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農林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2
更新時間:2022-01-08 23:14:51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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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農林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2:
一、復試錄取工作原則
1、按需招生、綜合素質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勿濫。
2、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強化政治擔當,堅決落實主體責任,堅決防止麻痹僥幸心理,把廣大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統(tǒng)籌抓好疫情防控和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
二、復試錄取工作組織與管理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研究生復試和錄取的各項工作。
2.招生學院(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院(單位)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復試錄取過程需加強對復試導師及工作人員的培訓與管理,并進行政策、業(yè)務、紀律、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和考試安全等方面的培訓,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guī)則和評判標準,強化公平意識、責任意識、業(yè)務意識和保密意識。
3.招生學院(單位)應按招生學科或專業(yè)成立若干復試小組,復試小組負責對每位考生進行復試考核,每個復試小組應由不少于5名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公道正派、當年無親屬參加本專業(yè)復試的教師組成,原則上研究生導師不少于3人,各小組設立1名組長。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由招生學院(單位)專人收集后,統(tǒng)一交研究生院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4.招生學院(單位)要根據本辦法精神,制訂復試錄取工作具體方案及復試期間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tǒng)一要求,執(zhí)行相同的政策和復試標準。
三、復試工作實施辦法
(一)復試基本分數線劃定
1.我校2021年招收攻讀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基本分數線按照國家復試分數線(A類)劃定。第一志愿上線生源多于招生計劃的招生學院(單位),可再自行劃定高于國家線的分數線。
2.同一專業(yè)同時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執(zhí)行統(tǒng)一的復試標準且合并統(tǒng)一復試,最后分開排序。
(二)招生計劃
招生學院(單位)要嚴格按照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分配計劃,實際錄取的人數不得突破下達的計劃數且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計劃不得互相調整。
(三)復試時間
各招生學院復試時間預計于3月22日開始,3月28日開通調劑系統(tǒng)(含一志愿復試、調劑生復試,具體時間安排詳見各招生學院復試實施細則)。
(四)復試考生資格審查
招生學院(單位)應在復試前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考生資格審查材料如下:
1.本科畢業(yè)證書(應屆生須提供學生證)及復印件(考生本人簽名確認);
2.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考生本人簽名確認);
3.福建農林大學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況表(見附件,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開具證明,本校應屆畢業(yè)生由本科就讀學院審查開具證明);
4.同等學力考生還必須提交的材料有:大專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5門以上所報考的相關本科專業(yè)課程成績證明(由校級教務部門出具)。
5. 在讀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具體時間以我校當年入學報到時間為準,下同)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6.有關學歷認證報告,即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供的境外學歷認證報告(有效期應不少于6個月)。
①考生可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進行在線學歷驗證,下載并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有效期應不少于6個月)。
②無法進行在線學歷驗證的考生,可向相關學歷認證機構申請學歷認證,獲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如果資格審查時,學歷認證報告還在辦理中,須提供申請辦理時認證機構出具的收費憑據原件及復印件,并填寫“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預復試承諾書”。
③境外學歷者,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報告。
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
(五)復試內容及有關說明
1.復試考核內容:
(1)專業(yè)素質能力考核
主要包括專業(yè)課及外語聽力、口語復試等,由招生學院(單位)自行組織進行。
(2)綜合素質能力考核
主要形式為面試。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面試要有試題,考試提綱,并做好記錄;參加復試的教師需獨立評分,再綜合平均給分;復試考核小組須填寫每位考生的評語和給出評定的成績;招生學院(單位)須對每位考生的復試單獨進行記錄,并對復試過程進行全程錄音和錄像,復試記錄上交研究生院,資格審核材料和錄音錄像數據由學院保存?zhèn)洳椤?br /> (3)身體素質考核
今年復試期間暫不進行體檢,考生需提交近半年內二甲以上醫(yī)院的體檢報告,考生入學后還需統(tǒng)一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將取消學籍。
2.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兩門所報考專業(yè)本科主干課程,且與初試科目不同。加試采用筆試的方式,每門課程滿分為100分。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總成績,但任一門加試科目成績達不到60分,視為復試不及格,不予以錄取。
3.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另須加試思想政治理論。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成績達不到60分,不予以錄取。
4.復試成績?yōu)閺驮嚫鞣绞娇己顺煽冎停瑥驮嚦煽円?00分為滿分,60分為合格。學院可根據專業(yè)的特點確定綜合素質能力(含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等)、專業(yè)素質能力考核等成績所占的比例。
(六)復試形式及注意事項
1.今年復試形式采用遠程復試,復試具體時間及設備要求等見各招生學院(單位)公告及遠程復試實施細則。
2.注意事項
(1)復試過程要簽署誠信考試承諾。考生開始復試前必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復試過程中禁止錄音、錄像和錄屏,禁止將相關信息泄露或公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中規(guī)定在相關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行為;為他人實施組織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行為;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試的試題、答案的行為;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行為都將觸犯刑法。
(2)本次復試實行“一平臺,三隨機”工作機制。即統(tǒng)一考試平臺,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
(3)審核過程采用“二識別,四比對”原則。即做到“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并通過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加強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
(七)第一志愿考生復試
1. 招生學院(單位)須公布第一志愿考生的復試名單,并對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等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考生的相關情況進行說明,享受初試加分的考生需在復試前向學院上報證明材料提出加分申請,經驗證符合加分政策才能予以加分。
2.第一志愿考生的復試工作一般應于4月2日前結束,招生學院(單位)要及時組織資格審查和復試工作,具體時間以各招生學院(單位)發(fā)布信息為準。
(八)調劑生復試
