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岡師范學院外國語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細則

發布時間:2025-03-21 編輯:考研派小莉
黃岡師范學院外國語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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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岡師范學院外國語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細則 正文

根據《黃岡師范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要求,為做好我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全面貫徹落實安全有序、公平公正、科學規范的工作原則,立足我院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一、組織管理
(一)學院成立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小組,負責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制定復試錄取工作細則;負責復試題庫及評分標準的命制;準備復試場地與設備;審議擬復試考生名單、擬錄取考生名單。
(二)學院成立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監督小組,監督小組組長由學院黨委書記擔任。負責監督和檢查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等事宜。學院黨委書記、院長對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要親自把關、親自協調、親自督查,確保復試錄取工作公平、公正、安全平穩。
(三)學院成立復試小組,具體負責對考生的身份證件、學歷證書等報名材料及復試資格進行審查;負責復試及總成績評定。復試小組實行組長負責制,小組人員名單應嚴格保密,復試評委的分組隨機決定。
二、復試
(一)復試原則
1.安全性原則。加強復試工作人員培訓,規范復試組織管理,做好復試試題保密工作(參照初試自命題保密要求執行)。復試過程實行一崗多控、多崗監督機制,確保復試安全平穩。
2.公平性原則。嚴格規范執行招生政策,做到政策公平、程序公正、結果公開,健全監督機制,維護考生與學校的合法權益。
3.科學性原則。根據培養目標要求、學科專業特點等合理設計復試內容,重點考查考生的綜合素質、專業素養和創新能力等。
(二)復試方式及時間
1.第一志愿考生復試方式:線下復試
第一志愿考生復試時間:2025年3月30日
2.調劑志愿考生復試方式:網絡遠程復試
調劑志愿考生復試時間:2025年4月9日—10日
3.學校根據第一輪調劑復試錄取情況決定是否進行第二輪調劑復試;若進行第二輪調劑復試,具體時間由學校統一向社會公布。
(三)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心理健康測試、專業知識與能力考核、外語應用能力等,重點對考生思想品德、專業素養、科研能力、創新能力、實踐能力、外語應用能力進行考核。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心理健康測試不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考生下載《黃岡師范學院2025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按要求填寫、提交。復試時加強對考生誠信方面的考察,必要時還可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專業知識與能力考核(占復試成績的90%)
主要考查考生的專業素養、創新能力、實踐能力、發展潛力,以及運用專業知識進行問題分析與解決的綜合能力。考核方式以講課為主,內容出自人教版高中英語教材必修第一冊、第二冊(2019年6月第1版)。
3.外語應用能力(占復試成績的10%)
重點考查考生英語聽說能力、教育教學實踐能力和專業發展潛力,綜合評估考生學術素養、心理素質及對基礎教育改革的認知水平
4.心理健康測試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須參加心理健康測試,未參加心理健康測試或心理健康測試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復試流程
1.繳費
2025年我校收取復試費用為100元/生。考生接到復試通知后,應第一時間按照要求進行繳費,未完成繳費的考生不能參加復試;已繳費但未參加復試的考生,復試費不予退還。
2.資格審核
3月29日14:30開始,考生攜相關材料到北校區致遠樓814進行資格審核。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應根據報考學院的復試安排,攜帶身份證件和《準考證》到指定地點復試報到并進行資格審查(調劑考生在學院指定平臺上提交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復試考生必須簽署誠信承諾書,保證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并嚴守復試紀律。應屆畢業生的畢業證及學位證原件將在入學復查時核對。一旦發現任何弄虛作假行為,將立即取消其復試或錄取資格,相應后果由考生自負。
考生需提交的資格審查材料有:本人第二代身份證、準考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應屆生提交學生證或學籍證明)。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掃描件,沒有兩證者,不予按專項計劃錄取。
注意:考生報考信息以“研招網”上確認信息為準,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取消復試或錄取資格;考生不按時參加復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3.體檢
我校體檢將在入學后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者將取消錄取資格。
4.心理健康測試
3月30日8:00,在圓樓202進行心理健康測試。
5.復試
復試定于3月30日舉行,考生3月30日上午7:00在南校區圓樓外語樓(教師教育技能訓練中心)影視觀摩廳集中,抽簽確定組別和復試順序,具體安排如下:
日期 具體時間 地點 內容
3月30日 7:00—7:30 圓樓外語樓 復試小組評委抽簽
3月30日 7:00—7:30 圓樓外語樓影視觀摩廳 考生抽簽
3月30日 8:00—17:00 圓樓外語樓影視觀摩廳 考生候考休息室
3月30日 7:40—17:00 圓樓外語樓401 A組考生復試備考室
3月30日 8:00—17:00 圓樓外語樓305A A組考生復試考場
3月30日 7:40—17:00 圓樓外語樓402 B組考生復試備考室
3月30日 8:00—17:00 圓樓外語樓305B B組考生復試考場
3月30日 7:40—17:00 圓樓外語樓410 C組考生復試備考室
3月30日 8:00—17:00 圓樓外語樓310 C組考生復試考場
 
