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體育學院2019年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辦法 正文
根據教育部《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8〕5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號)、《教育部關于印發高校考試招生管理工作八項基本要求的通知》(教學〔2018〕9號)、《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關于做好遼寧省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遼招考辦字〔2019〕22號)和遼寧省招考辦關于做好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會議精神,為進一步做好復試錄取工作,對考生的能力和素質進行全面考察,做到公平、公正、公開,保證生源質量,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一、組織與管理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統籌管理,具體工作由研究生部(學科建設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紀委監察部門負責監督。
(二)成立11個復試工作組,依托于二級學院負責,組長由教授職稱的導師擔任,復試組成員由5-7人組成,復試前向考生公布測試標準。
二、復試基本分數線
根據各學科門類、初試成績分布和擬招收規模,我校實行差額復試,除上線生源不足情況外,差額比例一般為120%。
復試基本分數線
序號 |
專業名稱 |
總分 |
招生
計劃 |
備注 |
1 |
040301 體育人文社會學 |
270 |
5 |
|
2 |
040302 運動人體科學 |
270 |
8 |
|
3 |
040303 體育教育訓練學 |
310 |
74 |
|
4 |
040304 民族傳統體育學 |
270 |
6 |
|
5 |
0403Z1 體育管理學 |
270 |
14 |
|
6 |
0403Z2 體育新聞傳播學 |
312 |
8 |
|
7 |
0403Z3 運動康復 |
302 |
20 |
|
8 |
0403Z4 休閑體育學 |
362 |
5 |
|
9 |
0403Z5 體育藝術學 |
335 |
5 |
|
10 |
體育碩士(全日制、非全日制) |
270 |
187全日制;63非全 |
|
11 |
新聞與傳播碩士(全日制、非全日制) |
355 |
18全日制;7非全 |
|
12 |
大學生士兵計劃(非全日制) |
182 |
5 |
三、復試目的及工作原則
(一)復試目的
重點考察考生對專業基礎知識、基本理論、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及其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為科學選材提供科學依據。
(二)工作原則
1.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
2.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取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3.堅持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合法權利。
4.堅持全面考察,突出對專業興趣和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和能力等方面的考核,體現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分類考核。
四、復試內容
(一)考生資格審查
沈陽體育學院資格審查材料一覽表
考生類型 |
提交材料 |
應屆本科畢業生
(含成人高校) |
身份證、初試準考證、學生證或在校證明(附件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大學期間成績單、運動員等級證、科研能力證明材料 |
往屆畢業生
(含暫緩就業生) |
身份證、初試準考證、學歷證書、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大學期間成績單、運動員等級證、科研能力證明材料 |
擬錄取為
定向就業 |
身份證、初試準考證、學歷證書、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大學期間成績單、運動員等級證、科研能力證明材料、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合同書(附件3) |
參加復試的考生須攜帶以上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科研能力證明材料需裝訂成冊,在封面寫明考生姓名、報考專業)到我校進行資格審查,所交材料復印件(含成績單)一律不予退還。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者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我校復試報到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初試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考生學歷(學籍)信息核驗有問題的,要在規定時間內在研招網、學信網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重點考察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素質。考核形式為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見附件2),分為合格和不合格。作為錄取參考,不計入總成績。
(三)外語復試
外語重點考察考生外語的真實水平。考試形式為筆試、聽力,考試時間為90分鐘;滿分100分(其中筆試85分、聽力15分),成績以5%計入錄取總成績。
序號 |
專業名稱 |
筆試科目 |
技能測試 |
專業面試 |
1 |
體育教育訓練學 |
體育概論 |
技術類方向 |
學校體育理論與方法
體育測量與評價
運動心理理論與方法 |
2 |
運動人體科學 |
運動生理學 |
|
√ |