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將于3月22日開通,招生學院(單位)根據實際情況開展一次或若干批次調劑復試工作。每次開放調劑系統(tǒng)持續(xù)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不超過36小時。報考我校的調劑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為16小時(鎖定期間考生無法填報新的志愿,請慎重填報),鎖定時間到達后,如相關招生學院(單位)未明確受理意見,鎖定解除,可繼續(xù)填報其他志愿。招生學院(單位)對同一批次符合調劑要求且申請同一專業(yè)、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高低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yè)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所有調劑生的復試工作一般應于4月25日前結束。
1.調劑基本條件按照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中有關要求,招生學院(單位)不得按單位、行業(yè)、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限定生源范圍,也不得設置其他歧視性條件。
根據國家政策規(guī)定,我校調劑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必須相同或相近,且只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調劑。初試考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考試科目必須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必須相同。
2.專業(yè)學習方式變更(即全日制考生轉非全日制錄取或非全日制考生轉全日制錄取)的考生,可按照調劑程序進行調劑申請。
3.調劑考生須登陸“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填報調劑志愿,經招生學院(單位)審核通過后,通知調劑考生復試。
4.招生學院(單位)應在調劑生復試前公示調劑名單,調劑生接到復試通知后,應在招生學院(單位)指定的日期根據安排參加復試。
5.未按照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確認“復試通知”和“待錄取通知”的考生,招生學院(單位)將在確認時間截止后取消相應資格。
(九)其他專項計劃
1.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復試分數線,參照國家線(A類),總分不低于249分,單科(滿分=100分)不低于30分,單科(滿分>100分)不低于45分。
2.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復試分數線,參照國家線(A類),總分不低于249分,單科(滿分=100分)不低于30分,單科(滿分>100分)不低于45分。
3.當專項計劃上線數大于計劃數時,先由學院進行專業(yè)科復試,復試合格后,再由學校統(tǒng)一復試,最后根據專項計劃數按考生綜合成績排名順序擇優(yōu)錄取。學院需及時將專項計劃情況及時上報給學校,由學校統(tǒng)一公示錄取信息。
(十)其它事項
1.招生學院(單位)應于4月25日前提交確定導師的擬錄取名單(電子版和紙質版加蓋公章)。
2. 招生學院(單位)要認真組織研究生復試工作,按照有關要求,結合自身實際,制定研究生復試錄取實施細則,于3月27日前(加蓋公章)報送至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經學校同意后在招生學院(單位)網站上公布。
3.復試比例:招生學院(單位)應根據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數按照不低于1:1.2的比例實行差額復試,具體由招生單位決定。生源不足的專業(yè)第一志愿考生一般不進行差額復試,復試合格即可擬錄取。
四、錄取辦法
1.各專業(yè)按照考生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推免生、專項計劃不參與排名)。復試成績權重原則上為40%。
2.調劑生源必須在我校通知時間內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調劑系統(tǒng)確認,待錄取未能在通知時間內確認的考生即取消待錄取資格。
3. 招生學院(單位)要在網站公示各專業(yè)擬錄取考生名單,名單應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等信息,并對少數民族骨干人才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擬錄取考生進行說明,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
五、復試錄取工作的監(jiān)督
1.加大信息公開力度,招生學院(單位)要按規(guī)定準確、規(guī)范、充分、及時公開復試實施細則、復試名單、錄取名單等招生錄取信息,并公布學院監(jiān)督舉報電話,并按照“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做好對所公開信息的把關和解釋工作。
2.強化監(jiān)督檢查工作,實行復試巡視制度。學校成立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構成的若干巡視小組,在復試過程中將深入招生學院(單位)復試現場,在不干擾正常復試工作的前提下,采取隨機走進考場或實驗室、旁聽面試等措施了解、監(jiān)督復試工作。
3. 招生學院(單位)黨委紀檢委員負責監(jiān)督本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接受招生過程中違紀行為的舉報。
4.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所有參與復試錄取工作的人員都要認真負責,嚴格保密,切實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要追究責任。
5.校監(jiān)察處招生投訴舉報電話:(0591)83789210,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0591)83789215。
六、本辦法由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1、按需招生、綜合素質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勿濫。
2、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強化政治擔當,堅決落實主體責任,堅決防止麻痹僥幸心理,把廣大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統(tǒng)籌抓好疫情防控和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
二、復試錄取工作組織與管理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研究生復試和錄取的各項工作。
2.招生學院(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院(單位)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復試錄取過程需加強對復試導師及工作人員的培訓與管理,并進行政策、業(yè)務、紀律、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和考試安全等方面的培訓,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guī)則和評判標準,強化公平意識、責任意識、業(yè)務意識和保密意識。
3.招生學院(單位)應按招生學科或專業(yè)成立若干復試小組,復試小組負責對每位考生進行復試考核,每個復試小組應由不少于5名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公道正派、當年無親屬參加本專業(yè)復試的教師組成,原則上研究生導師不少于3人,各小組設立1名組長。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由招生學院(單位)專人收集后,統(tǒng)一交研究生院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4.招生學院(單位)要根據本辦法精神,制訂復試錄取工作具體方案及復試期間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tǒng)一要求,執(zhí)行相同的政策和復試標準。
三、復試工作實施辦法
(一)復試基本分數線劃定
1.我校2021年招收攻讀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基本分數線按照國家復試分數線(A類)劃定。第一志愿上線生源多于招生計劃的招生學院(單位),可再自行劃定高于國家線的分數線。
2.同一專業(yè)同時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執(zhí)行統(tǒng)一的復試標準且合并統(tǒng)一復試,最后分開排序。
(二)招生計劃
招生學院(單位)要嚴格按照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分配計劃,實際錄取的人數不得突破下達的計劃數且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計劃不得互相調整。
(三)復試時間
各招生學院復試時間預計于3月22日開始,3月28日開通調劑系統(tǒng)(含一志愿復試、調劑生復試,具體時間安排詳見各招生學院復試實施細則)。
(四)復試考生資格審查
招生學院(單位)應在復試前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考生資格審查材料如下:
1.本科畢業(yè)證書(應屆生須提供學生證)及復印件(考生本人簽名確認);
2.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考生本人簽名確認);
3.福建農林大學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況表(見附件,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開具證明,本校應屆畢業(yè)生由本科就讀學院審查開具證明);
4.同等學力考生還必須提交的材料有:大專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5門以上所報考的相關本科專業(yè)課程成績證明(由校級教務部門出具)。