復試具體流程:
①考生在圓樓外語樓影視觀摩廳抽簽確定復試組別、考場及復試順序后,在外語樓影視觀摩廳候考。按抽簽順序提前20分鐘進入所在組別的考生復試備考室,隨機抽取1套復試材料(含朗讀材料1份及講課材料1份)開始準備復試,準備時間為20分鐘;
②考生接到進入復試考場的通知后,攜帶抽取的材料進入復試考場;
③朗讀抽取的材料;
④開始講課,要求脫稿講課并配有黑板板書;
⑤回答評委提問;
⑥復試結束后,考生將抽取的材料交給復試考場秘書后離場。
三、調劑
(一)調劑基本要求
調劑考生需符合以下條件:
1.考生初試成績必須符合第一志愿專業在一區的復試國家基本分數要求,符合我校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原則上,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
3.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復試國家基本分數要求;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若報名時申請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并填報了相關信息,經有關部門審核通過后,在調劑階段可按規定申請調劑“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若報名時未申請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的,不可參加“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調劑。
4.規范制定調劑考生進入復試的遴選規則,不得將考生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畢業院校、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5.調劑為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必須符合非全日制研究生報考條件。
6.所有調劑考生都必須經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錄取,未通過該系統錄取的調劑考生一律無效。
(二)調劑程序
1.考生需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調劑系統),填報調劑申請。我校調劑系統和研招網開放時間同步,開放時間為12小時,請有調劑意愿的考生務必在此時間段內填報調劑申請。
2.學校審核調劑考生材料,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考生名單。
3.審核通過的復試考生名單統一通過調劑系統發送復試通知,考生需及時確認。
4.復試結束后,我校通過調劑系統將擬錄取考生設置待錄取狀態,考生需及時確認。
四、“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
根據相關文件規定,凡申請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在符合報考條件的基礎上,我校將依據其初試成績進行折算(折算成績=(初試成績÷國家線)×100),按照折算后的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選拔優秀考生進入復試環節,同等條件下服役時間長的考生優先錄取。
五、加分政策
已經申請且通過審核的考生,可享受加分政策。其中包括: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國際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考生;退役大學生士兵達到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考生;3年內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可申請享受初試總成績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六、錄取
(一)依據考生的總成績以及招生計劃,按照成績高低順序進行錄取。然而,存在以下任一情況者,將不予錄取或取消錄取資格: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心理健康測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復試成績不及格者(復試成績低于60分)不予錄取。
3.復試過程中如有不誠信行為者,一經查實不予錄取或取消錄取資格;
(二)考生總成績=初試標準分*50%+復試成績*50%,總成績取到小數點后兩位。
1.初試標準分計算方法
初試標準分=[(初試原始分/初試國家線)×341]÷5
2.復試成績=專業知識與能力考核(90%)+外語應用能力測試(10%)
(三)全日制與非全日制考生“要求相同、復試同步、分開排名”的方式進行錄取。
(四)學院復試工作完成后,召開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小組會議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將擬錄取名單報送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五)收到擬錄取通知的考生須及時完成確認;且一旦接受擬錄取,原則上不再辦理取消擬錄取手續。
七、破格。我校原則上不接受破格錄取。
八、信息公開
(一)復試前,在研究生處網站上(http://yjs.hgnu.edu.cn/)公布學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各專業(領域)復試錄取工作細則、參加復試考生名單、享受加分政策考生名單和專項計劃考生名單等。
(二)復試結束后,在研究生處網站上公示擬錄取考生名單,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三)如果進行第二輪調劑,復試前研究生處在網站上公布招生計劃調整情況;第二輪調劑復試結束后,研究生處在網站上公示擬錄取考生名單,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四)擬錄取名單如有變動(如取消錄取、增補等),須對變動部分作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7個工作日。
(五)研究生處在網站上公布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公開重大違規事件及處理結果。
九、相關工作制度
(一)責任追究制度
堅持從嚴治考治招,守護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底線。對復試錄取過程中出現的違紀違法行為,一律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視情節嚴重給予相應的處理或處分。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要追責問責。
(二)監督制度
學校對招生學院的復試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和檢查,涵蓋考生身份核實、材料審核流程以及復試過程等關鍵環節。
學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監督舉報聯系方式:
校紀委、監察專員辦:0713-8835086,jiwei@hgnu.edu.cn
(三)回避制度
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小組及復試小組成員,均應遵循回避原則。若成員有近親屬參與本次研究生考試復試,或存在可能影響復試錄取過程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關系,該成員不得參與本次復試相關工作。
(四)復議制度
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小組對本學院考生的復試結果負責。若考生對復試成績持有異議,應在規定的時間范圍內(即自公布復試成績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提出申訴。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小組應迅速啟動調查程序,對考生申訴進行妥善處理,并將處理結果上報至研究生處備案,同時須向考生反饋復議結果。
                              
 
                             外國語學院 
2025年3月20日
黃岡師范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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