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師范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2

更新時間:2022-01-08 23:16:28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
山西師范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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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師范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2:

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調劑、錄取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環節,是考察學術潛能、專業興趣、綜合素養,確保科學選材和研究生培養質量的必要步驟。為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本年度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組織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選拔質量,全力確保我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穩有序,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20〕8號)、《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指示精神,特制定本復試方案。
一、復試錄取工作原則
復試工作認真執行教育部、山西省及我校相關政策,堅決把廣大考生和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科學疫情防控工作擺在重要位置。堅持統籌組織,統一管理;堅持科學選拔,按需招生,擇優錄取,確保生源質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嚴肅招生紀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有力,切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堅持對考生德、智、體等全面衡量,同時突出對考生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重點考核;堅持客觀評價,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
二、組織領導
根據學校《關于印發<山西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成原則>的通知》(晉師黨字〔2020〕77號)文件精神,學校復試工作由山西師范大學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領導、組織管理及協調實施,各學院具體工作由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黨政齊抓共管,各部門各負其責。
三、復試工作依據
1.《教育部關于印發<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20〕8號)
2.《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
3.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關于做好我省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晉招考研〔2021〕3號)
4.教育部辦公廳、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印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國家教育考試組考防疫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廳〔2020〕8號)
5.山西省教育廳、山西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印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組考防疫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晉教學〔2020〕9號)
四、復試時間、方式和內容
1.復試時間
在教育部規定期限內完成一志愿和調劑考生復試錄取。
2.復試方式
本次復試采取網絡遠程復試的方式。機位采取“雙機位”
 
