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京科技大學文法學院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

發布時間:2019-04-27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
2019年北京科技大學文法學院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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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京科技大學文法學院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 正文

  根據《北京科技大學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管理辦法》(校研發【2018】1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就接收2019年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管理

  成立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領導小組,組織指導復試的各環節工作,所有參與復試工作的教師,都要秉承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嚴格按照工作規范落實各項工作。

  二、領導小組

  組長:章東輝、魏增產

  成員:曲紹衛、吳群芳、時立榮、侯登華、崔俊貴、許斌、楊雄

  秘書:王淑萍

  職責: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遴選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作風過硬的教師參與復試工作,加強對復試教師的培訓,嚴肅招生紀律,規范復試程序。具體職責如下:

  (1)制定并組織實施本培養單位復試工作辦法;

  (2)組織復試考試、面試、評卷以及試題安全保密工作;

  (3)成立本單位各學科(專業)復試小組并指導復試小組制定復試細則、落實復試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及復試程序;

  (4)協調本培養單位復試工作出現的爭議;

  (5)負責解釋本培養單位復試錄取工作結果。

  三、準備工作

  1、復試教師的遴選、培訓

  每個復試小組由3名以上復試教師組成,復試教師是從學院碩士生導師中按照德學兼備、經驗豐富的原則進行選拔,對復試情況詳細記錄、給出成績、評語和提出錄取建議。學院復試領導小組負責對復試教師進行集中培訓,重點講解,保證復試工作的公正、規范。

  2、復試考生資格審查

  學院成立資格審核工作小組,在考生報到時按照學校資格審查要求,認真、嚴格的審查復試考生的各類證件和材料,并做好記錄和存檔。復試資格審查須提交材料,請考生查看北京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站通知。

  3、監督工作

  學院復試領導小組負責學院復試的監督和復議工作。

  四、接收專業與人數

 

專業名稱

接收推免碩士生招生人數

公共管理

4(含教育經濟管理專業1人)

社會學

2

社會工作(專業學位)

5

法學

2

法律碩士(法學)

5

法律碩士(非法學)

8

 

 


  五、工作辦法

  1、復試資格

  (1)符合《北京科技大學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管理辦法》中規定的申請條件;

  (2)按正確的申請程序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完成網上申請步驟,報考我院相關專業;

  (3)我院教學秘書對推免生資料進行初步審查,對初審符合條件的申請者發送復試通知。

  2、復試錄取程序

  考生網上申請——我校發放復試通知——考生接受復試通知——復試報到,提交申請材料——參加復試——我校向復試合格擬錄取的申請者發放待錄取通知——申請者24小時內確認接受待錄取

  (1)復試報到

  獲得復試資格的推免生應在復試時間之前到文法樓213報到,并提交《北京科技大學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管理辦法》中規定的申請材料。

  (2)參加復試

  按復試通知要求參加復試。

  3、復試時間、地點

  我院將在9月28日至10月17日之間安排若干次復試,具體時間地點以復試通知(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發送短信)為準。

  4、復試方式我院的復試采用面試方式,主要考核考生專業知識、外語水平及綜合素質。

  5、復試成績

  復試成績為百分制,包括專業綜合面試80分,外語測試20分;復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接收。

  6、錄取

  我院以復試考生的復試成績為錄取依據,錄取時按每批次各專業根據招生人數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復試結束24小時內,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向擬錄取的申請者發放待錄取通知,“待錄取通知”有效期為24小時,申請者應在規定時間內確認,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待錄取。

  六、復試監督與復議

  (一)信息公開與監督管理

  我院復試工作辦法、各專業招生人數以及參加復試所有考生的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重要信息,均在研究生院網站及本學院網站上向社會公布;綜合面試過程采取全程錄音或錄像;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及研究生院對我院復試錄取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二)監督舉報

  復試錄取期間,學院設考生接待與舉報電話,保證考生申訴渠道暢通。在學校紀委的指導下,由學院黨委具體監督復試工作,接受投訴和舉報,及時發現并處理問題,對于有異議的結果進行復議,并將復議結果電話通知考生本人。監督投訴電話(學院黨委辦公室):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接待投訴電話:62332484,電子郵箱yzb@ustb.edu.cn;紀檢監察部門受理投訴電話:62332307。

  (三)考生復議

  復試錄取期間,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受理實名的書面復議申請,反應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七、聯系咨詢

  學院辦公室(文法樓213)王老師

  電話:010-62334218

  本辦法經研究生院審核批準后在研究生院和學院網頁公布。若與上級文件、規定沖突,以上級的文件、規定為準。

  本方案由文法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文法學院

  2018年9月20日

北京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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