3 |
體育人文社會學 |
體育概論 |
|
√ |
4 |
民族傳統體育學 |
體育概論 |
√ |
|
5 |
體育管理學 |
管理學 |
|
√ |
6 |
體育新聞傳播學 |
新聞采訪與寫作 |
|
√ |
7 |
運動康復學 |
康復評定學 |
|
√ |
8 |
休閑體育學 |
體育概論 |
技術類方向 |
運動休閑理論與方法 |
9 |
體育藝術學 |
體育概論 |
技術類方向 |
|
10 |
體育碩士
體育教學領域 |
學校體育學 |
技術類方向 |
體育教學原理 |
11 |
體育碩士
運動訓練領域 |
運動訓練學 |
技術類方向 |
運動康復理論與實踐
運動心理理論與實踐 |
12 |
體育碩士
社會體育指導領域 |
體育概論 |
技術類方向 |
大眾體育賽事活動
策劃與管理 |
13 |
新聞與傳播碩士 |
新聞采訪與寫作 |
|
√ |
(四)專業復試
1.專業復試滿分100分,由專業筆試與專業面試(技能測試)兩部分組成,各占50%。
2.所有考生均須參加專業筆試的考試。筆試時間為90分鐘,筆試內容以公布科目為主,重點考察對該專業相關基礎理論與前沿知識的掌握情況。
3.技術類專業(方向)的考生參加技能測試,技能測試結合專業方向進行;理論類專業(方向)的考生參加專業面試。
4.專業面試
專業面試每生一般不少于20分鐘,各復試小組對考生進行綜合考察,并向考生當場公布面試成績。復試小組專家現場獨立評分,復試成績按專家平均分計。專業面試內容和標準如下:
專業面試內容與評分標準一覽表
考核內容 |
考核標準 |
分數 |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及儀表形態 |
政治態度端正、思想表現優秀、道德品質良好、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綜合素質高 |
10 |
工作學習背景 |
大學期間學習經歷、成績、社會實踐和工作情況 |
10 |
理解及表達能力 |
能否準確理解問題,表達清楚流暢 |
20 |
理論知識與能力 |
對本學科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
60 |
總分 |
100 |
(五)同等學力(跨專業)加試
1.體育學類。加試兩門本科主干課程:《運動心理學》和《教育學》(體育碩士考生)/《學校體育學》(學術型考生),考試時間共120分鐘,單科滿分為100分。
2.新聞與傳播碩士。加試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大眾傳播學》和《新聞學概論》,考試時間共120分鐘,單科滿分為100分。
3.運動康復專業。加試兩門本科主干課程:《神經康復學》和《肌肉骨骼康復學》,考試時間共120分鐘,單科滿分為100分。
同等學力(跨專業)加試成績作為錄取的參考,不計入總成績。
五、錄取
(一)總分換算
考生的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加權之和得出入學考試總
成績,以此作為擬錄取依據。權重分配:初試成績占60%,復試成績占40%,具體換算標準如下:
總分=初試成績【(政治+外語+業務課)/5】×60% +專業復試成績(專業筆試+專業面試/技能測試)×35%+外語復試成績(含聽力)×5%。
(二)實行分類錄取。考生總成績分別按學習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同一學習方式內按專業和研究領域分別排序,由高到低錄取,錄滿為止。
(三)專項計劃單獨錄取。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占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單獨排序錄取。
(四)兼顧學科特色和特殊才能。對有特殊才能和突出貢獻的考生,如在國際或國內體育大賽中獲得優異成績,或具有一級運動員以上(含一級)等級證書,或在相關領域發表過較高水平(核心期刊及以上)學術論文,或在行業領域具有一定的影響力;錄取時予以優先考慮。
具有國家二級(及以上)運動員等級證書的調劑考生可酌情優先進行復試。
(五)破格復試要求。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初試公共科目成績略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5分之內,含5分),破格復試考生的總分排名一般應在專業招生計劃數內,其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科目數一般不超過一科,但專業科目成績特別優異,總分較高或在國際或國內體育大賽中獲得優異成績,或具有一級運動員以上(含一級)等級證書,或在相關領域發表過較高水平(核心期刊及以上)學術論文,或在其他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考生,符合國家相關政策規定的,在合格生源(含調劑生源)不足時,可破格申請參加非全日制專業復試。
(六)加分條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試(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我校應對加分項目考生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將進行認真核實,以研招網資料庫信息為準。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實行一票否決,不予錄取:
1.未按規定到學校參加復試者;
2.資格審查、不合格者;
3.存在作弊和弄虛作假者;
4.身體及思想政治素質與道德品質考核不符合錄取要求者;
5.專業面試/技能測試有三名及以上教師認為考生能力素質不適合研究生培養者;
6.專業筆試與專業面試/技能測試均未達到及格線者;
7.同等學力(跨專業)加試課程有任意一門成績在60分以下者;
8.外語成績與初試成績差距較大者。
六、復試工作日程安排
(一)第一批考生復試日程安排
內 容 |
時 間 |
地 點 |
報到,資格審查 |
3月26日 8:00—11:30 |
112教室 |
外語筆試(含聽力) |
3月26日13:00—14:30 |
教學樓 |
專業筆試 |
3月26日14:50—16:20 |
技能測試標準公布會 |
3月26日16:30—17:00 |
教學樓 |
復試考生宣講會 |
3月26日17:10—17:50 |
112教室 |
體 檢 |
3月27日 6:00—8:00 |
門診部 |
同等學力加試 |
3月27日 9:00—11:00 |
教學樓 |
專業面試/技能測試 |
3月27日14:00— |
教學樓/各場館 |
(二)第二批考生復試日程安排
內 容 |
時 間 |
地 點 |