總結上一年度復試經驗,同時考慮軟件平臺的適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及穩定性,我校遠程復試軟件平臺擬繼續采用學信網“研招遠程面試系統”。
3.復試內容
本次復試的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以及業務素質考核。考慮網絡遠程復試的特點,身體素質考核工作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具體內容如下: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2)專業綜合素質及實踐(實驗)能力考核(面試)
(3)外語聽力、口語測試(面試)
(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筆試)
考慮體育學、美術學、藝術碩士及體育碩士專業特殊性,特別設計適應網絡遠程復試的面試內容,以選拔出合格的人才。
五、復試程序
我校將充分利用“一平臺”(學信網平臺),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三隨機”(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等措施,加強復試過程監管,確保復試公平公正。復試流程如下:
(一)考生繳納復試費
第一志愿達到我校復試分數線的考生以及接到復試通知并同意參加我校調劑復試的考生,可登陸學信網“研招遠程面試系統”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并繳納復試費。
考生繳納完成復試費,取得我校復試資格。我校對繳納完成復試費的考生安排復試。
(二)考生資格審查
1.審查內容:考生本人的準考證、身份證、畢業證書(應屆生提供學生證)的原件。
2.審查方式:考慮實際情況,本次采取網絡審查方式。
我校將充分利用“四比對”等措施對學籍學歷校驗結果進行綜合分析,以減輕資格審核工作量,同時對有問題的考生采取寄送等其他措施重點審查。
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規定日期內在“研招遠程面試系統”上傳準考證、身份證、畢業證書(往屆生)、學生證(應屆生)、成績單(加蓋公章)、誠信復試承諾書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調查表(加蓋公章)的電子掃描材料,以供資格審查。
上傳材料中成績單要求:本人大學階段學習的成績單(應屆生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往屆生從本人人事檔案中復印成績單后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上傳材料中誠信復試承諾書要求本人親筆簽名。
上傳材料中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調查表要求:填寫完整并加蓋所在單位組織部門公章。
(三)考生學院注冊報到
研招辦及時將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名單發送給各學院,各學院專人負責通過建立復試微信群,或者采用其他方式,通知考生注冊報到,以便復試期間隨時聯系考生,通知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以及業務綜合素質考核的時間等復試信息。
(四)復試安排
本次復試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遵循差額復試,擇優錄取的原則,采取遠程網絡視頻面試方式,面試過程畫面可實時保存。
考慮網絡遠程復試的復雜性,擬安排部分生源充足的學科、專業提前復試,以對所用軟件平臺適用性、可靠性和穩定性進行測試,同時對復試流程查漏補缺。提前復試學科、專業另行通知安排。
1.面試模式
本次面試按一級學科(專業類別)分組,人數較多的可以按專業(領域)設置多個面試小組。
考慮學校場所實際情況,本次面試場所由各學院自行準備,但需滿足全程錄像監控要求。
面試采取考官集中模式(一路音頻和視頻),將面試畫面投放到大屏幕上。面試教師可選用其他電腦查看考生材料以及評分。
2.面試流程
(1)考生身份識別
考生實名制登錄“研招遠程面試系統”,進行實人驗證。面試小組可以查看驗證照片。
(2)考生候考
復試當天,考生需根據系統提示,提前進入候考區。面試助理測試候考區考生音視頻功能是否正常。同時,檢查考生身份是否為考生本人,檢查考生入鏡畫面是否符合面試要求(如身位、著裝、光線、環境等),并要求考生進行360°環境確認,確保復試過程獨立,無任何干擾。
(3)面試
根據系統提示進入視頻面試環節,進入面試環節后,面試助理再次檢查通信正常且符合畫面要求,再正式開始計時。
1根據面試安排(以考場+時間段區分,如“101  考場 3 月 26號14:00-17:00),面試助理通知考生和面試小組(考官+秘書)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系統。
2系統在面試開始前對考生進行隨機抽號,確定面試順序。考生可獲知前面排隊人數。
3考生進入面試間進行面試。面試小組可查看考生基本信息(可不含個人信息)以及上傳的材料信息。
4面試時間結束,該考生面試完成,下一位考生進入等候。
5面試小組完成評分。
6助理要提前進行確認,下一個考生進入面試。
3.面試相關事項
(1)面試流程將根據“研招遠程面試系統”平臺變化以及面試實際情況進行相應調整,并提前告知考生。
(2)考生準備遠程面試的場所應擁有良好照明,能清晰拍攝到完整的考試桌面和考生上半身,照度清晰展示房間背景,排除其他人協助作弊的嫌疑。
(3)考生準備遠程面試的場所應安靜,能連接網絡,同時配備電腦、攝像頭和麥克風。考生面試過程中,最好能采用手機和筆記本雙機位,在考生回答問題間隙,面試秘書可要求考生進行360°環境確認。
4.面試過程中突發事件處理
考官網絡掉線、考生網絡掉線。提前備案聯系電話,如掉線或畫面不清,面試可暫停,如能在很短時間內迅速連接,接續之前時間繼續完成剩余部分面試。如果無法連接可切換為電話面試(免提),或推遲面試,但必須重新抽取試題面試。
(五)面試評分
根據實際情況,使用線下評分,所有面試教師的平均分數為該考生面試分數。紙質評分材料需完整保留并提交備案。
六、復試結果匯總
(一)復試合格的基本條件
1.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合格。 
2. 專業綜合素質及實踐(實驗)能力考核60分及以上。
3. 外語聽力、口語測試成績60分及以上。
4.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60分及以上。
(二)復試總成績計算辦法
復試總成績=(初試總分/5)×70%+專業綜合素質面試及實踐(實驗)能力考核成績×25%+外語聽力、口語測試成績×5%
注:報考公共管理、會計專業的考生初試總分/3
(三)復試成績排序原則
各學院按學科、專業根據考生的復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存在相同成績時,按初試成績排序(調劑考生在復試合格的條件下排在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之后)。
(四)擬錄取名單提出
各學院根據學科、專業招生計劃,按成績排序結果從高到低確定擬錄取名單。
(五)復試信息匯總
復試結束后,各學院按時將復試登記表,分學科、專業擬錄取名單報表以及專業綜合素質面試及實踐(實驗)能力考核成績(相關材料),外語聽力、口語測試成績(相關材料)、誠信承諾書、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學院學工組填寫審核意見并加蓋公章)和成績單交研究生招生工作辦公室。研招辦根據各學院相關學科、專業的招生計劃審核擬錄取名單并匯總全校擬錄取考生信息。
(六)發送待錄取通知
各學院擬錄取名單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研招辦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向待錄取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
一志愿考生默認接收待錄取通知。調劑考生需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點擊“確認”接受待錄取。24小時內未辦理“確認”手續者,學校將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七、錄取
非全日制所有考生和需以定向就業方式錄取的全日制考生(錄取后無法調取本人人事檔案,畢業后回原單位工作),須填寫“定向就業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協議書”(一式三份)并由定向單位(甲方)和研究生(丙方)簽字蓋章,在規定時間內交回研招辦。
復試工作結束后,研招辦認真審核最終確定的擬錄取名單,并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審批通過后,研招辦對擬錄取名單進行不少于10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結束后將擬錄取名單報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和教育部審核。審核合格的由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
八、學院其他工作
(一)各學院復試前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考試服務平臺”下載一志愿參加復試考生信息,各學院要及時將達線的考生信息轉發到各碩士點,以便碩士點了解考生情況;調劑復試考生信息另行下達。
(二)各學院須在復試前將本學院復試工作實施細則的電子版、紙質版(院長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報研招辦,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執行。
九、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考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實際情況,招生復試工作按照山西省教育廳、山西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以及學校相關要求,堅持預防為主、分類指導、快速響應、落實責任的常態化防控原則,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復試安全工作。
面試場所提前做好消殺以及開窗通風工作。
學院進行兩碼審核等健康監測工作。各學院要提前對本學院復試相關人員的行程碼和支付寶健康碼進行審核,了解并如實記錄相關人員有無發熱、干咳等新冠肺炎癥狀,有無新冠肺炎密切接觸史,參加復試工作前14天內有無境外或非低風險地區活動情況,同時要求復試相關人員做好個人體溫等健康監測工作。審核中行程碼或健康碼若有任何一碼為非綠色的情況,要及時將情況報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由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專家判定是否可以參加復試工作。
各有關單位及務必做到職責到崗、任務到人、協調配合,確保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工作安全、平穩、有序進行。
十、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一)復試工作實行全程監督制度。校紀委(監察室)參與復試過程的各個環節,進行全面、有效的監督,監督電話2051043。
(二)復試工作實行巡查制度。復試期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派有關工作人員到復試現場巡視,加強監管。
(三)復試工作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各學院建立健全復試工作規章制度,所有參與復試的工作人員應認真負責,嚴格保密,切實維護復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要追究責任。
(四)復試工作實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直系親屬參加碩士生入學考試的教師和工作人員應主動回避,不得參加碩士生的復試工作。
(五)復試工作實行復議制度。為及時處理復試錄取中出現的爭議,在公示有關信息的同時,必須保證考生咨詢、申訴、監督渠道的暢通,對考生提出的合理投訴和申訴,要及時受理、組織復議,并及時給予考生答復。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對本學院考生復試和錄取結果負責,對于因爭議較大而不能確定是否錄取的考生,院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要及時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決定是否再次復試或復議。
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已經公布,根據報考我校考生的初試成績情況,我校部分學科(類別)、專業(領域)預計將接收調劑生,現將預計接收調劑學科(類別)、專業(領域)及調劑要求等說明如下,學科(類別)、專業(領域)最終調劑信息以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研招網”)調劑系統公布為準。
一、接受調劑專業
1.學術學位研究生:
學院代碼 學院名稱 學科門類 專業代碼 專業名稱 學習方式
001 經濟與管理學院 經濟學 020202 區域經濟學 全日制
001 經濟與管理學院 經濟學 020204 金融學 全日制
001 經濟與管理學院 經濟學 020205 產業經濟學 全日制
001 經濟與管理學院 經濟學 020206 國際貿易學 全日制
001 經濟與管理學院 經濟學 020207 勞動經濟學 全日制
002 戲劇與影視學院 文學 050104 中國古典文獻學 全日制
002 戲劇與影視學院 藝術學 130300 戲劇與影視學 全日制
004 文學院 文學 050100 中國語言文學 全日制
006 歷史與旅游文化學院 歷史學 060300 世界史 全日制
007 外國語學院 文學 050201 英語語言文學 全日制
007 外國語學院 文學 050205 日語語言文學 全日制
007 外國語學院 文學 050211 外國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 全日制
008 教育科學學院 教育學 040200 心理學 只接受業務課一為國家統考科目“心理學專業基礎綜合(科目代碼312)”的調劑考生 全日制
008 教育科學學院 理學 078401 教育技術學 全日制
009 數學與計算機科學學院 工學 083900 網絡空間安全 全日制
010 物理與信息工程學院 理學 070200 物理學 全日制
010 物理與信息工程學院 工學 081100 控制科學與工程 全日制
011 化學與材料科學學院 理學 070203 原子與分子物理 全日制
011 化學與材料科學學院 理學 070300 化學 全日制
011 化學與材料科學學院 理學 077300 材料科學與工程 全日制
012 生命學院 理學 071000 生物學 全日制
012 生命學院 理學 071300 生態學 全日制
014 體育學院 教育學 040300 體育學 全日制
015 美術學院 藝術學 130400 美術學 調劑考生須滿足我校招生專業目錄中報考條件 全日制
016 教師教育學院 教育學 040102 課程與教學論 只接受業務課一為國家統考科目“教育學專業基礎綜合(科目代碼311)”的部分方向(除英語和語文外)調劑考生 全日制
018 馬克思主義學院 哲學 010100 哲學 全日制
021 傳媒學院 藝術學 130300 戲劇與影視學 全日制
022 社會學與法學學院 法學 030300 社會學 全日制
 