5. 在讀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具體時間以我校當年入學報到時間為準,下同)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6.有關學歷認證報告,即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供的境外學歷認證報告(有效期應不少于6個月)。
①考生可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進行在線學歷驗證,下載并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有效期應不少于6個月)。
②無法進行在線學歷驗證的考生,可向相關學歷認證機構申請學歷認證,獲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如果資格審查時,學歷認證報告還在辦理中,須提供申請辦理時認證機構出具的收費憑據原件及復印件,并填寫“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預復試承諾書”。
③境外學歷者,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報告。
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
(五)復試內容及有關說明
1.復試考核內容:
(1)專業(yè)素質能力考核
主要包括專業(yè)課及外語聽力、口語復試等,由招生學院(單位)自行組織進行。
(2)綜合素質能力考核
主要形式為面試。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面試要有試題,考試提綱,并做好記錄;參加復試的教師需獨立評分,再綜合平均給分;復試考核小組須填寫每位考生的評語和給出評定的成績;招生學院(單位)須對每位考生的復試單獨進行記錄,并對復試過程進行全程錄音和錄像,復試記錄上交研究生院,資格審核材料和錄音錄像數據由學院保存?zhèn)洳椤?br /> (3)身體素質考核
今年復試期間暫不進行體檢,考生需提交近半年內二甲以上醫(yī)院的體檢報告,考生入學后還需統(tǒng)一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將取消學籍。
2.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兩門所報考專業(yè)本科主干課程,且與初試科目不同。加試采用筆試的方式,每門課程滿分為100分。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總成績,但任一門加試科目成績達不到60分,視為復試不及格,不予以錄取。
3.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另須加試思想政治理論。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成績達不到60分,不予以錄取。
4.復試成績?yōu)閺驮嚫鞣绞娇己顺煽冎停瑥驮嚦煽円?00分為滿分,60分為合格。學院可根據專業(yè)的特點確定綜合素質能力(含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等)、專業(yè)素質能力考核等成績所占的比例。
(六)復試形式及注意事項
1.今年復試形式采用遠程復試,復試具體時間及設備要求等見各招生學院(單位)公告及遠程復試實施細則。
2.注意事項
(1)復試過程要簽署誠信考試承諾。考生開始復試前必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復試過程中禁止錄音、錄像和錄屏,禁止將相關信息泄露或公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中規(guī)定在相關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行為;為他人實施組織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行為;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試的試題、答案的行為;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行為都將觸犯刑法。
(2)本次復試實行“一平臺,三隨機”工作機制。即統(tǒng)一考試平臺,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
(3)審核過程采用“二識別,四比對”原則。即做到“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并通過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加強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
(七)第一志愿考生復試
1. 招生學院(單位)須公布第一志愿考生的復試名單,并對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等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考生的相關情況進行說明,享受初試加分的考生需在復試前向學院上報證明材料提出加分申請,經驗證符合加分政策才能予以加分。
2.第一志愿考生的復試工作一般應于4月2日前結束,招生學院(單位)要及時組織資格審查和復試工作,具體時間以各招生學院(單位)發(fā)布信息為準。
(八)調劑生復試
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將于3月22日開通,招生學院(單位)根據實際情況開展一次或若干批次調劑復試工作。每次開放調劑系統(tǒng)持續(xù)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不超過36小時。報考我校的調劑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為16小時(鎖定期間考生無法填報新的志愿,請慎重填報),鎖定時間到達后,如相關招生學院(單位)未明確受理意見,鎖定解除,可繼續(xù)填報其他志愿。招生學院(單位)對同一批次符合調劑要求且申請同一專業(yè)、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高低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yè)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所有調劑生的復試工作一般應于4月25日前結束。
1.調劑基本條件按照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中有關要求,招生學院(單位)不得按單位、行業(yè)、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限定生源范圍,也不得設置其他歧視性條件。
根據國家政策規(guī)定,我校調劑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必須相同或相近,且只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調劑。初試考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考試科目必須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必須相同。
2.專業(yè)學習方式變更(即全日制考生轉非全日制錄取或非全日制考生轉全日制錄取)的考生,可按照調劑程序進行調劑申請。
3.調劑考生須登陸“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填報調劑志愿,經招生學院(單位)審核通過后,通知調劑考生復試。
4.招生學院(單位)應在調劑生復試前公示調劑名單,調劑生接到復試通知后,應在招生學院(單位)指定的日期根據安排參加復試。
5.未按照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確認“復試通知”和“待錄取通知”的考生,招生學院(單位)將在確認時間截止后取消相應資格。
(九)其他專項計劃
1.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復試分數線,參照國家線(A類),總分不低于249分,單科(滿分=100分)不低于30分,單科(滿分>100分)不低于45分。
2.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復試分數線,參照國家線(A類),總分不低于249分,單科(滿分=100分)不低于30分,單科(滿分>100分)不低于45分。
3.當專項計劃上線數大于計劃數時,先由學院進行專業(yè)科復試,復試合格后,再由學校統(tǒng)一復試,最后根據專項計劃數按考生綜合成績排名順序擇優(yōu)錄取。學院需及時將專項計劃情況及時上報給學校,由學校統(tǒng)一公示錄取信息。
(十)其它事項
1.招生學院(單位)應于4月25日前提交確定導師的擬錄取名單(電子版和紙質版加蓋公章)。
2. 招生學院(單位)要認真組織研究生復試工作,按照有關要求,結合自身實際,制定研究生復試錄取實施細則,于3月27日前(加蓋公章)報送至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經學校同意后在招生學院(單位)網站上公布。
3.復試比例:招生學院(單位)應根據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數按照不低于1:1.2的比例實行差額復試,具體由招生單位決定。生源不足的專業(yè)第一志愿考生一般不進行差額復試,復試合格即可擬錄取。
四、錄取辦法
1.各專業(yè)按照考生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推免生、專項計劃不參與排名)。復試成績權重原則上為40%。
2.調劑生源必須在我校通知時間內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調劑系統(tǒng)確認,待錄取未能在通知時間內確認的考生即取消待錄取資格。
3. 招生學院(單位)要在網站公示各專業(yè)擬錄取考生名單,名單應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等信息,并對少數民族骨干人才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擬錄取考生進行說明,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
五、復試錄取工作的監(jiān)督
1.加大信息公開力度,招生學院(單位)要按規(guī)定準確、規(guī)范、充分、及時公開復試實施細則、復試名單、錄取名單等招生錄取信息,并公布學院監(jiān)督舉報電話,并按照“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做好對所公開信息的把關和解釋工作。
