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石河子大學生命科學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發布時間:2017-08-10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
2015年石河子大學生命科學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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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石河子大學生命科學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正文

根據《石河子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本著"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強化監督,堅決維護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為做好復試工作,現將復試工作安排如下:
  一、組織管理
  (一)成立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安排、組織開展、協調落實學院的復試工作,人員組成如下:
  組長:王紹明張亞平
  副組長:李鴻彬趙士田
  成員:閻平劉彤祝建波胡文革崔百明馬磊石峰閆潔肖守德呂新華
  秘書:肖守德呂新華
  (二)按照大學的要求,另行成立學院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督查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張亞平王紹明
  副組長:趙士田李鴻彬
  成員:肖守德程模香白麗藍燕飛呂新華葛娟黃剛
  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學院教學科研辦公室。主要職責:加強對各學科復試工作的監督指導,實施對復試現場的巡查,規范各學科專業的復試行為,及時處理突發事件,維護考生利益,確保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公平、公正。
  辦公室主任:趙士田(兼)
  辦公室成員:肖守德白麗藍燕飛呂新華葛娟黃剛
  (三)成立復試小組。各學科、專業(二級學科)成立5-7人的由學科帶頭人、學術骨干等組成的復試小組(有親屬參加本學科、專業復試的教師必須回避),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或招生復試工作小組指導下具體實施面試和實踐能力等考核。鼓勵招生導師參與復試面試環節(不參與評分)。復試小組負責確定考生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復試小組成員必須現場獨立評分,在評分前可以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意見。
  二、調劑工作
  根據一志愿上線生情況,2015年我院部分專業接受調劑生源,請有意申請調劑至我院考生按照以下要求進行調劑。
  (一)調劑原則及要求
  1、須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出照顧專業到其他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調出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6、校外考生調劑工作必須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系統"進行,未經調劑系統錄取的調劑考生不予認可(各加分項目考生、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除外)。
  7、上線生源滿足招生學科專業需要的,一般不再接受調劑。生源不足的專業學位領域,可接受相近專業學術型考生的調劑。
  (二)調劑程序
  石河子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預調劑公告:http://yz.shzu.edu.cn/List.asp?C-1-1303.Html
  1、登錄(3月18日10:00開始)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或者http://yz.chsi.cn)查詢調劑信息,填報調劑志愿。同時,具體咨詢事宜考生可直接與申請調劑專業所在學院聯系;
  2、我院將盡快確定調劑生名單并發送復試通知;
  3、收到調劑復試通知的考生,須及時登錄研招網確認,48小時內未確認視為自動放棄;
  4、一志愿和調劑復試考生,都需按照《石河子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考生資格審查表》(點擊下載:http://yz.shzu.edu.cn/List.asp?C-1-1307.Html)準備相關材料。
  三、復試工作
  (一)復試相關工作時間安排
  1、3月18日:參加復試的考生到生命科學學院教科辦(原文學藝術學院一樓)報到并進行資格審查。下午18:00前學院將本學院考生報到情況上報研究生處招生辦公室。并將復試名單進行網上公示。
  2、3月19日上午10:00-12:00進行研究生入學復試筆試,下午對跨專業及同等學歷考生加試。
  3、3月20日上午10:00在北區校醫院體檢。
  4、3月20-21日,參加復試考生根據分組進行面試。
  (二)復試比例及人數
  復試采取差額復試辦法,復試比例為1:1-1:1.5。
  (三)復試方式及要求
  1、筆試
  專業課筆試時間為2小時,試卷滿分均為100分;對同等學力(指大專畢業生及成人本科應屆畢業生)及跨學科考生須加試至少兩門不同于初試科目的本科主干課程。考試時間每門為3小時,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2、英語測試
  英語測試包括聽力測試和口語測試,其中聽力測試20分,口語測試30分,滿分50分。采取在面試中聽說交流的形式進行。考生隨機抽取一篇英文短文(專業或非專業,難度不低于大學英語四級水平),考生朗讀后隨即口譯成中文。考試組成員就短文內容或專業相關知識、日常用語與考生進行對話。
  3、面試具體要求:
  (1)每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2)為全面考核考生的基本情況,面試前或面試過程中復試組應對考生基本情況有一定(介紹)了解,包括學習經歷、學業成績、工作簡歷等,通過較全面了解考核以便于選拔優秀考生。
  (3)面試分必答題部分與問答題部分。必答題部分的考題采取考生隨機抽簽的方式進行,問答題部分采取由復試小組提問的方式進行。