2.專業學位研究生:
學院代碼 學院名稱 專業類別 專業領域代碼 專業領域名稱 學習方式
007 外國語學院 翻譯 055101 英語筆譯 英語筆譯專業限招英語、 對外漢語、 漢語言文學專業背景的考生;
不招收同等學力考生
全日制
007 外國語學院 翻譯 055106 日語口譯 全日制
008 教育科學學院 教育 045101 教育管理   全日制
008 教育科學學院 教育 045114 現代教育技術 調劑考生須與所調劑專業領域具有相同學科背景 全日制
016 教師教育學院 教育 045102 學科教學(思政) 全日制
016 教師教育學院 教育 045104 學科教學(數學) 全日制
016 教師教育學院 教育 045105 學科教學(物理) 全日制
016 教師教育學院 教育 045106 學科教學(化學) 全日制
016 教師教育學院 教育 045107 學科教學(生物) 全日制
016 教師教育學院 教育 045109 學科教學(歷史) 全日制
016 教師教育學院 教育 045112 學科教學(體育) 全日制
016 教師教育學院 教育 045113 學科教學(美術) 全日制
015 美術學院 藝術 135107 美術 接受中國畫創作研究、油畫創作研究、視覺傳達設計創作研究方向的調劑考生,同時調劑考生須滿足我校招生專業目錄中報考條件 全日制
017 音樂學院 藝術 135101 音樂 全日制
020 食品科學學院 工程 086000 生物與醫藥 全日制
 
二、調劑系統時間設定
1.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具體調劑信息待研招網的調劑服務系統3月20日左右開通后登陸查詢。我校每次開通調劑系統前,會在研究生院網站提前發布調劑系統開通時間及調劑要求等信息,同時在研招網調劑系統動態公布、更新專業缺額信息。
2.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設定為36個小時。
3.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視考生接受志愿具體情況實行動態管理。
三、調劑考生基本要求
1.初試成績(單科與總成績)達到教育部統一劃定的A類地區復試分數線,且滿足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規定的報名條件。
2.調劑基本要求須滿足《教育部關于印發<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 (教學函〔2020〕8號)調劑相關規定。部分學科(類別)、專業(領域)具體要求還須滿足我校招生章程相關要求。
3.我校部分學科、專業按照研究方向進行調劑、復試、錄取,考生選報調劑志愿時,不僅要選擇學科、專業,同時要選擇研究方向,缺一不可。
4.根據教育部文件,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只接收在職定向就業考生。
四、相關工作說明
1.我校研究生院未開通任何用于預調劑的 QQ 群、微信群及調劑系統。擬調劑考生需待研招網的調劑服務系統正式開通后,按照我校公布的調劑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用任一調劑志愿填報我校,考生調劑信息以研招網上考生填報內容為準。
2.我校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調劑報名分數線均為教育部劃定的A類地區考生分數線,考生填報調劑志愿后,我校將主要依據調劑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初試成績(單科、總分)、本科畢業專業及第一志愿報考學科、專業等條件進行綜合遴選,并通過研招網向考生發送復試通知(現階段無法預估各專業調劑考生復試分數線)。
3.考生接到復試通知后要在規定時間內確認接受“復試通知”,否則無法進入下一階段復試流程。
4.我校會在研究生院主頁及研招網動態公布2021年度調劑、復試、錄取相關最新信息,請保持關注。
5.目前,我校復試方式和復試方案正在積極討論制定中,相關工作完成后會及時在研究生院主頁公布,請廣大考生耐心等待。
研究生招生辦咨詢電話:0357-2051078。
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預計將于20日開通,現將調劑相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調劑系統時間設定
1.我校接收調劑考生的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將在“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公布并以調劑系統公布為準。調劑志愿填報分為多個批次,具體如下:
第一批次調劑志愿填報時間:更新于此(根據“研招網”具體開通時間確定)。
隨后批次調劑志愿填報時間在此更新。
遴選考生期間將關閉調劑志愿填報。
2.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設定為36個小時。
3.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調劑開放視考生接受志愿具體情況實行動態管理。
二、調劑考生基本要求
1.初試成績(單科與總成績)達到教育部統一劃定的A類地區復試分數線和我校劃定的部分學科(類別)、專業(領域)分數線,且要滿足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規定的報名條件。
部分學科(類別)、專業(領域)調劑要求會在調劑系統中公布,請考生認真閱讀,確認符合條件后再填報。
2.報考學科(類別)、專業(領域)同調入學科(類別)、專業(領域)相同或相近(調劑考生生源充足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不得跨學科調劑)。統考科目原則上相同,業務課至少一門相同。
3.我校部分學科、專業按照研究方向進行調劑、復試、錄取,考生選報調劑志愿時,不僅要選擇學科、專業,同時要選擇研究方向,缺一不可。
4.根據教育部文件,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只接收在職定向就業考生。
三、相關工作說明
1.我校研究生院未開通任何用于預調劑的 QQ 群、微信群及調劑系統。請考生調劑前仔細閱讀我校研究生院主頁招生章程、復試工作方案、考生須知、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復試時間等信息。
擬調劑考生需待研招網的調劑服務系統正式開通后,按照我校公布的調劑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用任一調劑志愿填報我校,考生調劑信息以研招網上考生填報內容為準。
2.考生填報調劑志愿后,我校主要依據調劑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初試成績(單科、總分)、本科畢業專業及第一志愿報考學科(類別)、專業(領域)等條件進行綜合遴選,并通過研招網向考生發送復試通知。
3.考生接到復試通知后要盡快確認接受“復試通知”,否則無法進入下一階段復試流程。
4.考生接受“復試通知”后,我校將名單上傳至學信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考生要在12小時內登錄“招生遠程面試系統”進行信息確認、信息填報、繳費、上傳復試材料等操作。待資格審核通過后,按照我校研究生院主頁《2020年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復試時間(持續更新中)》公布的復試時間等待考試。
5.未盡事宜由研招辦負責解釋。
研招辦咨詢電話:0357-2051078。
 
