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發布時間:2022-04-30 編輯:高招幫小莉
南京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南京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內容如下,更多高招資訊請關注我們網站的更新!敬請收藏本站,或下載我們的高招幫APP和高招幫微信公眾號(里面有非常多的免費高招資源可以領取,有各種高招問題,也可直接加我們網站上的招生客服微信,全程免費答疑,助各位高招一臂之力,爭取早日考上理想中的高等院校。)

南京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正文


2021年南京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已經公布,招生章程是收費標準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2021年南京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專科高考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南京機電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條 學校代碼:國標代碼14056,學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代碼,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公布的為準。


第五條 學校辦學地址:江蘇省南京市高淳區鹿鳴大道33號。


第六條 學校簡介:南京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是一所經省市政府批準成立、教育部備案的一所公辦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學校坐落于南京高等職業教育創新創業園,設有機械工程系、電子工程系、信息工程系、自動化工程系、人文社科系和繼續教育學院。


第七條 頒發學歷的學校名稱為:南京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學校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


第九條 學校學生工作處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全校招生的各項工作。


第十條 學校招生工作在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領導和監督下開展,堅持行政監督與自我約束相結合的監督機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實施招生陽光工程。


第十一條 學校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宣傳工作組,負責該地區招生宣傳和咨詢。招生宣傳工作組組長和組員由學校聘任。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 學校根據上級主管部門要求、社會需求、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狀況、學科發展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計劃,經校黨委會議研究確定后,報主管部門審核。


第十三條 學校根據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進行招生計劃分配,報送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主管部門審核后,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其中:報考藝術(美術)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省專業統考并合格。


第十五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特殊專業體檢及要求)。學校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無要求。


第十六條 報考我校的考生須參加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一組織的普通高考。


第十七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八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順序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九條 我校嚴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區)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政策。


第二十條 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自治區、直轄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錄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分類分代碼進行錄取。


第二十一條 學校將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若生源不足,則參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從志愿)的錄取或者按規定提取其他志愿錄取。


第二十二條 江蘇省考生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方式,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則安排專業;當文化總分相同時,按照《關于印發江蘇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安排和錄取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蘇招委【2020】4號)中的同分排序規則安排專業。再同分者,結合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綜合排序。專業調劑錄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檔的院校專業組內進行。因不服從專業調劑、不符合專業錄取條件等原因不能被錄取的考生,作退檔處理。外省考生嚴格執行各省的錄取規則,對進檔的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則,即以進檔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安排專業。


第二十三條 外語語種不限,但我院各專業開設的公共外語均為英語。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四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五條 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蘇物價【2014】136號)按學年收取費用(幣種:人民幣),文科類專業4700元/生/年、工科類專業5300元/生/年、藝術類專業6800元/生/年。


第二十六條 學生公寓(6人間)住宿費為每學年人民幣1000 元(寧價費【2003】269號)。


第二十七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八條 我校具有完備的獎助學金和勤工助學制度,主要包括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學年)、國家助學金(三檔平均3300元/人•學年)、校級獎學金、企業獎學金等。獲獎助學生比例大,做到“應助盡助”。


第二十九條 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江蘇省南京市高淳區鹿鳴大道33號。


郵政編碼:211306


招生咨詢電話:025-84120820、84170899


招生傳真:025-84170687


電子信箱:34139584@qq.com


招生監督電話:025-84190109


招生監督郵箱:05025@nimt.edu.cn


學校招生信息網址:


http://www.nimt.edu.cn/website/enrollment/index.jsp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章程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三十一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由南京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工作處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南京機電職業技術學院


                                 2021年4月6日

南京機電職業技術學院

添加南京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客服微信,或微信搜索公眾號“高招幫”,關注【高招幫】微信公眾號,在高招幫微信公眾號輸入【南京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分數線、南京機電職業技術學院高招群、南京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排名、南京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計劃、南京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目錄、南京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電話、南京機電職業技術學院王牌專業】即可在手機上查看相對應南京機電職業技術學院高考招生信息或資源

南京機電職業技術學院高招公眾號 高招幫公眾號

本文來源:http://www.sacvlig.cn/gaozhaobang/zhangcheng/667047.html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