2.強化監(jiān)督檢查工作,實行復試巡視制度。學校成立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構成的若干巡視小組,在復試過程中將深入招生學院(單位)復試現場,在不干擾正常復試工作的前提下,采取隨機走進考場或實驗室、旁聽面試等措施了解、監(jiān)督復試工作。
3. 招生學院(單位)黨委紀檢委員負責監(jiān)督本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接受招生過程中違紀行為的舉報。
4.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所有參與復試錄取工作的人員都要認真負責,嚴格保密,切實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要追究責任。
5.校監(jiān)察處招生投訴舉報電話:(0591)83789210,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0591)83789215。
六、本辦法由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2021年福建農林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為進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招生選拔質量,優(yōu)化研究生教育結構,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科學公正、規(guī)范透明,確保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保障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函〔2020〕 8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及福建省教育廳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校實際,制訂本辦法。一、復試錄取工作原則
1、按需招生、綜合素質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勿濫。
2、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強化政治擔當,堅決落實主體責任,堅決防止麻痹僥幸心理,把廣大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統(tǒng)籌抓好疫情防控和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
二、復試錄取工作組織與管理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研究生復試和錄取的各項工作。
2.招生學院(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院(單位)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復試錄取過程需加強對復試導師及工作人員的培訓與管理,并進行政策、業(yè)務、紀律、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和考試安全等方面的培訓,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guī)則和評判標準,強化公平意識、責任意識、業(yè)務意識和保密意識。
3.招生學院(單位)應按招生學科或專業(yè)成立若干復試小組,復試小組負責對每位考生進行復試考核,每個復試小組應由不少于5名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公道正派、當年無親屬參加本專業(yè)復試的教師組成,原則上研究生導師不少于3人,各小組設立1名組長。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由招生學院(單位)專人收集后,統(tǒng)一交研究生院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4.招生學院(單位)要根據本辦法精神,制訂復試錄取工作具體方案及復試期間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tǒng)一要求,執(zhí)行相同的政策和復試標準。
三、復試工作實施辦法
(一)復試基本分數線劃定
1.我校2021年招收攻讀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基本分數線按照國家復試分數線(A類)劃定。第一志愿上線生源多于招生計劃的招生學院(單位),可再自行劃定高于國家線的分數線。
2.同一專業(yè)同時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執(zhí)行統(tǒng)一的復試標準且合并統(tǒng)一復試,最后分開排序。
(二)招生計劃
招生學院(單位)要嚴格按照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分配計劃,實際錄取的人數不得突破下達的計劃數且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計劃不得互相調整。
(三)復試時間
各招生學院復試時間預計于3月22日開始,3月28日開通調劑系統(tǒng)(含一志愿復試、調劑生復試,具體時間安排詳見各招生學院復試實施細則)。
(四)復試考生資格審查
招生學院(單位)應在復試前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考生資格審查材料如下:
1.本科畢業(yè)證書(應屆生須提供學生證)及復印件(考生本人簽名確認);
2.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考生本人簽名確認);
3.福建農林大學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況表(見附件,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開具證明,本校應屆畢業(yè)生由本科就讀學院審查開具證明);
4.同等學力考生還必須提交的材料有:大專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5門以上所報考的相關本科專業(yè)課程成績證明(由校級教務部門出具)。
5. 在讀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具體時間以我校當年入學報到時間為準,下同)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6.有關學歷認證報告,即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供的境外學歷認證報告(有效期應不少于6個月)。
①考生可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進行在線學歷驗證,下載并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有效期應不少于6個月)。
②無法進行在線學歷驗證的考生,可向相關學歷認證機構申請學歷認證,獲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如果資格審查時,學歷認證報告還在辦理中,須提供申請辦理時認證機構出具的收費憑據原件及復印件,并填寫“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預復試承諾書”。
③境外學歷者,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報告。
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
(五)復試內容及有關說明
1.復試考核內容:
(1)專業(yè)素質能力考核
主要包括專業(yè)課及外語聽力、口語復試等,由招生學院(單位)自行組織進行。
(2)綜合素質能力考核
主要形式為面試。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面試要有試題,考試提綱,并做好記錄;參加復試的教師需獨立評分,再綜合平均給分;復試考核小組須填寫每位考生的評語和給出評定的成績;招生學院(單位)須對每位考生的復試單獨進行記錄,并對復試過程進行全程錄音和錄像,復試記錄上交研究生院,資格審核材料和錄音錄像數據由學院保存?zhèn)洳椤?br /> (3)身體素質考核
今年復試期間暫不進行體檢,考生需提交近半年內二甲以上醫(yī)院的體檢報告,考生入學后還需統(tǒng)一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將取消學籍。
2.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兩門所報考專業(yè)本科主干課程,且與初試科目不同。加試采用筆試的方式,每門課程滿分為100分。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總成績,但任一門加試科目成績達不到60分,視為復試不及格,不予以錄取。
3.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另須加試思想政治理論。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成績達不到60分,不予以錄取。
4.復試成績?yōu)閺驮嚫鞣绞娇己顺煽冎停瑥驮嚦煽円?00分為滿分,60分為合格。學院可根據專業(yè)的特點確定綜合素質能力(含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等)、專業(yè)素質能力考核等成績所占的比例。
(六)復試形式及注意事項
1.今年復試形式采用遠程復試,復試具體時間及設備要求等見各招生學院(單位)公告及遠程復試實施細則。
2.注意事項
(1)復試過程要簽署誠信考試承諾。考生開始復試前必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復試過程中禁止錄音、錄像和錄屏,禁止將相關信息泄露或公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中規(guī)定在相關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行為;為他人實施組織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行為;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試的試題、答案的行為;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行為都將觸犯刑法。
(2)本次復試實行“一平臺,三隨機”工作機制。即統(tǒng)一考試平臺,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