山西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20年5月16日  
山西師范大學考研復試成績計算辦法
 
復試總成績=(初試總分/5)×70%+復試專業課成績×21%+專業綜合素質面試及實踐(實驗)能力考核成績×4.5%+外語聽力、口語測試成績×4.5%(報考公共管理、會計專業的考生初試總分/3)。
 
3.復試成績排序原則
 
各學院按學科、專業根據考生的復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存在相同成績時,按初試成績排序(調劑考生在復試合格的條件下排在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之后)。
 
4.擬錄取名單提出
 
各學院根據學科、專業招生計劃,按成績排序結果從高到低確定擬錄取名單。
 
5.擬錄取名單公布
 
考生于4月1日下午15:00到相關學院查詢復試結果。
山西師范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通知 
根據教育部有關政策和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的統一安排,我校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于2019年3月29日至4月1日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一、復試考生名單
 
報考我校達到教育部統一劃定的A類地區復試分數線及我校部分學科、專業單獨劃定的復試分數線的一志愿考生(見附件1)和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履行過調劑程序本人確認參加我校復試的調劑考生(調劑考生名單以“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考生確認為準),均可參加復試。
 
二、復試報到與資格審查
 
1.審查時間:2019年3月29日8:30—15:00
 
2.審查地點:研究生院
 
3.審查內容:考生本人的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書(應屆生持學生證)的原件及復印件。研究生院在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的準考證上加蓋公章。
 
考生報到時同時攜帶:
 
⑴ 成績單 本人大學階段學習的成績單(應屆生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往屆生從本人人事檔案中復印成績單后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⑵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調查表 填寫完整并加蓋所在單位組織部門公章(裝入信封并密封)。
 
以上兩份材料考生在面試時親自交面試小組審查。
 
三、學院報到
 
經研究生院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于3月29日8:30—15:00到相關學院報到,屆時各學院有專人負責考生的報到工作,同時考生可加入學院復試微信群,以便復試期間隨時接收各學院相關通知。
 
報到時,考生要了解本學院各碩士點專業綜合素質面試地點,外語聽力、口語測試地點以及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的時間及地點。
 
特別注意:美術學院學術型碩士與專業型碩士所有研究生面試時必須提供相應的作品集。
 
四、體檢
 
參加復試的我校及文理學院應屆本科畢業生、青年教工及來校方便的考生(含一志愿考生、研招網上履行了完整調劑程序的考生)于3月26、27日到校醫院交費、領取體檢表, 27、28日早上6:30參加體檢(需空腹);
 
其余考生于3月28、29日到校醫院交費、領取體檢表, 29、30、31日早上6:30體檢(需空腹)。
 
注意:領取體檢表時要攜帶1張本人近期一寸照片。
 
五、復試安排
 
采取差額復試,擇優錄取的原則。考生憑準考證(加蓋研究生院公章)和二代身份證參加復試,證件不全者不準參加復試,后果自負。
 
1.專業綜合素質面試(含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與外語聽力、口語測試
 
⑴測試時間:3月30日14:30至21:30 
 
⑵測試地點:考生于3月29日到相關學院報到時查詢
 
⑶組織單位:各學院。
 
2.專業課筆試
 
⑴考試時間:3月31日上午9:00至11:00
 
⑵考試地點:田家炳教育書院等(具體考場、座次及復試科目于3月30日下午15:00在田家炳教育書院門前查看版面,同時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網頁上查詢)。
 
⑶組織單位:研究生院
 
⑷專業課考試科目:請登錄我校研究生院網頁查詢。
 
3.同等學力考生加試
 
同等學力報考者(2017年9月1日以前獲得高職高專畢業證書者;成人高等學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本科結業生;自考和網絡教育應屆本科生),加試2門大學本科主干課程。
 
⑴ 加試時間:3月29日下午14:30至18:30或3月30日上午8:00至12:00。
 
⑵ 加試地點:考生于3月29日到相關學院報到時查詢加試地點。
 
⑶組織單位:相關學院。 
 
五、復試結果公布 
 
1.復試合格的基本條件
 
⑴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合格。 
 
⑵ 專業課筆試成績60分及以上。
 
⑶ 專業綜合素質面試及實踐(實驗)能力考核60分及以上。 
 
⑷ 外語聽力、口語測試成績60分及以上。 
 
⑸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60分及以上。
 
⑹ 身體素質檢查合格。
 
2.復試總成績計算辦法
 
復試總成績=(初試總分/5)×70%+復試專業課成績×21%+專業綜合素質面試及實踐(實驗)能力考核成績×4.5%+外語聽力、口語測試成績×4.5%(報考公共管理、會計專業的考生初試總分/3)。
 
