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科院力學研究所考研復試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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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和中國科學院大學相關文件規定,為保證我所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質量,規范碩士研究生的復試工作,現對我所碩士生復試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復試組織與領導
力學研究所復試工作由所招生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協調并處理相關工作,所紀委負責監督,研究生教育與工學院辦公室負責實施具體工作。
招生領導小組由主管研究生教育所領導、所學位委員會正副主任、所紀檢、研究生教育與工學院辦公室處長、研究生教育與工學院辦公室工作人員組成。
二、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英語考核、專業能力及綜合素質考核、體檢及心理測試。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學習(工作)狀況、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情況。
2、英語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聽說及語言運用能力。
(1)簡要介紹與交流。
(2)閱讀和翻譯。
(3)權重:10%。
(4)一般不超過3分鐘。
3、專業能力及綜合素質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對專業知識掌握的程度、靈活運用專業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專業實驗技能及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培養潛力等,具體考核內容如下:
(1)思維能力(分析與解決問題的能力)。
(2)研究興趣。
(3)科研能力與發展潛力。
(4)工作學習態度、團隊合作精神及溝通和交流能力。
(5)權重:90%。
(6)一般不超過17分鐘。
4、體檢工作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主要檢查考生身體健康狀況,也包括體能、體質和心理素質等方面的檢查。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或體檢結果不合格者不得錄取。
三、復試小組組成
根據學科專業分布和招生人數,成立若干面試小組,每組由不少于8名以上的研究生導師組成,其中設組長1名,英語主考1名,另設秘書1名,負責面試記錄工作并協助安排有關事宜。
四、復試人員培訓
復試前,對復試組成員和復試工作人員進行培訓,了解復試工作方案,熟悉復試工作相關規定,掌握復試方法,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職責,統一評判標準,規范工作行為。
五、復試形式
每名考生輪流與復試小組老師進行單獨交流,每名考生復試時間一般為20分鐘左右,采取差額復試。
六、復試成績及評分標準
1、復試成績由專家組集體評審,各項內容以百分制量化打分,并以適當的權重加權平均后,得到百分制的復試成績(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
2、評分標準:英語考核(權重10%)、專業能力及綜合素質考核(權重90%)。
3、60分為及格,復試成績不及格者不能錄取。
4、復試成績占錄取成績權重的50%。
七、復試工作要求
參加復試的評委專家需安排好工作,并在復試過程中,將手機關閉或設為振動狀態,避免來回走動,以免影響考生正常發揮。
復試過程中要注意安全保密工作,在考生復試成績公布前任何人不得向外透露復試有關情況。復試工作人員、評委專家及導師不得擅自向考生做出任何有關錄取與否的承諾或暗示。凡有直系親屬考生參加本單位復試的人員,不得參加與復試及錄取有關的工作。
八、體檢及心理測試安排
由研究生教育與工學院辦公室統一組織進行。
九、復試結果的通知
與復試和錄取相關的所有信息,以研究生教育與工學院辦公室發布為準。
十、復試工作的監督和復議
1、復試工作由所紀委實行全面監督,并在復試期間組成巡視組對各復試小組的工作進行巡視檢查。
復試工作的重要節點,研究生教育與工學院辦公室需向所紀委進行工作匯報。
2、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復試工作規程和擬錄取名單等信息應及時公布。
3、實行復議制度。提高服務意識,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向考生公布監督電話,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受理投訴和申訴應規定時限。對考生提出的疑問及時予以解答;對爭議較大的投訴和申訴問題,招生領導小組應認真進行調查,必要時應責成復試小組進行復議,也可由招生領導小組重新組織復試。
4、實行再復試制度。為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研究生招生質量,必要時酌情對個別考生重新組織面試,進一步考查。
力學研究所紀檢監督電話:010-82543856
中國科學院大學監督電話:010-88256714
根據教育部和中國科學院大學相關文件規定,為保證我所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質量,規范碩士研究生的復試工作,現對我所碩士生復試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復試組織與領導
力學研究所復試工作由所招生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協調并處理相關工作,所紀委負責監督,研究生教育與工學院辦公室負責實施具體工作。
招生領導小組由主管研究生教育所領導、所學位委員會正副主任、所紀檢、研究生教育與工學院辦公室處長、研究生教育與工學院辦公室工作人員組成。
二、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英語考核、專業能力及綜合素質考核、體檢及心理測試。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學習(工作)狀況、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情況。
2、英語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聽說及語言運用能力。
(1)簡要介紹與交流。
(2)閱讀和翻譯。
(3)權重:10%。
(4)一般不超過3分鐘。
3、專業能力及綜合素質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對專業知識掌握的程度、靈活運用專業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專業實驗技能及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培養潛力等,具體考核內容如下:
(1)思維能力(分析與解決問題的能力)。
(2)研究興趣。
(3)科研能力與發展潛力。
(4)工作學習態度、團隊合作精神及溝通和交流能力。
(5)權重:90%。
(6)一般不超過17分鐘。
4、體檢工作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主要檢查考生身體健康狀況,也包括體能、體質和心理素質等方面的檢查。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或體檢結果不合格者不得錄取。
三、復試小組組成
根據學科專業分布和招生人數,成立若干面試小組,每組由不少于8名以上的研究生導師組成,其中設組長1名,英語主考1名,另設秘書1名,負責面試記錄工作并協助安排有關事宜。
四、復試人員培訓
復試前,對復試組成員和復試工作人員進行培訓,了解復試工作方案,熟悉復試工作相關規定,掌握復試方法,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職責,統一評判標準,規范工作行為。
五、復試形式
每名考生輪流與復試小組老師進行單獨交流,每名考生復試時間一般為20分鐘左右,采取差額復試。
六、復試成績及評分標準
1、復試成績由專家組集體評審,各項內容以百分制量化打分,并以適當的權重加權平均后,得到百分制的復試成績(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
2、評分標準:英語考核(權重10%)、專業能力及綜合素質考核(權重90%)。
3、60分為及格,復試成績不及格者不能錄取。
4、復試成績占錄取成績權重的50%。
七、復試工作要求
參加復試的評委專家需安排好工作,并在復試過程中,將手機關閉或設為振動狀態,避免來回走動,以免影響考生正常發揮。
復試過程中要注意安全保密工作,在考生復試成績公布前任何人不得向外透露復試有關情況。復試工作人員、評委專家及導師不得擅自向考生做出任何有關錄取與否的承諾或暗示。凡有直系親屬考生參加本單位復試的人員,不得參加與復試及錄取有關的工作。
八、體檢及心理測試安排
由研究生教育與工學院辦公室統一組織進行。
九、復試結果的通知
與復試和錄取相關的所有信息,以研究生教育與工學院辦公室發布為準。
十、復試工作的監督和復議
1、復試工作由所紀委實行全面監督,并在復試期間組成巡視組對各復試小組的工作進行巡視檢查。
復試工作的重要節點,研究生教育與工學院辦公室需向所紀委進行工作匯報。
2、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復試工作規程和擬錄取名單等信息應及時公布。
3、實行復議制度。提高服務意識,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向考生公布監督電話,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受理投訴和申訴應規定時限。對考生提出的疑問及時予以解答;對爭議較大的投訴和申訴問題,招生領導小組應認真進行調查,必要時應責成復試小組進行復議,也可由招生領導小組重新組織復試。
4、實行再復試制度。為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研究生招生質量,必要時酌情對個別考生重新組織面試,進一步考查。
力學研究所紀檢監督電話:010-82543856
中國科學院大學監督電話:010-88256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