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工業大學人文信息學院招生章程

發布時間:2022-04-30 編輯:高招幫小莉
長春工業大學人文信息學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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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工業大學人文信息學院招生章程 正文


2021年長春工業大學人文信息學院招生章程已經公布,招生章程是收費標準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長春工業大學人文信息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長春工業大學人文信息學院


層次:本科


辦學類型:民辦獨立學院


第四條  學校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凈月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福祉大路1016號。


第二章  收費標準


第五條  學費收取標準


本科專業:


電子商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市場營銷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工商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物流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人力資源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會計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財務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工程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工程造價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制藥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土木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智能建造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機械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智能制造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車輛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新能源汽車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法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金融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軌道交通信號與控制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機器人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軟件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電子信息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人工智能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英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商務英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日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環境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第三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書。


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七條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內容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就業學費補償貸款代償、勤工助學和“綠色通道”等內容。


此外,我校校內資助還設立臨時困難補助、勤工助學、伙食補貼、學費減免等。


第八條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申請程序


入學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向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用于解決學費和住宿費。


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可在報到期間,通過高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先辦理入學手續。


入學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由高校資助部門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困難認定,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第五章  錄取說明


第九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英語專業、商務英語專業只招英語考生;其他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學校具備英語、日語公共外語教學條件,非英語、日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十條  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一條  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并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補充規定。


第十二條  錄取規則


1.嚴格執行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政策。


2.開設的所有專業均無單科成績限制。


3.投檔比例,按照順序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控制在105%以內,最終比例視各省生源情況而定。如生源省份投檔比例有特殊規定,按生源省份投檔比例規定執行。


4.對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檔的考生,按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執行,在專業錄取時按投檔分數進行排序,優先錄取實考分數高的考生。


5.專業錄取:對于進檔的考生,錄取時各專業之間無分數級差要求。會計學、財務管理、金融學、法學專業按照招生計劃,以“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擇優錄取,滿額為止;其它專業均滿足考生第一專業志愿要求。內蒙古自治區執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錄取政策按照各高考改革省份的要求執行。


6.分數線以上,根據考生所在省確定的錄取原則,錄取時按綜合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各省綜合分計算方法如下:


天津市綜合分=文化課成績40%+專業課成績×2.5×60%。


吉林省綜合分=文化課成績(含照顧分)×60%+專業課成績


遼寧省綜合分=文化課成績×50%+專業課成績


浙江省綜合分=文化課成績×50%+專業課成績×7.5×50%


內蒙古綜合分=文化課成績×40%+專業課成績×60%


河北省綜合分=文化課成績(含政策加分)×30%+(專業課成績/專業課滿分)×750×70%


江蘇省綜合分=文化課成績+專業課成績


山東省綜合分=文化課成績×30%+專業課成績×70%


河南省綜合分=文化課成績+專業課成績


黑龍江綜合分=文化課成績×60%+專業課成績


7.考生等效分數相同時,普通類考生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文史類以語文、外語、數學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理工類以數學、外語、語文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藝術類考生先比較專業課成績;若專業課成績相同,則比較文化課成績;若文化課成績相同,則按文化課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科目順序為語文、外語、數學,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十三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ccutchi.edu.cn


通訊地址:吉林省長春凈月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福祉大路1016號


聯系電話:0431-82684666  84535126


第十四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此章程由長春工業大學人文信息學院負責解釋。

長春工業大學人文信息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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