3.復試成績排序原則
 
各學院按學科、專業根據考生的復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存在相同成績時,按初試成績排序(調劑考生在復試合格的條件下排在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之后)。
 
4.擬錄取名單提出
 
各學院根據學科、專業招生計劃,按成績排序結果從高到低確定擬錄取名單。
 
5.擬錄取名單公布
 
考生于4月1日下午15:00到相關學院查詢復試結果。 
 
六、錄取前的相關手續辦理 
 
1.凡被擬錄取的考生于4月1日下午至2日上午到相關學院簽字并領取“擬錄取通知書”和“調檔函”。
 
2.調劑考生復試合格后請于4月1日下午17:00后,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點擊確認接受待錄取。24小時內未辦理“確認”手續者,學校將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3.凡畢業后需回原單位工作(即復試合格后無法調取本人人事檔案)的考生只能以定向就業方式錄取,這部分考生須填寫“定向就業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協議書”(一式三份)并由定向單位(甲方)和研究生(丙方)簽字蓋章,此類考生復試合格后于4月1日下午16:00到研究生院填寫定向就業信息并領取“定向就業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協議書”(一式三份),協議書應在4月15日前簽定并交回研究生院。
 
凡不辦理簽約手續又無法調出本人人事檔案者,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七、學籍學歷審核
 
對于考生初試報名考試時填寫的網報學籍、學歷信息與教育部學籍學歷信息庫比對后有提示不符合要求的考生,為避免因學籍或學歷問題影響錄取,請這部分考生在復試報到前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 )進行學籍(應屆生)或學歷(往屆生)查詢,并打印查詢結果;網上查不到者,需辦理《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證書認證報告》。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凡上報過程中無法通過教育部審核的考生須出具《教育部學籍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生)、《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證書認證報告》(往屆生),境外學歷考生須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造成無法錄取,后果自負。
 
八、其他 
 
凡缺席復試者將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九、學校地址:山西省臨汾市堯都區貢院街一號
 
附:1.第一志愿參加復試考生名單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調查表”
 
              
山西師范大學研究生院
 
                   2019年3月22日
 
根據教育部有關政策和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的統一安排,我校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于2019年3月29日至4月1日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一、復試考生名單
 
報考我校達到教育部統一劃定的A類地區復試分數線及我校部分學科、專業單獨劃定的復試分數線的一志愿考生(見附件1)和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履行過調劑程序本人確認參加我校復試的調劑考生(調劑考生名單以“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考生確認為準),均可參加復試。
 
二、復試報到與資格審查
 
1.審查時間:2019年3月29日8:30—15:00
 
2.審查地點:研究生院
 
3.審查內容:考生本人的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書(應屆生持學生證)的原件及復印件。研究生院在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的準考證上加蓋公章。
 
考生報到時同時攜帶:
 
⑴ 成績單 本人大學階段學習的成績單(應屆生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往屆生從本人人事檔案中復印成績單后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⑵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調查表 填寫完整并加蓋所在單位組織部門公章(裝入信封并密封)。
 
以上兩份材料考生在面試時親自交面試小組審查。
 
三、學院報到
 
經研究生院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于3月29日8:30—15:00到相關學院報到,屆時各學院有專人負責考生的報到工作,同時考生可加入學院復試微信群,以便復試期間隨時接收各學院相關通知。
 
報到時,考生要了解本學院各碩士點專業綜合素質面試地點,外語聽力、口語測試地點以及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的時間及地點。
 
特別注意:美術學院學術型碩士與專業型碩士所有研究生面試時必須提供相應的作品集。
 
四、體檢
 
參加復試的我校及文理學院應屆本科畢業生、青年教工及來校方便的考生(含一志愿考生、研招網上履行了完整調劑程序的考生)于3月26、27日到校醫院交費、領取體檢表, 27、28日早上6:30參加體檢(需空腹);
 
其余考生于3月28、29日到校醫院交費、領取體檢表, 29、30、31日早上6:30體檢(需空腹)。
 
注意:領取體檢表時要攜帶1張本人近期一寸照片。
 
五、復試安排
 
采取差額復試,擇優錄取的原則。考生憑準考證(加蓋研究生院公章)和二代身份證參加復試,證件不全者不準參加復試,后果自負。
 
1.專業綜合素質面試(含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與外語聽力、口語測試
 
⑴測試時間:3月30日14:30至21:30 
 
⑵測試地點:考生于3月29日到相關學院報到時查詢
 
⑶組織單位:各學院。
 
2.專業課筆試
 
⑴考試時間:3月31日上午9:00至11:00
 
⑵考試地點:田家炳教育書院等(具體考場、座次及復試科目于3月30日下午15:00在田家炳教育書院門前查看版面,同時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網頁上查詢)。
 
⑶組織單位:研究生院
 
⑷專業課考試科目:請登錄我校研究生院網頁查詢。
 
3.同等學力考生加試
 
同等學力報考者(2017年9月1日以前獲得高職高專畢業證書者;成人高等學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本科結業生;自考和網絡教育應屆本科生),加試2門大學本科主干課程。
 
⑴ 加試時間:3月29日下午14:30至18:30或3月30日上午8:00至12:00。
 
⑵ 加試地點:考生于3月29日到相關學院報到時查詢加試地點。
 
⑶組織單位:相關學院。 
 
五、復試結果公布 
 
1.復試合格的基本條件
 
⑴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合格。 
 
⑵ 專業課筆試成績60分及以上。
 
⑶ 專業綜合素質面試及實踐(實驗)能力考核60分及以上。 
 
⑷ 外語聽力、口語測試成績60分及以上。 
 
⑸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60分及以上。
 
⑹ 身體素質檢查合格。
 
2.復試總成績計算辦法
 
復試總成績=(初試總分/5)×70%+復試專業課成績×21%+專業綜合素質面試及實踐(實驗)能力考核成績×4.5%+外語聽力、口語測試成績×4.5%(報考公共管理、會計專業的考生初試總分/3)。
 
