與統計學院  
重慶工商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體檢:在復試階段,學校擬對考生進行體格檢查,體檢標準參照國家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在特殊情況下,各培養單位可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提出體檢要求。
各培養單位在復試考生資格審查時,告知考生體檢時間、地點。
 重慶工商大學復試方式方法
1.復試內容
 復試的內容一般分為三部分,即專業筆試、綜合面試和外國語聽力及口語考試,滿分為300分,其中專業筆試為100分(占整個復試權重的20%),綜合面試為100分(占整個復試權重的60%),外語聽力考試、口語考試為100分(占整個復試權重的20%)。凡初試未考專業的可適當提高專業筆試的權重。對同等學力考生(大專畢業生、成人應屆本科畢業生、本科結業生)須嚴格復試。同等學力考生除參加正常的復試以外,須加試2門科目。加試的2門科目均為筆試,且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重點是對本科主干課程和實驗技能的考查,難易程度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加試科目每門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報考法律碩士(法學、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對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各學院可自主確定是否加試,報考我校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各培養單位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2.復試方式
(1)專業課筆試、綜合面試由各培養單位按相關規定進行;
(2)外國語聽力及口語考試由各培養單位聯系外語學院教師進行口語、聽力考試,研究生院協助聯系和組織。
(3)專業課筆試的命題、制卷、閱卷、登分等環節的保密要求與初試相同。
 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由各學院分散組織,各學院提前報研究生院備案。
    具體時間、地點以學院通知為準,請考生關注研招網、學校研招辦網頁、學院網頁相關信息
    關于重慶工商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材料
    按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資格審查在復試前進行。資格審查由各學院負責,請參加復試的考生攜帶以下材料參加復試:
    (1)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準考證(網上已開通打印準考證);
    (2)《報考攻讀重慶工商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考生現實表現材料表》(見附件或在學校研招辦網頁下載)。如因特殊原因復試資格審查時不能提供,擬錄取后須郵寄至我院。
    (3)身份證原件(軍人證)及復印件一份;
    (4)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及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復印件一份,應屆生為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5)在“學信網”上按以下要求(①-③)打印的學籍證明(應屆生)或學歷證明(往屆生)一式兩份。
    ①應屆生需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在線驗證碼為12位)”;
    ②往屆生需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線驗證碼為12位)”;
    ③學信網上不能查詢打印的考生需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報告編號為7位)”。
    (5)考生大學期間的成績單(應屆本科畢業生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非應屆生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
    (6)反映考生自身能力與水平的相關證明材料;
    (7)若是定向、委培或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考生還需提供以下材料:畢業后回原單位的需考生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其畢業后回原單位工作的證明;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在職人員考生需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其畢業后回原單位工作的證明等;
    (8)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身份參加復試的還應提交“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各專業資格審查具體時間、地點、提交材料參見所在學院網站相關信息,或以工作人員通知為準。
    凡在規定時間內不能提交由權威部門提供的學籍證明(應屆生)或學歷證明(往屆生)材料的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因此不能參加復試,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為了做好學校2019年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的相關工作,保證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根據《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8〕5號)和《重慶市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實施辦法》(渝教考發〔2018〕115號))的文件精神,并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復試錄取的組織管理
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行校、院二級管理,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工作組和督查工作領導小組,各培養單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復試錄取小組。
(一)學校成立2019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工作組和督查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部署學校2019級碩士研究生的復試、錄取及監督檢查工作。
(二)研究生院負責整體組織,各培養單位負責具體實施復試筆試試題的命題、印制、考試、保密、評卷等工作,保證復試工作按國家有關考試工作的要求進行,并做好復試材料的歸檔工作;其保密要求與初試相同。
(三)培養單位成立專業復試錄取小組,至少由5人組成,組長應由學術造詣較高、品德高尚的副教授職稱及其以上的老師擔任,成員需由具有指導研究生工作經驗的副教授及其以上職稱的教師擔任,另設秘書一名,實行組長負責制,面試小組要對面試結果負責。復試小組成員遴選產生后,各培養單位要負責對其進行培訓,學校督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督促檢查。凡有親屬報考本校相關專業的教師和干部,不得參與該專業的復試工作。
(四)根據教育部的相關要求,2019年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需進行全程錄音錄像。復試由各培養單位負責,有條件的培養單位可自用錄音錄像設備完成復試工作,沒條件的可向學校相關部門借用錄音錄像設備完成該項工作。復試結束后需將該資料上交研招辦,在紀委人員監督下封存至少一年備查。
二、復試錄取的工作安排
凡參加學校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的考生必須進入相應門類(學科)復試的最低分數要求(A類地區分數線)。各專業具體要求詳見各二級招生單位公告信息。
(一)關于招生指標分配
學校依據各學科點、各培養單位導師數量、導師科研情況、報考人數、上線人數等情況,綜合測算招生指標。
我校招收“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專門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招生。該指標專項專用,不得挪用。
(二)關于復試資格審查
按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資格審查在復試前進行。資格審查由各學院負責,請參加復試的考生攜帶以下材料參加復試:
(1)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準考證(網上已開通打印準考證);
(2)《報考攻讀重慶工商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考生現實表現材料表》(見附件或在學校研招辦網頁下載)。如因特殊原因復試資格審查時不能提供,擬錄取后須郵寄至我院。
(3)身份證原件(軍人證)及復印件一份;
(4)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及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復印件一份,應屆生為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5)在“學信網”上按以下要求(①-③)打印的學籍證明(應屆生)或學歷證明(往屆生)一式兩份。
①應屆生需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在線驗證碼為12位)”;
②往屆生需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線驗證碼為12位)”;
③學信網上不能查詢打印的考生需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報告編號為7位)”。
(5)考生大學期間的成績單(應屆本科畢業生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非應屆生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