  (4)每個復試小組還應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給出綜合評語及整體印象分,滿分為50分,所有項目成績須當場給出,具體項目見《石河子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情況表(學術型)》,并將材料妥存備查。
  (5)為加強復試巡視監督,重點核實復試小組人員是否執行回避政策,確保在復試前不與考生單獨接觸,推動面試規范化及應對考生質詢等原因,各學科專業在面試時除有專人采取書面記錄外必須結合錄音或錄像的方式,進行面試資料記錄。
  四、錄取方案
  (一)復試成績為復試各考核方式成績之和,即復試成績=英語聽力測試成績(20分)+英語口語測試成績(30分)+專業綜合面試成績(50分)+專業課筆試成績(100分)=200分。
  (二)符合享受加分政策條件的考生,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經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進行初試成績加分,并計入總成績。
  (三)第一志愿考生優先擬錄取;擬錄取名單根據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綜合排隊后確定。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7.5%。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
  總成績=初試總分+復試成績×1.5。
  (四)以下情形不予擬錄取: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成績不量化,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同等學力及跨專業考生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加試科目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3、復試成績低于120分,不予錄取;
  4、未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考生不予擬錄取;
  5、復試期間發現考生不符合規定報考條件、考試違紀舞弊、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狀況不符合錄取要求的,一律視為不合格,不予擬錄取。
  (五)擬錄取考生憑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出具的《調檔函》回檔案所在單位調取檔案,在規定時間內由檔案所在單位寄達我校。
  (六)定向培養的考生在石河子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石河子大學碩士研究生定向培養協議書》,由定向單位簽字蓋章后,在規定時間交研招辦。
  (七)擬錄取考生通過自治區招生辦公室政策審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備案后,將確定最終錄取名單。我校2015年碩士研究生錄取通知書預計在6月中旬寄出。
  五、招生計劃執行要求
  1.各學科專業錄取人數原則上不超過本學科專業招生總規模。研究生招生規模嚴格按照下達名額執行不得突破。確需增加招生規模的學科向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申報,并填寫書面報告(3月18日前上交到學院教學科研辦公室),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科也須及時上報完成情況及意愿。學院將各學科招生計劃匯總后,形成學院計劃報告上報大學。招生計劃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并報批,批準前不得自行調整。各學科在未經學校同意調整規模下達之前,不得在本學院招生總規模之外對考生承諾預錄取。
  2.錄取的保留入學資格考生納入招生學院今年的招生總規模。未經批準不得超計劃錄取,未完成部分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商議進行二次分配。
  3、各學科專業招生規模分配的總原則:以保證生源數量和質量為目標,統籌考慮各學科專業培養能力以及合格生源的需求,優先考慮科研任務重、課題經費多的導師。考慮到大學給我院總計47個指標,要求每位有經費的導師在學院所有專業招生總和不超過3人,經費不多的導師限招1人,原則上,2014年到位經費每20萬元可多招1人,省級以上教學科研集體建設項目負責人(如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創新團隊、精品課程等)或人才項目獲得者(執行期內)可增加1人,但每位導師在學院所有專業招生總和的最高限額為3人。另外,學院有博士學位且有國家自然基金項目,但是沒有導師資格的老師可以在相關學科內作為副導師招收1人。
  六、信息公布
  我校復試、錄取相關信息將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http://yz.chsi.com.cn/)、石河子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shzu.edu.cn/)網站和學院網站(http://skxy.shzu.edu.cn/structure/index.htm)進行公布。
  七、咨詢及申訴渠道
  為確保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設立舉報信箱及舉報電話,接受考生和社會監督。
  舉報信箱:石河子大學紀委信箱(中區行政樓門前、北區農學院門前);
  電子信箱:bgs_jw@shzu.edu.cn;yjs10759@163.com;
  舉報電話(傳真):
  石河子大學研究生處招生辦公室:0993-2058582(傳真)
  石河子大學紀委:0993-2058019(傳真)、0993-2057613
  八、其他說明事項
  1、本方案適用于石河子大學生命科學學院201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
  2、其他未盡事宜,以教育部、自治區及石河子大學相關文件執行。
  3、各碩士點在復試錄取工作中要公平、公正,各點負責人應與學院教學科研辦公室及時保持政策溝通和工作動態信息暢通。
  4、本辦法由石河子大學生命科學學院教學科研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石河子大學生命科學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筆試面試安排
  石河子大學生命科學學院
  2015年3月16日
石河子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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