3.復試成績排序原則
 
各學院按學科、專業根據考生的復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存在相同成績時,按初試成績排序(調劑考生在復試合格的條件下排在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之后)。
 
4.擬錄取名單提出
 
各學院根據學科、專業招生計劃,按成績排序結果從高到低確定擬錄取名單。
 
5.擬錄取名單公布
 
考生于4月1日下午15:00到相關學院查詢復試結果。 
 
六、錄取前的相關手續辦理 
 
1.凡被擬錄取的考生于4月1日下午至2日上午到相關學院簽字并領取“擬錄取通知書”和“調檔函”。
 
2.調劑考生復試合格后請于4月1日下午17:00后,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點擊確認接受待錄取。24小時內未辦理“確認”手續者,學校將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3.凡畢業后需回原單位工作(即復試合格后無法調取本人人事檔案)的考生只能以定向就業方式錄取,這部分考生須填寫“定向就業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協議書”(一式三份)并由定向單位(甲方)和研究生(丙方)簽字蓋章,此類考生復試合格后于4月1日下午16:00到研究生院填寫定向就業信息并領取“定向就業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協議書”(一式三份),協議書應在4月15日前簽定并交回研究生院。
 
凡不辦理簽約手續又無法調出本人人事檔案者,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七、學籍學歷審核
 
對于考生初試報名考試時填寫的網報學籍、學歷信息與教育部學籍學歷信息庫比對后有提示不符合要求的考生,為避免因學籍或學歷問題影響錄取,請這部分考生在復試報到前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 )進行學籍(應屆生)或學歷(往屆生)查詢,并打印查詢結果;網上查不到者,需辦理《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證書認證報告》。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凡上報過程中無法通過教育部審核的考生須出具《教育部學籍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生)、《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證書認證報告》(往屆生),境外學歷考生須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造成無法錄取,后果自負。
 
八、其他 
 
凡缺席復試者將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九、學校地址:山西省臨汾市堯都區貢院街一號
 
附:1.第一志愿參加復試考生名單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調查表”
 
              
 
 
 
山西師范大學研究生院
 
                   2019年3月22日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我校2019年碩士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促進碩士生復試錄取工作規范化和制度化,完善創新人才的培養選拔機制,促進我校研究生教育事業內涵發展,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8〕5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號)、《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18〕14號)和《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關于做好2019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晉招研考[2019]2號)》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復試錄取工作原則
 
我校碩士生復試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選拔,確保質量,按需招生,寧缺毋濫;堅持選拔具有突出創新能力及潛力的人才。
 
(一)堅持科學選拔。以“為國選材、立德樹人”為宗旨,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二)堅持公平公正。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有關招生政策和規定,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有力,切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三)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考生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堅持客觀評價。量化業務課考核成績,對綜合素質考核制定科學的評判標準和規范的評判規則,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五)堅持統籌組織,統一管理。強化學校復試錄取工作的主體意識、責任意識和風險意識,建立強有力的監管工作機制,有效堵塞失職失責漏洞,從源頭上遏制和切斷一切有違公平公正選拔人才的行為。
 
(六)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二、復試工作組織管理
 
(一)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碩士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組,副組長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長、分管宣傳、保衛、學生工作的副書記擔任,成員由研究生院、黨辦、校辦、紀委(監察室)、宣傳部、學生處、保衛處、教務處、計財處、設備處、后勤處和校醫院負責人組成,領導、協調、管理和監督全校的碩士生復試工作。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及若干工作組。
 
工作職責:嚴格執行國家及我省的相關政策,負責學校復試錄取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制訂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組織開展復試錄取各項工作。
 
(二)研究生院在學校碩士生復試工作領導組的指導下,組織開展碩士生復試的各項工作。
 
(三)各碩士生招生學院分別成立以院長為組長,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長為副組長以及各學位點負責人等為成員的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小組。
 
工作職責:按學校要求成立本學院各學科、專業復試小組,制訂本學院復試工作實施細則,組織本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的具體工作。
 
(四)各學院按一級學科成立復試小組與外語聽力、口語測試小組。
 
復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名,組長由學科、專業帶頭人擔任,成員由學科、專業中責任心強、教學經驗豐富、學術水平高、無直系親屬報考本學院研究生的碩士生導師擔任,同時配備秘書1人(具有講師以上職稱,報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公室審核備案,經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培訓合格后上崗)。
 
外語聽力、口語測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3名,含秘書1人。
 
參加復試考生較多的一級學科可同時成立若干個平行小組,每個小組組成須符合上述要求。
 
三、復試考生初試成績的基本要求
 
參加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總分和單科成績符合教育部劃定的A類地區復試分數線以及我校部分專業劃定的復試分數線的考生取得復試資格。
 
我校部分專業執行復試分數線如下:
 
學科專業代碼
 學科專業名稱
 復試分數線
 
125300
 會計碩士
 190
 
 
報考大學生退役士兵計劃的考生初試總分不低于248分。
 
復試實行差額復試。根據各學科、專業上線生源和調劑生源情況,確定適當的差額比例,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學科、專業,可以適度擴大差額復試比例。
 
四、復試程序
 
(一)資格審查。研究生院在復試考生報到時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
 
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仍有疑問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二)復試內容與組織方式
 
1.復試內容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2)專業課考試(筆試)
 
(3)專業綜合素質面試及實踐(實驗)能力考核(面試)
 
(4)外語聽力、口語測試(面試)
 
(5)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筆試)
 
(6)身體素質檢查
 
2.考核方式與組織方式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通過“函調”或“派人外調”等方式,從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工作學習態度、職業道德、遵紀守法等方面對復試考生進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在復試進行時,通過面試小組教師與考生面談,進一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
 
凡有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情節嚴重受到停考處罰,在處罰結束后繼續報名參加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需要嚴格考核。
 