(6)反映考生自身能力與水平的相關證明材料;
(7)若是定向、委培或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考生還需提供以下材料:畢業后回原單位的需考生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其畢業后回原單位工作的證明;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在職人員考生需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其畢業后回原單位工作的證明等;
(8)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身份參加復試的還應提交“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各專業資格審查具體時間、地點、提交材料參見所在學院網站相關信息,或以工作人員通知為準。
凡在規定時間內不能提交由權威部門提供的學籍證明(應屆生)或學歷證明(往屆生)材料的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因此不能參加復試,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三)關于復試時間地點
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由各學院分散組織,各學院提前報研究生院備案。
具體時間、地點以學院通知為準,請考生關注研招網、學校研招辦網頁、學院網頁相關信息,
(四)關于復試比例及復試名單確定辦法
1.復試比例: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學校總體按不低于1:1.2的比例確定復試考生名單(含專業學位);因生源充足的一些專業可適當放寬復試比例。
2.復試名單確定辦法
(1)學校2019年碩士研究生入學復試對象是參加該年全國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的考生。復試者的初試成績須符合國家教育部規定的2019年參加復試基本分數要求(A類地區)。復試名單原則上將從高分到低分并參考單科成績擇優確定。復試人數根據各專業考生的具體情況和招生名額統一考慮。
(2)我校自主確定并公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和接收其他招生單位“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確定復試名單(學校另文通知)。
(4)調劑考生原則上按總分從高到低排序,兼顧統考科目考分的原則確定參加復試;
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和考生編號將在教育部規定時間內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和學校研究生院網站公示。
(五)關于復試內容及方式
1.復試內容
復試的內容一般分為三部分,即專業筆試、綜合面試和外國語聽力及口語考試,滿分為300分,其中專業筆試為100分(占整個復試權重的20%),綜合面試為100分(占整個復試權重的60%),外語聽力考試、口語考試為100分(占整個復試權重的20%)。凡初試未考專業的可適當提高專業筆試的權重。對同等學力考生(大專畢業生、成人應屆本科畢業生、本科結業生)須嚴格復試。同等學力考生除參加正常的復試以外,須加試2門科目。加試的2門科目均為筆試,且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重點是對本科主干課程和實驗技能的考查,難易程度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加試科目每門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報考法律碩士(法學、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對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各學院可自主確定是否加試,報考我校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各培養單位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2.復試方式
(1)專業課筆試、綜合面試由各培養單位按相關規定進行;
(2)外國語聽力及口語考試由各培養單位聯系外語學院教師進行口語、聽力考試,研究生院協助聯系和組織。
(3)專業課筆試的命題、制卷、閱卷、登分等環節的保密要求與初試相同。
3.復試體檢
在復試階段,學校擬對考生進行體格檢查,體檢標準參照國家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在特殊情況下,各培養單位可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提出體檢要求。
各培養單位在復試考生資格審查時,告知考生體檢時間、地點。
4.復試思想政治考核
對復試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由各培養單位負責。
(六)關于初試、復試成績的計算辦法
學術學位:入學考試總成績實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試總成績占70%、復試總成績占30%的權重計算。
其計算公式為: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總成績×1/5)×70%+(加權后的復試總成績)×30%。
專業學位:凡初試未考專業的可適當提高復試權重進行計分,初試考了專業知識的參照學術學位計分辦法進行計分。專業學位可根據招生選拔需要,適當調整內容和權重。
(七)關于復試的結果
復試結果由學校研招辦根據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的意見確定并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和學校研究生院網站(http://grs.ctbu.edu.cn/)上進行公示。
三、碩士研究生的錄取辦法
(一)錄取標準
1.碩士生錄取工作必須貫徹按需招生的方針,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勿濫”的原則,應根據國家教育部當年下達的招生計劃和初試分數線,在考生政治、健康合格的前提下,以專業或研究方向為單位,按照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總成績和復試總成績按一定比例加總)的順序,參照初、復試單科成績,并綜合考慮面試小組意見后,擇優錄取。
2.在指標范圍內,各專業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學校的本專業考生,余下的名額接收調劑生。
3.對符合錄取要求者,須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未經批準的,一律不得錄取。
(二)如有下列情形的,學校不予錄取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復試成績不合格者(包括單科不合格、復試總成績不合格)不予錄取。
3.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單科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復試期間發現考生不符合規定報考條件,視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5.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擬錄取名單的確定
1.擬錄取名單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嚴格按照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確定,并在學校研究生院網站上予以公示。
2.擬錄取名單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簽章后,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若上級主管部門或考生對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提出異議,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將督促各學院(研究機構)復試錄取小組進行復議,并寫出書面報告。
四、復試錄取的監督和復議
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學校研究生的復試錄取采取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面監督的方式進行,對復試錄取過程中的問題采取復議制度。辦法如下: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負領導責任,各復試錄取小組對復試錄取的結果負直接責任。
2.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學校的紀檢、監察部門對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并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場巡視,對有些考場還可派出監察員進行現場監察。
3.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學校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工作辦法、復試結果等信息都會及時在研究生院網站上公布。
4.實行復議制度。在復試錄取期間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受理投訴和申訴。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面試小組進行復議。
投訴和申訴聯系電話:學校監察處023-62769741;學校研招辦023-62769448。
五、其他
1.各培養單位研究生的復試收費另行通知;
2.涉及少數民族地區考生、“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等考生的復試按教育部有關規定辦理;
3.錄取為定向培養、委托培養、自籌經費培養、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均應根據有關規定辦理手續,簽訂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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