(3)審核過程采用“二識別,四比對”原則。即做到“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并通過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加強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
(七)第一志愿考生復試
1. 招生學院(單位)須公布第一志愿考生的復試名單,并對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等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考生的相關情況進行說明,享受初試加分的考生需在復試前向學院上報證明材料提出加分申請,經驗證符合加分政策才能予以加分。
2.第一志愿考生的復試工作一般應于4月2日前結束,招生學院(單位)要及時組織資格審查和復試工作,具體時間以各招生學院(單位)發(fā)布信息為準。
(八)調劑生復試
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將于3月22日開通,招生學院(單位)根據實際情況開展一次或若干批次調劑復試工作。每次開放調劑系統(tǒng)持續(xù)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不超過36小時。報考我校的調劑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為16小時(鎖定期間考生無法填報新的志愿,請慎重填報),鎖定時間到達后,如相關招生學院(單位)未明確受理意見,鎖定解除,可繼續(xù)填報其他志愿。招生學院(單位)對同一批次符合調劑要求且申請同一專業(yè)、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高低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yè)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所有調劑生的復試工作一般應于4月25日前結束。
1.調劑基本條件按照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中有關要求,招生學院(單位)不得按單位、行業(yè)、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限定生源范圍,也不得設置其他歧視性條件。
根據國家政策規(guī)定,我校調劑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必須相同或相近,且只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調劑。初試考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考試科目必須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必須相同。
2.專業(yè)學習方式變更(即全日制考生轉非全日制錄取或非全日制考生轉全日制錄取)的考生,可按照調劑程序進行調劑申請。
3.調劑考生須登陸“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填報調劑志愿,經招生學院(單位)審核通過后,通知調劑考生復試。
4.招生學院(單位)應在調劑生復試前公示調劑名單,調劑生接到復試通知后,應在招生學院(單位)指定的日期根據安排參加復試。
5.未按照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確認“復試通知”和“待錄取通知”的考生,招生學院(單位)將在確認時間截止后取消相應資格。
(九)其他專項計劃
1.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復試分數線,參照國家線(A類),總分不低于249分,單科(滿分=100分)不低于30分,單科(滿分>100分)不低于45分。
2.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復試分數線,參照國家線(A類),總分不低于249分,單科(滿分=100分)不低于30分,單科(滿分>100分)不低于45分。
3.當專項計劃上線數大于計劃數時,先由學院進行專業(yè)科復試,復試合格后,再由學校統(tǒng)一復試,最后根據專項計劃數按考生綜合成績排名順序擇優(yōu)錄取。學院需及時將專項計劃情況及時上報給學校,由學校統(tǒng)一公示錄取信息。
(十)其它事項
1.招生學院(單位)應于4月25日前提交確定導師的擬錄取名單(電子版和紙質版加蓋公章)。
2. 招生學院(單位)要認真組織研究生復試工作,按照有關要求,結合自身實際,制定研究生復試錄取實施細則,于3月27日前(加蓋公章)報送至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經學校同意后在招生學院(單位)網站上公布。
3.復試比例:招生學院(單位)應根據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數按照不低于1:1.2的比例實行差額復試,具體由招生單位決定。生源不足的專業(yè)第一志愿考生一般不進行差額復試,復試合格即可擬錄取。
四、錄取辦法
1.各專業(yè)按照考生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推免生、專項計劃不參與排名)。復試成績權重原則上為40%。
2.調劑生源必須在我校通知時間內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調劑系統(tǒng)確認,待錄取未能在通知時間內確認的考生即取消待錄取資格。
3. 招生學院(單位)要在網站公示各專業(yè)擬錄取考生名單,名單應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等信息,并對少數民族骨干人才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擬錄取考生進行說明,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
五、復試錄取工作的監(jiān)督
1.加大信息公開力度,招生學院(單位)要按規(guī)定準確、規(guī)范、充分、及時公開復試實施細則、復試名單、錄取名單等招生錄取信息,并公布學院監(jiān)督舉報電話,并按照“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做好對所公開信息的把關和解釋工作。
2.強化監(jiān)督檢查工作,實行復試巡視制度。學校成立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構成的若干巡視小組,在復試過程中將深入招生學院(單位)復試現場,在不干擾正常復試工作的前提下,采取隨機走進考場或實驗室、旁聽面試等措施了解、監(jiān)督復試工作。
3. 招生學院(單位)黨委紀檢委員負責監(jiān)督本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接受招生過程中違紀行為的舉報。
4.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所有參與復試錄取工作的人員都要認真負責,嚴格保密,切實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要追究責任。
5.校監(jiān)察處招生投訴舉報電話:(0591)83789210,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0591)83789215。
六、本辦法由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2021年福建農林大學資源與環(huán)境學院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通知
為進一步提高研究生招生選拔質量,優(yōu)化研究生教育結構,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科學公正、規(guī)范透明,確保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保障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函〔2020〕 8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及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有關工作的通知》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院實際,制訂本辦法。一、復試錄取工作原則
1.按需招生、綜合素質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勿濫。
2.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強化政治擔當,堅決落實主體責任,堅決防止麻痹僥幸心理,把廣大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統(tǒng)籌抓好疫情防控和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
二、復試錄取工作組織與管理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研究生復試和錄取的各項工作。
2.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院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復試錄取過程需加強對復試導師及工作人員的培訓與管理,并進行政策、業(yè)務、紀律、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和考試安全等方面的培訓,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guī)則和評判標準,強化公平意識、責任意識、業(yè)務意識和保密意識。
3.學院應按招生學科或專業(yè)成立若干復試小組,復試小組負責對每位考生進行復試考核,每個復試小組應由不少于5名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公道正派、當年無親屬參加本專業(yè)復試的教師組成,原則上研究生導師不少于3人,各小組設立1名組長。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由學院專人收集后,統(tǒng)一交研究生院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4.學院根據本辦法精神,制訂復試錄取工作具體方案及復試期間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tǒng)一要求,執(zhí)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統(tǒng)一復試,分開排序。