(2)專業課考試
 
專業課考試的命題、制卷、考試和評卷由研究生院統一組織。
 
(3)專業綜合素質面試及實踐(實驗)能力考核
 
專業綜合能力測試以面試形式為主,重點考核考生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實踐(實驗)能力主要考核考生實驗測試和操作技能,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考核內容及形式由各學院確定。
 
對專業學位研究生要突出對專業知識的應用和職業能力傾向的考查,特別注重對考生實踐經驗、動手能力和應用創新等方面的考查,同時還應注重對考生興趣、愛好、特長及就業意向等方面進行考查。
 
(4)外語聽力、口語測試
 
(5)同等學力考生加試
 
對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時須加試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其中筆試科目不少于兩門。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難易程度嚴格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
 
(6)身體素質檢查
 
所有考生都必須參加體檢,體檢由校醫院參照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執行。
 
五、復試合格的基本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合格。 
 
(二)專業課筆試成績60分及以上。
 
(三)專業綜合素質面試及實踐(實驗)能力考核60分及以上。 
 
(四)外語聽力、口語測試成績60分及以上。 
 
(五)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60分及以上。
 
(六)身體素質檢查合格。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記分辦法
 
考生總成績采取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所得,具體記分辦法如下:
 
考生總成績初試成績權重70%,復試成績權重30%。
 
總成績=(初試總分/5)×70%+復試專業課成績×21%+專業綜合素質面試及實踐(實驗)能力考核成績×4.5%+外語聽力、口語測試成績×4.5%(報考公共管理、會計專業的考生初試總分/3)。
 
七、排名與擬錄取
 
(一)排名
 
各學院根據考生的復試權重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存在相同成績時,按初試成績排序(調劑考生在復試合格的條件下排在第一志愿報考我校考生之后)。
 
(二)擬錄取
 
各學院根據學科、專業招生計劃,按排序結果從高到低提出擬錄取名單和擬錄取類別。
 
學校根據社會需求變化、各學科、專業生源情況,可對各學科、專業研究生招生計劃進行適當調整。
 
八、復查
 
考生如對本人成績存疑,可在規定時間內向我校提出書面申請進行復查。復查工作由校復試錄取工作領導組確定并安排工作人員組織實施,復查過程中如發現漏判、成績累計、登記錯誤情形的,經校復試錄取工作領導組批準認定后方可改動成績,并重新計算綜合成績。考生本人不得查閱答卷。
 
九、錄取及公示
 
研究生院認真審核各學院復試排序名單和確定的擬錄取名單,并報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組審批。審批通過后,研究生院對擬錄取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將擬錄取名單報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和教育部審核。審核合格的由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
 
研究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類。定向就業考生需在錄取前簽署定向就業協議書。
 
十、接收調劑工作辦法
 
(一)調劑系統時間設定
 
1.每次調劑系統開通前,學校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頁提前發布調劑缺額專業、系統開通時間及調劑要求等其他調劑信息。
 
2.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設定為36個小時。
 
3.線上生源充足的學科、專業視考生接受志愿具體情況實行動態管理;線上生源不足的學科、專業調劑系統一直開放。
 
(二)接收調劑要求
 
接收調劑考生的學科、專業必須是我校線上生源不足的學科、專業,包括校內調劑與校外調劑,校內調劑優先。
 
1.校內調劑
 
參加校內調劑考生的基本條件為:
 
(1)考生的初試成績必須達到報考學科、專業與調入學科、專業的復試分數線。
 
(2)考生的統考科目原則上應與調入專業的統考科目相同或相近,且考生的報考學科、專業與調入學科、專業相近。
 
(3)原報考全日制的考生可以調劑到非全日制,原報考非全日制的考生不得調劑到全日制。
 
2.校外調劑
 
參加校外調劑考生的基本條件為:
 
(1)初試成績(單科與總成績)達到教育部統一劃定的A類地區復試分數線,滿足我校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規定的報名條件。
 
(2)報考學科、專業同調入學科、專業相同或相近(調劑考生生源充足的學科、專業不得跨學科調劑),且與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目錄所列的學科、專業相同。統考科目原則上相同,業務課至少一門相同。
 
(3)考生選報調劑志愿時,不僅要選擇學科、專業,同時要選擇研究方向,缺一不可。
 
(4)原報考全日制的考生可以調入到非全日制,原報考非全日制的考生不得調入到全日制。
 
(三)調劑工作程序
 
1. 每次調劑系統開放周期內,根據我校調劑通知相關要求對調劑考生進行綜合篩選。
 
2.所有調劑工作均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進行,我校根據考生的初試成績,報考學科、專業,畢業專業等情況對考生進行綜合篩選,并通過該網站給考生發送復試通知。考生要及時點擊“確認”同意參加復試,我校對已同意參加復試的考生安排復試。
 
調劑工作由研究生院歸口管理并統一辦理相關手續。
 
十一、監督機制
 
(一)復試工作實行全程監督制度。校紀委(監察室)參與復試過程的各個環節,進行全面、有效的監督,監督電話2051043。
 
(二)復試工作實行巡查制度。復試期間,復試錄取工作領導組、校紀委(監察室)、研究生院派有關工作人員到復試現場巡視,加強監管。
 
(三)復試工作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各學院建立健全復試工作規章制度,所有參與復試的工作人員應認真負責,嚴格保密,切實維護復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要追究責任。
 
(四)復試工作實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直系親屬參加碩士生入學考試的教師和工作人員應主動回避,不得參加碩士生的復試工作。
 
(五)復試工作實行復議制度。為及時處理復試錄取中出現的爭議,在公示有關信息的同時,必須保證考生咨詢、申訴、監督渠道的暢通,對考生提出的合理投訴和申訴,要及時受理、組織復議,并及時給予考生答復。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對本學院考生復試和錄取結果負責,對于因爭議較大而不能確定是否錄取的考生,院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要及時報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組,領導組決定是否再次復試或復議。
 
 
 
