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財經大學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方案

發布時間:2019-07-12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
新疆財經大學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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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財經大學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方案 正文

新疆財經大學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方案
為保證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順利進行,現將復試錄取工作有關事宜安排如下:
一、復試錄取工作原則
(一)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勿濫“的原則,進一步提高招生選拔質量。
(二)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做到政策透明、規則公平、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三)堅持科學選拔、客觀評價。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能力、創新思維以及對具體研究方向把握的程度。
(四)堅持信息公開。深入推進信息公開,信息公開堅持“誰公布,誰解釋,誰負責”的原則,不斷加強監督管理,切實嚴明招生紀律。
二、復試工作安排
(一)復試時間:5月19日—5月21日
(二)復試地點:研究生處會議室
(三)復試人員范圍:復試考生為所有參加并完成初試的考生。
(四)復試具體要求
1.復試內容:包括對考生科研創新能力和學術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及體格檢查等。
2.復試形式:綜合面試。面試時間:5月19日15:30開始。每位考生面試時間原則上不少于20分鐘,面試成績采取百分制,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面試內容:包括對考生科研創新能力、學術水平、綜合素質和能力的考查、外語能力測試等。(1)根據考生申請材料和專業培養要求進行綜合測評,考察考生是否具有在本學科領域發展的科研水平和研究潛質、是否具有科研創新意識和能力,判斷考生是否具備博士生培養的潛能和素質。(2)學術水平、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查。通過面試等形式考查考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的能力、對本學科系統理論知識、前沿領域及最新研究動態的掌握情況。(3)外國語能力測試。重在考查考生運用外語進行聽說交流的能力,主要從發音的正確性、使用語言的準確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斷能力等方面進行考核。(4)面試過程中,可以適當方式對考生的道德、心理方面進行考察(如了解考生對自己優缺點的認識、家庭狀況、人際關系、考博動機、職業規劃等),考察結果僅作為復試成績的參考,不計入復試成績。
4.跨專業考生在復試階段須加試(筆試)兩門本專業碩士學位主干課程(不同于初試業務課),每門考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考生于5月24日前提交《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所在單位黨組織或人事部門蓋章)。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誠信評判主要依據考生誠信檔案和人事檔案進行,對弄虛作假及考試違規、作弊考生,一律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管理規定》等嚴肅處理。
6.體檢:考生于5月20-21日 攜帶身份證和準考證空腹到校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前一天22:00之后禁止進食,注意休息,保持充足睡眠。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需在新疆財經大學校醫院進行體檢。
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執行。
三、錄取
1.綜合成績=初試成績×40%+復試成績×60%。面試成績低于60分不參加綜合成績的計算評定。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綜合成績,但均不得低于60分。
2.考生的錄取以綜合成績為準,按綜合成績由高至低作為主要依據,參照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結果、體檢結果等做出綜合判斷,提出擬錄取名單。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未參加復試或復試不合格者;
(3)未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
(4)一門或兩門加試科目成績低于60分者。
3.新生入校后將全面復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和健康狀況等情況,發現有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將取消錄取資格。應屆畢業考生入學時(9月1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相應學位學歷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4.被我校擬錄取的定向考生須于6月15日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協議下載網址:http://yjsy.xjufe.edu.cn)。否則,我校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并進行順延錄取。非定向錄取考生須將本人檔案于2019年9月10前轉入我校。
四、成績及擬錄取公布
1.成績查詢
考生可于5月28日20:00后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https://yz.chsi.com.cn/bsbm/cjcx/)查詢初試成績。考生如對成績有異議,本人可于2019年5月30日通過郵件提交復查申請,每位考生最多可申請復查2門科目,請考生遵守時間,逾期不再受理。
(1)復查申請郵箱地址:476597208@qq.com。截止時間5月30日下午17:00,郵件名稱請注明“博士初試成績復查(姓名)”。
(2)復查申請提交的材料
A新疆財經大學研究生入學初試成績復查申請表,需本人親筆簽名(打印簽名無效),將申請表掃描或拍照后發郵箱;
B身份證及準考證掃原件掃描件;
C考生本人與身份證正面合影,照片清晰。
(3)成績復查結果公布
成績復查結果,于5月31日17:00之后在我校研究生處網(http://yjsy.xjufe.edu.cn)公布,公布考生準考證號、復查科目代碼及各大題得分。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考生本人無權查閱答卷,復查僅限于漏判、成績累計、登分環節,不重新閱卷。
2.擬錄取公示
復試工作完成后,在學校研究生處網站上公布考生的總成績(含初試、復試成績)及擬錄取名單,公示期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專門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學校研究生處網站http://yjsy.xjufe.edu.cn。
五、信息公開與監督
1.加大信息公開力度,按規定準確、規范、充分、及時公開復試實施細則、復試名單、擬錄取名單等招生錄取信息,并按照“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做好對所公開信息的解釋工作。
2.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所有參與復試錄取工作的人員都要認真負責,嚴格保密,切實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要追究責任。
3.實行考試巡視制度。學校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組,在不干擾正常復試工作的前提下,采取隨機走進考場或旁聽面試等措施了解、監督復試工作。
4.校紀檢監察室電話:0991-7842205;校研究生處電話:0991-7842074

新疆財經大學研究生處
2019年5月16日
新疆財經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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