三、復試工作實施辦法
(一)復試基本分數線劃定
1.學院2021年招收攻讀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基本分數線按照國家復試分數線(A類)劃定。
2.同一專業(yè)同時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執(zhí)行統(tǒng)一的復試分數線且合并復試,最后分開排序。
(二)招生計劃
根據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分配計劃進行招生。
(三)復試時間
1.3月26日一志愿生復試。
2.調劑生復試的具體時間安排學院會在通知復試時公布。
(四)復試考生資格審查
復試前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考生資格審查材料如下:
1.本科畢業(yè)證書(應屆生須提供學生證)及復印件(考生本人簽名確認);
2.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考生本人簽名確認);
3.福建農林大學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況表(見附件,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開具證明,本校應屆畢業(yè)生由本科就讀學院審查開具證明);
4.同等學力考生還必須提交的材料有:大專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5門以上所報考的相關本科專業(yè)課程成績證明(由校級教務部門出具)。
5.在讀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具體時間以我校當年入學報到時間為準,下同)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6.有關學歷認證報告,即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供的境外學歷認證報告(有效期應不少于6個月)。
①考生可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進行在線學歷驗證,下載并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有效期應不少于6個月)。
②無法進行在線學歷驗證的考生,可向相關學歷認證機構申請學歷認證,獲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如果資格審查時,學歷認證報告還在辦理中,須提供申請辦理時認證機構出具的收費憑據原件及復印件,并填寫“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預復試承諾書”。
③境外學歷者,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報告。
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
(五)復試內容及有關說明
1.復試考核內容:
(1)專業(yè)素質能力考核
主要包括專業(yè)課及外語聽力、口語復試等。
(2)綜合素質能力考核
主要形式為面試。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面試有試題,考試提綱見附件1;參加復試的教師需獨立評分,再綜合平均給分;復試考核小組須填寫每位考生的評語和給出評定的成績;復試過程進行全程錄音和錄像。
(3)身體素質考核
今年復試期間暫不進行體檢,考生需提交近半年內二甲以上醫(yī)院的體檢報告,考生入學后還需統(tǒng)一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將取消學籍。
(六)復試形式及注意事項
1.復試形式
本次復試采取網絡遠程復試方式。復試主系統(tǒng)為學信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tǒng),備用系統(tǒng)為騰訊會議。考生一般需要雙機位模式參加復試,并按照學院要求做好設備和軟件的安裝調試。如有困難,及時向學院反映,溝通解決辦法。
2.網絡遠程復試基本要求
網絡及設備要求:應提前準備穩(wěn)定順暢的聯網途徑(寬帶網線、WiFi、4G手機流量),需要考生準備一臺筆記本(或PC+外接攝像頭和麥克風,Windows7以上版本,支持Mac)加上一個手機或兩個手機。手機支持安卓和Iphone。請考生提前上網站進行測試是否能正常使用,并根據網站建議安裝相關軟件。
環(huán)境要求:考生需要在安靜明亮的房間獨立進行遠程面試,周圍環(huán)境不得對復試產生干擾。需保證房間內網絡信號質量滿足視頻通話需求。復試過程中,復試房間內除本考生不能有其他人員。視頻背景必須為真實環(huán)境。
位置要求:考生正向面對主機位,保證頭肩部及雙手出現在視頻畫面中,保證面部清晰可見,不佩戴口罩和耳飾,頭發(fā)不可遮擋耳朵。副機位從考生側后方拍攝(與考生后背面成45°角),確保可拍攝考生本人和電腦屏幕。
紀律要求:除復試需要打開的軟件,不允許再運行其他網頁或軟件,設備須處于免打擾狀態(tài),保證復試過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擾或打斷,不得與外界有任何音視頻交互。復試期間考生不得錄屏錄音錄像。復試期間如發(fā)生設備和網絡故障,應立即聯系學院,根據要求啟用備用系統(tǒng)或其他操作。
《考生復試操作指南》詳見附件2.
3. 注意事項
(1)復試過程要簽署誠信考試承諾。考生開始復試前必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復試過程中禁止錄音、錄像和錄屏,禁止將相關信息泄露或公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中規(guī)定在相關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行為;為他人實施組織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行為;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試的試題、答案的行為;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行為都將觸犯刑法。
(2)本次復試實行“一平臺,三隨機”工作機制。即統(tǒng)一考試平臺,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復試小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
(3)審核過程采用“二識別,四比對”原則。即做到“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并通過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加強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
(七)第一志愿考生復試
學院將在學院網站公布第一志愿考生的復試名單,學院及時組織資格審查和復試工作。并在規(guī)定的4月2日前完成。
(八)調劑生復試
1.調劑基本條件按照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中有關要求執(zhí)行。
根據國家政策規(guī)定,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必須相同或相近,且只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調劑。初試考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考試科目必須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必須相同。
2.專業(yè)學習方式變更(即全日制考生轉非全日制錄取或非全日制考生轉全日制錄取)的考生,可按照調劑程序進行調劑申請。
3.調劑考生須登陸“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填報調劑志愿,經招生學院(單位)審核通過后,通知調劑考生復試。
4.學院在調劑生復試前公示調劑名單,調劑生接到復試通知后,應在招生學院指定的日期根據安排參加復試。
5. 未按照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確認“復試通知”和“待錄取通知”的考生,學院將在確認時間截止后取消相應資格。
6.復試比例:根據研招辦下達的招生規(guī)模數按照不低于1:1.2的比例實行調劑生的差額復試,一志愿不足計劃數的實行等額復試。
四、錄取辦法
1.優(yōu)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院考生。
2.對于調劑的考生,農業(yè)資源與環(huán)境學科學碩調劑資源利用與植物保護專碩優(yōu)先錄取。
3.復試成績?yōu)閺驮嚫鞑糠挚己顺煽冎停庹Z占10%,專業(yè)知識考核占30%,綜合素質能力考核占60%。復試成績以100分為滿分,60分為合格。
3.考生按照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其中,總成績=初試總分(折合成百分制) × 0.6+復試總分(折合成百分制)× 0.4。
4.調劑生源必須在我校通知時間內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調劑系統(tǒng)確認,待錄取未能在通知時間內確認的考生即取消待錄取資格。
5.學院將在網站公示各專業(yè)擬錄取考生名單,名單應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等信息,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
五、復試錄取工作的監(jiān)督
學院會做好對所公開信息的把關和解釋工作。各環(huán)節(jié)全程錄像錄音。學院黨委紀檢委員負責監(jiān)督本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并接受我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隨機抽查復試錄取工作的關鍵環(huán)節(jié)。
六、本辦法由資環(huán)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學院研究生招生聯系電話:(0591)83789361。
備注:1、請調劑農業(yè)資源與環(huán)境專業(yè)和環(huán)境科學與工程的同學將復試資格審查需要提交的材料電子版、體檢報告電子版發(fā)到281308385@qq.com.