 根據教育部有關政策和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的統一安排,我校2012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于2012年4月13日至18日進行。凡報考我校達到教育部統一劃定的A類地區復試分數線(其中部分專業單獨劃定復試分數線)的一志愿考生(見附件1)和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本人確認參加復試的調劑考生(名單不再公布,以“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考生確認為準),請于2012年4月13日8:30至16:00來我校研究生學院報到,參加復試。具體事宜與安排通知如下:
  一、資格審查
  1.審查時間:2012年4月13日8:30—15:00
  2.審查地點:研究生學院
  3.審查內容:考生本人的準考證、二代身份證原件、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應屆生持學生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考生同時請攜帶:
  ⑴成績單 本人大學階段學習的成績單(應屆生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往屆生從本人人事檔案中復印成績單后加蓋管理部門公章)。
  ⑵政治情況調查表 填寫完整并加蓋所在單位公章(裝入信封并密封)。
  以上兩份材料考生在面試時親自交面試小組審查。
  二、院(所)報到
  經研究生學院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于4月13日8:30—15:00到相關院(所)報到,并查詢專業綜合素質面試以及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的時間及地點。
  凡不能將本人人事檔案轉到我校的復試合格的考生,只能以委托培養方式錄取。考生到院(所)報到時,要在報到表上注明“委托培養”。
  三、體檢
  1.參加復試的我校應屆本科畢業生、青年教工及來校方便的考生于4月10日到校醫院交費、領取體檢表,11-13日上午體檢(需空腹);
  其余考生于4月13日8:30—15:00到校醫院交費、領取體檢表,16、17日上午體檢(需空腹)。
  注意:領取體檢表時要攜帶1張本人近期一寸照片。
  四、復試
  采取差額復試,擇優錄取的原則。考生憑準考證(加蓋研究生學院公章)和身份證(或軍官證)參加復試,證件不全者不準參加復試,后果自負。
  1. 外語考試
  ⑴考試時間:4月14日上午8:30至11:30
  ⑵考試地點:田家炳教育書院(具體考場、座次及復試科目于4月13日下午18:00在田家炳教育書院門前查看版面)。
  ⑶組織單位:研究生學院
  2.專業課考試
  ⑴考試時間:4月14日下午14:30至17:30
  ⑵考試地點:田家炳教育書院。
  ⑶組織單位:研究生學院
  ⑷專業課考試科目:請登錄我校研究生學院網頁“招生信息”/“碩士招生”/“復試、加試科目及考試內容范圍查詢”中查詢。
  3.外語聽力、口語測試和專業綜合素質面試(含思想政治品德素質考核)
  ⑴測試時間:4月15日8:30至17:30
  ⑵測試地點:考生于4月13日到相關院(所)報到時查詢
  ⑶組織單位:各院(所)和碩士點。
  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
  同等學力報考者(2010年9月1日以前獲得高職高專畢業證書者;成人高等學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本科結業生),加試2門大學本科主干課程。
  ⑴加試時間:4月16日上午8:00至12:00。
  ⑵加試地點:考生于4月13日到相關院(所)報到時查詢加試地點。
  ⑶組織單位:相關院(所)和碩士點。
  五、復試結果公布
  1.復試合格的基本條件
  ⑴思想政治品德素質考核合格。
  ⑵外語筆試成績認定真實。
  ⑶加試成績,外語聽力、口語測試成績,專業課筆試成績及格。
  ⑷專業綜合素質面試及實踐(實驗)能力考核及格。
  ⑸身體素質檢查合格。
  2.復試總成績計算辦法
  復試總成績=(初試總分/5)X70%+復試專業課成績X21%+外語聽力、口語測試成績X4.5%+專業綜合素質面試X4.5%,其中專業課筆試成績滿分值為100分,外語聽力、口語測試滿分值為100分,專業綜合素質面試及實踐(實驗)能力考核滿分值為100分。
  3.復試成績排序原則
  各面試小組根據考生的復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存在相同成績時,按初試成績排序(調劑考生在復試合格的條件下排在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之后)。
  4.擬錄取名單提出
  各面試小組根據本學科、專業招生計劃,按排序結果從高到低錄取。
  5.擬錄取名單公布
  考生于4月17日上午10:00到相關院(所)查詢復試結果。
  六、錄取前的相關手續辦理
  1.凡被確定為自籌經費的擬錄取對象的考生,請于4月17日下午15:00至4月18日下午17:00將第一學年學費交信用社師大分社(師大幼兒園南10米處),不交學費者按自動放棄錄取資格對待;
  需要學校安排住宿的考生,請于4月17日下午15:00至4月18日下午17:00將第一學年住宿費交信用社師大分社,學校將根據交住宿費的學生名單以專業為單位統一安排住宿。研究生入學報到時,學校將不再安排收取住宿費工作,不按此通知交住宿費而造成入學后不能住宿的后果,將由學生自己負責。
  凡被擬錄取的考生交費后于17日-18日到相關院(所)簽字并領取“預錄取通知書”和“調檔函”。
  2.調劑考生復試合格后請于4月18日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點擊確認接受待錄取。在規定時間內未辦理“確認”手續者,學校將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注:凡畢業后需回原單位工作(即復試合格后無法調取本人人事檔案)的考生和省籌研究生轉正的考生只能以委托培養方式錄取,這部分考生須下載“委托培養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協議書”(一式三份)并由委托單位(甲方)和研究生(丙方)簽字蓋章,復試合格后于18日下午3:00交研究生學院,過期不再辦理(如果不能及時簽訂協議的考生,要向研究生學院招生辦提出書面申請暫緩提交協議書)。凡不辦理簽約手續又無法調出本人人事檔案者,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七、其他
  1.凡缺席復試者將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2.原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且符合復試條件無故不參加復試或復試合格后放棄錄取資格的考生,不得調劑到其它招生單位。
  3.通知同時適用于調劑考生,調劑考生名單不再公布,以“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考生本人確認參加復試為準。
  附:1.第一志愿參加復試考生名單
  2.“政治情況調查表”下載
  
山西師范大學研究生學院
  201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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