報到,資格審查 |
3月30日 8:00—11:30 |
112教室 |
外語筆試(含聽力) |
3月30日13:00—14:30 |
教學樓 |
專業筆試 |
3月30日14:50—16:20 |
技能測試標準公布會 |
3月30日16:30—17:00 |
教學樓 |
復試考生宣講會 |
3月30日17:10—17:50 |
112教室 |
體 檢 |
3月31日 6:00—8:00 |
門診部 |
同等學力加試 |
3月31日 9:00—11:00 |
科技樓三樓 |
專業面試/技能測試 |
3月31日14:00— |
教學樓/各場館 |
七、復試工作要求
(一)復試組成員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復試內容,一經發現根據學校有關規定處理,并取消考生錄取資格。
(二)復試組成員要以高度負責的精神完成此項工作,對待考生一視同仁,避免出現感情分、印象分、疲勞分,復試考出考生的真實水平。
(三)復試前各復試組要召開準備會,落實復試的具體方案和預案,保證復試工作的順利實施。
(四)做好復試記錄,復試結束后各組組長立刻將復試成績匯總和原始記錄表一并報研究生部。
八、調劑工作
(一)調劑政策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遼寧省屬一區執行A類考生分數線)的全國初試國家分數線要求;
3.擬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試科目須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5.報考我校技術類專業(方向)考生本科專業應為體育類專業(一級運動員及以上除外)。
6.對申請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術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7.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未通過該系統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我校每次開通調劑系統的持續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
擬接受調劑專業缺額情況表
序號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學習方式 |
缺額數量 |
1 |
040301 |
體育人文社會學 |
全日制 |
3 |
2 |
040304 |
民族傳統體育學 |
全日制 |
1 |
3 |
045201 |
體育碩士體育教學領域 |
全日制 |
69 |
4 |
045202 |
體育碩士運動訓練領域 |
全日制 |
31 |
5 |
045204 |
體育碩士社會體育指導領域 |
全日制 |
19 |
6 |
055200 |
新聞與傳播碩士 |
全日制 |
18 |
7 |
045201 |
體育碩士體育教學領域 |
非全日制 |
31 |
8 |
045202 |
體育碩士運動訓練領域 |
19 |
9 |
045204 |
體育碩士社會體育指導領域 |
7 |
10 |
055200 |
新聞與傳播碩士 |
非全日制 |
7 |
(二)調劑程序
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開通后,符合調劑條件的考生登錄該系統填報調劑志愿。
(1)憑本人網報時的帳號和密碼進入調劑系統,填寫調劑信息;
(2)我校向復試合格、擬錄取的調劑考生通過研招網發出待錄取通知,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做出明確答復。一經同意,不得更改。
(三)接收調劑工作原則
1.堅持按需接收調劑、德智體等全面衡量、擇優、寧缺毋濫的原則。
2.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確保生源質量。
3.堅持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合法權利。
4.堅持對專業和學習背景、初試分數進行全面考察。
5.兼顧學科特色和特殊才能。對有特殊才能和突出貢獻的申請調劑考生,如在國際或國內體育大賽中獲得優異成績,或具有國家二級運動員以上(含二級)等級證書,或在相關領域發表過較高水平學術論文,接收調劑時予以優先考慮。
6.大學生士兵計劃(專項計劃)在我校一志愿計劃未錄滿的前提下,接收調劑額滿為止(非全日制)。
7.非全日制調劑考生繼續享有學位論文支持計劃、單獨設立的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獎學金、可自主選擇學習方式政策。
(四)調劑考生遴選規則
1.充分考慮調劑考生專業背景、知識經歷。
2.充分考慮調劑考生初試分數,依據缺額,按不低于120%的比例遴選復試考生,確定調劑復試分數線。
3.充分考慮調劑考生的綜合表現情況。
(五)接收調劑名額與比例
調劑名額根據國家及本校分數線、招生計劃數、生源等情況,實行差額復試,比例不低于120%。
九.調劑工作監督及聯系方式
1.實行監督制度。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紀檢等部門對調劑工作進行全面監督。
特設舉報電話:024-89166642。
2.實行復議制度。復試工作結束后,如果考生對調劑復試結果、復試過程有異議,可通過書面形式在復試結果公布3日內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024-89166572 13898866292 )提出復議申請,學校將進行認真核實和調查,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并在受理復議的7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
3.考生來校乘車路線:沈陽體育學院在沈陽市蘇家屯區金錢松東路36號。坐火車來沈陽的考生可在沈陽北站下車坐333路公交車到體育學院北門下車;沈陽站下車坐327路公交車到華府丹郡站下車,下車后十字路口東走約200米即到體育學院北門。沈陽南站下車步行20分鐘或乘出租車5分鐘到沈陽體育學院南門。
4.復試期間食宿自理,體育學院附近有賓館和招待所。
5.聯 系 人:邵老師 華老師
電 話:024-89166572 (日09:00~16:00)
13898866292(休息日和休息時間)
沈陽體育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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