2、調劑資源利用與植物保護專業(yè)的同學將復試資格審查需要提交的材料電子版、體檢報告電子版發(fā)到1349823849@qq.com
2021年福建農林大學園藝學院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為進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招生選拔質量,優(yōu)化研究生教育結構,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科學公正、規(guī)范透明,確保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保障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函〔2020〕8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及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有關工作的通知》有關規(guī)定及學校研究生錄取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院實際,制訂本實施細則。一、園藝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實施細則
(一)復試基本分數線劃定
學院2021年招收攻讀碩士研究生復試基本分數線按照2021國家復試分數線(A類)劃定。
(二)復試對象
第一志愿上線考生、調劑生。
(三)復試時間
復試時間:第一批3月26日—3月27日。如第一批未招滿,再行第二批復試,具體時間安排另行通知。
(四)復試考生資格審查
1.本科畢業(yè)證書(應屆生須提供學生證)及復印件(考生本人簽名確認);
2.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考生本人簽名確認);
3.福建農林大學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況表(見附件,考生檔案所在單位開具,本校應屆畢業(yè)生由本科就讀學院審查開具);
4.同等學力考生還必須提交的材料有:大專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5門以上相關本科專業(yè)課程成績證明(校級教務部門出具)。
5. 在讀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具體時間以我校當年入學報到時間為準,下同)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6.有關學歷認證報告,即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供的境外學歷認證報告(有效期應不少于6個月)。
①考生可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進行在線學歷驗證,下載并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有效期應不少于6個月)。
②無法進行在線學歷驗證的考生,可向相關學歷認證機構申請學歷認證,獲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如果資格審查時,學歷認證報告還在辦理中,須提供申請辦理時認證機構出具的收費憑據原件及復印件,并填寫“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預復試承諾書”。
③境外學歷者,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報告。
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
(五)復試內容及有關說明
1.復試考核內容
(1)專業(yè)素質能力考核
主要包括專業(yè)知識考核及外語聽力、口語復試等,采取網絡遠程視頻形式。其中,專業(yè)知識考核從現場隨機題庫中選取1套,讓考生在線視頻回答。
(2)綜合素質能力考核(復試科目及大綱見附表1)
考核形式為面試。
面試有試題,詳細的考試提綱;參加復試的教師獨立評分,再綜合平均給分;復試考核小組須填寫每位考生的評語和給出評定的成績;須對每位考生的復試單獨進行記錄,并對復試過程進行全程錄音和錄像,復試記錄上交研究生院,資格審核材料和錄音錄像數據由學院保存?zhèn)洳椤?br />
每位考生復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
(3)身體素質考核
今年復試期間暫不集中組織體檢,考生需提交近半年內二甲及以上醫(yī)院的體檢報告。
2.同等學力考生,加試《園藝植物栽培學》和《園藝植物育種學》。采用筆試的方式,考試時間為每門3小時,每門課程滿分為100分。時間安排在4月15日。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總成績,但任一門加試科目成績達不到60分,視為復試不及格,不予以錄取。
3.復試成績?yōu)閺驮嚫鞣绞娇己顺煽冎停洈底址种怠驮嚦煽円?00分為滿分(專業(yè)知識考核40分、綜合素質50分、外語表達能力10分),60分為合格。
(六)復試形式及注意事項
1.復試形式
采取遠程復試。考生面試場所獨立、安靜,有寬帶網、Wi-fi、4G網絡等兩種以上的網絡條件。考生要有2部手機或者1部手機+1臺電腦,安裝兩路攝像頭(雙機位),準備好麥克風。
2.注意事項
(1)在復試前,3月25日進行考生調試工作,對考生身份證、準考證與視頻人像進行核驗,確認考生身份,并測試網絡信號、設備運行,做好雙機位測試,確保復試順利進行。
(2)復試過程要簽署誠信考試承諾。考生開始復試前必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復試過程中禁止考生錄音、錄像和錄屏,禁止將相關信息泄露或公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中規(guī)定在相關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行為;為他人實施組織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行為;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試的試題、答案的行為;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行為都將觸犯刑法。
(3)本次復試實行“一平臺,三隨機”工作機制。即統(tǒng)一考試平臺,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復試小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
(4)審核過程采用“二識別,四比對”原則。即做到“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并通過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加強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
(七)第一志愿考生復試
1.復試前公布一志愿考生的復試名單,并對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等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考生的相關情況進行說明,享受初試加分的考生需在復試前規(guī)定時間內向學院上報證明材料提出加分申請,經驗證符合加分政策才能予以加分。
2.第一志愿考生的復試工作于3月28日前結束。
3.第一志愿報考我院相關專業(yè)的考生,如生源數超過專業(yè)招生計劃數,可按照調劑生的要求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填報調劑志愿,優(yōu)先在院內相近專業(yè)之間進行調劑面試:蔬菜學可申請調劑設施農業(yè)科學與工程或農藝與種業(yè)(園藝);設施農業(yè)科學與工程可申請調劑蔬菜學或農藝與種業(yè)(園藝);果樹學、茶學、花卉與景觀園藝可申請調劑農藝與種業(yè)(園藝)。
(八)調劑生復試
1.調劑基本條件按照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函〔2020〕8號)中有關要求。
2.專業(yè)學習方式變更(即全日制考生轉非全日制錄取或非全日制考生轉全日制錄取)的考生,按照調劑程序進行申請。
3.調劑原則:根據國家政策規(guī)定,我院調劑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必須相同或相近,且只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報考農科類(09)的方可調劑,其中,風景園林(設計類)不予調劑。初試考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考試科目必須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必須相同。根據初試總分由高至低進行排序,在初試總分相同情況下,英語分數高者優(yōu)先參加調劑復試。
4.調劑考生須登陸“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填報調劑意愿,經學院審核通過后,通知調劑考生復試。
5.復試前,在學院網站公布調劑生復試名單。
6.調劑生接到復試通知后,應在學院指定的日期根據安排參加復試。未按照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確認“復試通知”和“待錄取通知”的考生,學院將在確認時間截止后取消相應資格。
(九)其他專項計劃
1.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復試分數線,參照所在學科門類的國家線(A類)。
2.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復試分數線,參照國家線(A類)。
3.當專項計劃上線數大于計劃數時,先由學院進行專業(yè)能力復試,復試合格后,再由學校統(tǒng)一復試,最后根據專項計劃數按考生綜合成績排名順序擇優(yōu)錄取。
(十)其它事項
1. 通過復試后,所有考生須在復試后3小時內選擇同意錄取,方可擬錄取。
2. 復試比例:生源不足的專業(yè)第一志愿考生一般不進行差額復試,復試合格即可擬錄取。生源超過學院下達的招生計劃數的專業(yè),一志愿考生和調劑生按照1:1.2的比例實行差額復試。
二、錄取辦法
1.各專業(yè)按照考生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推免生、專項計劃不參與排名)。其中,總成績=初試成績/5×初試成績權重+復試成績×復試成績權重。 初試成績權重為60%,復試成績權重為40%。
2.調劑生源必須在我院通知規(guī)定時間內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調劑系統(tǒng)確認,待錄取考生未能在通知時間內在調劑系統(tǒng)確認,即取消待錄取資格。
3. 復試后學院在網站公示各專業(yè)擬錄取考生名單,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等信息,并對少數民族骨干人才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擬錄取考生進行說明,公示時間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
4. 學院每輪復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將擬錄取名單(加蓋公章)交學校研招辦備案;并于4月25日前提交確定導師的擬錄取名單(電子版和紙質版加蓋學院公章)。
三、復試錄取工作的監(jiān)督
1. 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學院按規(guī)定準確、規(guī)范、充分、及時公開復試實施細則、復試名單、錄取名單等招生錄取信息,并按照“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做好對所公開信息的把關和解釋工作。
2.學院黨委紀檢委員負責監(jiān)督本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
3.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所有參與復試錄取工作的人員都要認真負責,嚴格保密,切實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要追究責任。
4.校監(jiān)察處招生投訴舉報電話:(0591)83789210,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83789215,83769584;E-mail:fafuyzb804@163.com。學院招生投訴舉報電話:(0591)83773043,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83735681。
四、本辦法由園藝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2020年福建農林大學研究生調劑復試各學院聯系方式
學院 | 招生電話 | QQ咨詢群 | |
1 | 農學院 | 0591-83789481 | 1053772215 |
2 | 植物保護學院 | 0591-83789365 | 213916459,492521667 |
3 | 園藝學院 | 0591-83735681 | 534525671 |
4 | 林學院 | 0591-83851475 | 645240657 |
5 | 生命科學學院 | 0591-83789452 | |
6 | 動物科學學院(蜂學院) | 0591-83789486 | |
7 | 資源與環(huán)境學院 | 0591-83789361 | 744920355 |
8 | 食品科學學院 | 0591-87647299 | 1032379054 |
9 | 材料工程學院 | 0591-87640686 | 852385976 |
10 | 計算機與信息學院 | 0591-83059095 | 1031953019,983432077 |
11 | 機電工程學院 | 0591-83789309 | 517597025 |
12 | 交通與土木工程學院 | 0591-22850748 | 1061689154 |
13 | 管理學院(旅游學院) | 0591-22852351 | |
14 | 經濟學院 | 0591-88202163 | 1065521107 |
15 | 公共管理學院 | 0591-83769605,0591-83702953 | 794327865,1032331910 |
16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0591-83844501;0591-86303675 | 1095337739 |
17 | 藝術園林學院 | 0591-86395141 | 868299538 |
18 | 安溪茶學院 | 0595-26163105 | 827440519 |
19 | 海峽聯合研究院 | 0591-83593201 | 474176254 |
20 | 國重及國際化平臺 | 0591-83853619 | 664695697 |
福建農林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辦法
福建農林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辦法
1.各專業(yè)按照考生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推免生不參與排名,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和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排名單列)。其中,總成績=初試成績(折合成百分制)×初試成績權重+復試成績×復試成績權重,復試成績權重一般為30-50%,由招生學院自定,但必須在復試工作開展前對外公布。
2.調劑生源必須在我校通知時間內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調劑系統(tǒng)確認,待錄取未能在通知時間內確認的考生即取消待錄取資格。
3.招生學院要在網站公示各專業(yè)擬錄取考生名單,名單應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等信息,并對少數民族骨干人才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擬錄取考生進行說明,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
福建農林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成績算法
福建農林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成績算法各專業(yè)按照考生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推免生不參與排名,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和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排名單列)。其中,總成績=初試成績(折合成百分制)×初試成績權重+復試成績×復試成績權重,復試成績權重一般為30-50%,由招生學院自定,但必須在復試工作開展前對外公布。
福建農林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調劑要求
福建農林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調劑要求
4月15日前,招生學院根據實際情況開展一次或若干批次調劑復試工作。每次開放調劑系統(tǒng)持續(xù)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報考我校的調劑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為24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如相關招生學院未明確受理意見,鎖定解除,可繼續(xù)填報其他志愿。招生學院對同一批次符合調劑要求且申請同一專業(yè)、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yōu)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yè)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1.調劑基本條件按照教育部《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2018]5號)中有關要求,招生學院不得按單位、行業(yè)、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限定生源范圍,也不得設置其他歧視性條件。
2.專業(yè)學習方式變更(即全日制考生轉非全日制錄取或非全日制考生轉全日制錄取)的考生,按照調劑程序進行申請。
3.調劑考生須登陸“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填報調劑意愿,經招生學院審核通過后,通知調劑考生復試。
4.招生學院應在調劑生復試前公示調劑名單,調劑生接到復試通知后,應在招生學院指定的日期到我校參加復試。
5. 未按照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確認“復試通知”和“待錄取通知”的考生,招生學院將在確認時間截止后取消相應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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